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位深圳市民在人民網地方領導留言板留言反映:“在深圳工作,難免遇上辦公大樓其他單元燒香的情況,該行為無關信仰,純粹是為了所謂“安神”、“檔次”等各種原因而點燃,味道四處散發令人窒息,不知深圳市政府對于該類危害人民群眾身心安全的惡劣行為可有應對之法?期待深圳能夠以一種保護人民群眾身心安全的態度來像禁煙一樣禁止辦公樓的燒香行為”的問題。
深圳市福田區對市民反映的問題回復如下:
經街道工作人員聯合物業4月22日4月23日等多次排查,經詢物業公司和周邊群眾,目前僅有個別樓層的保健公司偶有使用艾香的現象。我們立即聯合消安辦對物業和所在企業負責人進行消防和相鄰互利原則的宣講,要求在大樓內禁用明火和熏燒行為。
后續蓮花街道將繼續聯合物業加大排查力度,如發現相關氣味將第一時間進行核查來源,并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執法。
來源:人民網地方領導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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