5月8日,深圳市公安局龍華分局發布兩家休閑會所的行政罰款催告書的送達公告。 深圳市龍華區福城街道新盛瑭休閑會所 、 深圳市龍華區福城明月港休閑會所 分別于2025年01月13日和2025年2月21日因違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嚴禁賣淫嫖娼的決定》第七條之規定,此前分別被處罰款70000元。
深圳市公安局龍華分局表示,涉事單位逾期未繳納罰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三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之規定,現依法催告。
逾期仍未履行繳納罰款的,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五十三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九十七條之規定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涉事單位在收到《催告書》后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
據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嚴禁賣淫嫖娼的決定(2009年修正本)》第七條規定,旅館業、飲食服務業、文化娛樂業、出租汽車業等單位,對發生在本單位的賣淫、嫖娼活動,放任不管、不采取措施制止的,由公安機關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并可以責令其限期整頓、停業整頓,經整頓仍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予以行政處分,由公安機關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ilove汕頭 · 創作整理 | 未經授權,請勿轉載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