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打擊非法開荒打井違法犯罪行為,建立快捷、高效的執法協作配合機制,酒泉市人民檢察院聯合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水務局、市林業和草原局出臺《關于加強非法開荒打井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案件移送、案情通報、信息共享、提前介入以及爭議化解、專項治理等方面,切實推進行刑銜接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
《意見》規定,檢察機關、公安機關和自然資源、水務、林草部門要依法履行職責,堅持各司其職、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對涉非法開荒打井違法犯罪案件,依法移送、依法受理、依法查處、依法監督。人民檢察院發揮法律監督職責優勢,公安機關發揮打擊犯罪職能優勢,各行政主管部門發揮專業職能優勢,在協作配合中實現優勢互補、合作互促。注重以簡便高效的方式實現協作配合,及時有效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意見》明確,要完善行刑銜接工作機制。行政執法部門在依法查處違法行為時,發現涉嫌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及時將案件及卷宗移送公安機關,同時抄送同級檢察機關;檢察機關對刑事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訴決定后,認為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向有關行政執法機關提出檢察意見;行政執法部門對檢察機關提出的檢察意見在規定期限內未作處理或者處理錯誤的,人民檢察院可以跟進監督。
《意見》強調,要強化檢察監督機制。檢察機關要加強與行政執法部門溝通聯系,對于行政執法過程中存在的執法機制不健全、管理漏洞明顯、風險防范不到位等問題,檢察機關可以提出改進工作、完善治理的檢察建議,促進系統治理。檢察機關通過提出檢察意見、制發檢察建議等方式,依法對行政執法機關和公安機關行刑銜接工作實施法律監督。
《意見》要求,要建立常態化協作機制。會簽部門應加強行政執法監督領域的工作交流,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對一定時期內行刑銜接工作情況進行集中通報,分析查辦重點案件,通報案情,梳理和解決案件雙向移送中存在的難點和堵點,提出解決措施。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獲取的線索信息、證據材料等,通過及時提供、協助調取等方式實現共享,實現執法司法信息共享互動性、及時性。
下一步,各會簽部門將依照《意見》深化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持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促進“行刑銜接”工作高效順暢,全面加強對非法開荒打井違法行為的有效懲治,共同推進全市生態環境治理。
來源:酒泉市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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