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品|清流工作室
作者|梁耀丹 主編|趙妍
2023年4月,有8年左右股齡的林茂在一個炒股群被添加了好友,對方自稱來自一家有證券業務執照的機構,可以把他拉進股票學習群。林茂同意了。
群里有兩位“老師”,輪流在每天晚上七點半采用“不露臉”的方式直播講課。其中一位“老師”的聲音聽起來是位老者,分享風水和易經知識。另一位“老師”則教炒股投資技巧,他自稱曾炒股失敗傾家蕩產,但后來經人指點成功逆襲,現在將炒股經驗傾囊相授,講到動情處,甚至聲淚俱下。“老師們”還不時暗示自己人脈廣,認識高層領導、各大券商和上市公司的人。
入群一個月后,群里的“老師”開始聲稱拿到內幕消息,新三板的一只股票不久后將在北交所轉板上市,目前有少量的股票購買名額。根據他們的說法,如果提前在新三板買入該公司的股票,屆時轉板上市,將可以收獲三到五倍的收益。
55歲的林茂內心蠢蠢欲動,他是一家建筑工程公司的股東,早年白手起家做生意,現在有了一點積蓄,如果這些錢再翻個幾倍,他便可以從此退休,安享晚年。
林茂向女兒借了錢,又從銀行貸了80萬,湊了670萬。在群里一位“經理”的一步步指導下,林茂開通了新三板賬戶,并把這部分錢全部投入交控生態(NEEQ:832476)股票,價格在19.5元/股。就在林茂買入股票一個禮拜后,“股票學習群”解散了,群主表示,等公司進入轉板上市階段,團隊會另行組建微信群。
然而,隨后等待著林茂的,卻并非轉板的好消息。自林茂買入股票以來,股價橫盤了大約二十來天后,便開始暴跌,一路從20塊左右跌到11塊,再到7-8塊,最后維持在3-4塊。起初,林茂找過這個“股票學習群”的“經理”,得到的回復是“安心拿著”。直到2024年4月,林茂在股吧上找到同樣買入這只股票的股民,對方已經報案了,他才意識到自己受騙了。
至此,林茂買入的股票,股價已經跌到3元/股左右,虧損超過80%。更糟糕的是,由于在新三板掛單無人問津,林茂至今也沒能把這只股票賣出去。
從被拉進“股票學習群”到670萬打水漂,短短一個月內,林茂已經傾家蕩產。
從2023年掉入陷阱,直到今時今日,林茂沒能追回投資損失。實際上,同林茂掉入同一起“新三板殺豬盤”并事后抱團的,目前有接近40名投資者。這起案件,在2023年9月被南通市公安局立案。目前,案件已由公安移交南通市檢察院準備公訴,尚未開庭。
林茂等人后來獲悉,這起案件也成為了2023年公安部會同證監會部署有關地方公安機關聯合證監稽查部門組織破獲的重點案件之一。
但追回投資損失的機會,可能仍是渺茫的。雖然警方已對該刑事案件立案,但根據案件的走向,該案很可能被定為非法經營罪或是操縱證券市場罪,被判為詐騙罪可能性很低。這意味著,凍結的資金大概率會收入國庫,受害者直接通過刑事案件被退賠的機會較為渺茫。
新三板殺豬盤牽出20億大案
據悉,前述使林茂等投資者遭受巨大損失的“新三板殺豬盤”案,以劉洪濤、婁閣、劉永華、劉洪利、劉國梁、蔡德朝等犯罪嫌疑人為首,目前已有45人左右被抓捕,涉案金額超過20億。
這個犯罪團伙先是以極低的價格買入多只新三板股票,再在短時間內將股票價格拉抬至幾倍甚至十幾倍后,誘使沒有新三板交易經驗的投資者高位接盤,進而獲取高額的差價。等到投資者買入股票后,股價隨即暴跌。
新三板開戶門檻較高,個人投資者日均資產需在100萬到200萬不等。大多數投資人達不到開戶條件,前述“股票學習群”的“經理”則介紹其找中介機構墊資開通賬戶,或是利用殼公司開戶。在案件東窗事發后,部分投資者不僅投資款打了水漂,還要定期給公司做賬和報稅。
2023年9月,南通市公安局對案件立案。目前,案件已由公安移交南通市檢察院準備公訴,尚未開庭。
林茂等人后來獲悉,這起案件也成為了2023年公安部會同證監會部署有關地方公安機關聯合證監稽查部門組織破獲的重點案件之一。
據公安部2023年12月通稿,公安部會同證監會部署有關地方公安機關聯合證監稽查部門組織開展證券領域重點案件集中收網行動,破獲多起重大內幕交易、惡性操縱證券期貨市場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50余名,查扣手機、電腦等作案電子設備180余臺,涉案金額超90億元,一舉打掉多個實施證券違法犯罪團伙,行動取得顯著戰果,有力地維護了資本市場秩序,保護了投資者合法權益。
據投資者了解,南通的新三板案件,正是屬于其中一起案件。
南通新三板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可關聯到上海高光時代網絡資訊有限公司、上海北時代商務信息有限公司、上海天富方商務信息有限公司、上海鎮璽互聯網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奧洪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等多家上海公司。第三方公司信息公式平臺顯示,這些公司大多成立于2021年,其中多家已于2024年注銷。
林茂等投資者了解到,雖然前述公司注冊地點在上海,之所以后來案件被南通公安破獲,是因為有部分犯罪嫌疑人在南通洗錢被公安抓捕,警方順蔓摸瓜查到了該團伙利用新三板薦股誘騙投資者的線索,才推動了后來的立案。
2024年10月,證監會披露的一則與劉洪濤、婁閣有關的行政處罰書,揭露了這群犯罪團伙的“作案”手法。
據證監會行政處罰書,劉洪濤出生于1985年,住在上海市閔行區;婁閣出生于1990年,住在重慶市江北區。劉洪濤與婁閣是合作關系,婁閣主要負責協助劉洪濤尋找有出售股票需求的新三板掛牌公司,選定股票后,劉洪濤與婁閣共同出資買入目標股票,將股票價格在短時間內拉升至預定的目標賣出價格。隨后,劉洪濤利用不確定的信息誘導其他投資者買入股票,劉洪濤、婁閣將賣出股票金額扣除成本費用后再按出資比例進行收益分配。
其中,在操縱新三板股票“騰茂科技”期間,劉洪濤、婁閣控制使用賬戶組累計買入536.63萬股,賣出536.56萬股,持有余股702股,扣除稅費后盈利8367.49萬元。劉洪濤、婁閣控制使用賬戶組在其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交易,影響“騰茂科技”股票價格和交易量,并利用不確定的重大信息,誘導投資者交易“騰茂科技”。
劉洪濤、婁閣操縱“騰茂科技”包括三個階段:一是建倉階段,即2023年6月19日,賬戶組通過大宗交易單向買入500萬股,持倉量占流通股本比例由0上升至11.75%;二是拉升股價階段,即6月29日至7月3日,賬戶組通過高價相關交易拉抬股價,股價從11.97元拉抬至25.8元,漲幅高達115.54%,同期三板成指從922.86上漲至924.04,漲幅0.13%;三是出貨階段,即7月4日至9月28日,賬戶組累計賣出金額1.22億元。其中,7月4日至7月31日為集中賣出期間,賣出價格均接近22.8元/股,累計賣出金額1.21億元。
層出不窮的新三板騙局
騰茂科技僅僅是劉洪濤、婁閣等操縱的多只新三板股票中的一只。林茂等人獲悉,該團伙操縱的新三板股票在30只左右,其中投資者可以統計出名字的有11只股票,包括:江揚環境、交控生態、百諾環境、瑞索股份、金昌股份、群星明、聚力股份、宏燦股份、華夏高科、百諾環境、紅宇股份。
(清流工作室根據公開數據整理制圖)
據清流工作室不完全統計,從股東戶數上看,這些股票基本在2023年之前均少于100戶,如聚力股份和百諾環境,股東戶數更是在10戶以下。但在2023年——絕大多數是在2023年上半年,這些股票的股東戶數突然飆升至192到669戶不等。
從股價上看,在股東戶數飆升之前,這些股票價格已經被逐步拉高。
以交控生態為例,在2023年初,其股價僅在3-4元/股不等,但在當年5月短短一個月內,股價被迅速拉高至20元/股。清流工作室注意到,2023年5月至7月,就在股價高位上,交控生態幾次發布大股東通過大宗交易減持股票的消息。隨后,根據交控生態2023半年報的信息,在2023年上半年,股東人數從63陡增至418。然而,從2023年6月之后開始,交控生態股價開始暴跌,幾乎是在一周時間內就股價腰斬,隨后交控生態股價“跌跌不休”,直至股價跌回到當前2-3元/股的價位。
據清流工作室統計,僅這11只股票,其股東戶數峰值與2023年年初的股東戶數就總共相差3466人。這意味著,高位接盤這部分新三板股票的投資者很可能已經超過了3000人。
高位接盤新三板股票后,這些投資者為何不選擇“割肉離場”?
林茂不是沒嘗試過,但他很快就發現,新三板的股票自己買進來容易,賣卻賣不出去。
這和新三板的交易規則有關。新三板個人投資者經常采用競價交易的方式買賣股票,買賣雙方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報價競爭來確定股票價格,好比在股票市場上“定時拍賣”,但由于新三板投資者較少,股票流動性較差,股民很有可能掛了單股票也賣不出去。
但另一方面,新三板股票的盤子較小,易操縱,只要少量資金介入就可以拉升股價。
前述投資者遭遇的南通新三板“殺豬盤”,很可能僅僅是近年來層出不窮的新三板薦股騙局的冰山一角。
近年來,各地方證監局曾多次對類似的“新三板殺豬盤”騙局發出過警示。
例如,就在4月23日,證監會吉林監管局官網發出了風險警示:近期,一些不法分子借“新三板”轉板上市等概念炒作,利用信息不對稱優勢,編造“新三板”掛牌企業即將到北交所上市、股價將迎來暴漲的噱頭,設立非法投資咨詢機構,利用微信等互聯網工具招攬投資者,向不明真相的投資者推薦“新三板”股票,誘惑投資者高位接盤。
2024年12月,證監會遼寧監管局也以一組漫畫提醒,警惕不法分子利用新三板改革效應,以高額投資收益為誘餌,通過宣揚新三板掛牌公司擬上市或轉板誘導投資者高位接盤,致使投資者遭受損失。
2024年4月,證監會四川監管局同樣發出過警告:有不法分子在網絡社交平臺上編造、傳播相關新三板掛牌公司即將轉板上市等虛假、誤導性信息,誘騙社會公眾高價買入相關新三板公司股票,并導致相關投資者遭受財產損失。此類行為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擾亂新三板市場交易秩序,已涉嫌操縱市場、非法經營或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
但新三板騙局的隱蔽性或許在于,投資者認為通過新三板交易所進行買賣是再正常不過的投資行為——既沒有直接打款給犯罪分子,也沒有將任何個人信息泄露給其他人。
清流工作室注意到,公開裁判文書顯示,在此類新三板薦股騙局中,有部分掛牌公司實控人或公司股東甚至主動參與其中,與非法中介串通合謀,參與非法銷售股票、拉抬股價等。
投資者索賠難
一個不可忽視的事實是,掉入此類新三板薦股陷阱的受害者,想要在事后追回投資損失,有一定的難度。
一些投資者在掉入陷阱后,既不掌握對方的真實身份和信息,報案后公安也不立案,其投資損失,猶如扔入大海。
至少5名來自北京、山西、湖北和湖南等不同省市的投資者,在2023年在被人加入微信后,被拉入所謂的“股票學習群”,卻一一陷入投資陷阱,高位接盤了新三板股票“春泉園林”,總共涉及投資金額251.67萬元。
然而,等到意識被騙時,他們卻發現連對方的真實姓名都不知道。留給他們的線索,只有微信上顯示為“青云”、“老陳”、“黃老師”等昵稱的微信用戶。等到他們到派出所報案后,警方不予立案,讓其找證監會,證監會那邊又讓找派出所。
另有一位高位接盤了新三板股票“公元新能”的成都投資者,被拉進一個股票群后就沒有添加群內任何人為好友。在自行買入股票后,群聊被解散了,他至今不掌握“薦股人”的任何信息,想要報案卻不知道從而說起。
這也是此類新三板騙局受害者維權難的根源——不知道騙子的真實信息、缺乏關鍵證據。而由于新三板股票投資行為是真實存在的,即便到派出所報案,公安也會以“經濟糾紛”為由不予立案。
北京市天岳律師事務所律師聶成濤表示,警方對這類案件基本不立案,因為受害者是自愿在正規市場進行交易的,一般被認為是經濟糾紛。此類案件如被刑事立案,一般也被定為非法經營罪,而被定為非法經營罪的案件有可能退賠也可能不退賠,因此受害者直接通過刑事案件被退賠的機會極為渺茫。最終受害者若想獲得賠償,還得需要單獨提起民事訴訟。
清流工作室注意到,一個典型的司法案例是,2018年3月至6月間,王某等人通過婚戀網站偽裝身份,謊稱有內幕消息誘導女性投資新三板股票,誘使兩位受害人投入購買新三板股票投入人民幣共計超過500萬元,一審法院判其為以詐騙罪判處。
但到了二審,法院認為,王某某等人明知公司未取得證券主管部門對新三板股票推薦、代理銷售的許可,為獲取傭金,幫助上游經銷商推薦新三板股票。在推薦新三板股票過程中采取了虛構人設、欺騙感情、夸大宣傳轉股可能性等手段雖具有欺詐成分,但其目的仍是促成投資者與上游經銷商完成股票交易并從中獲取傭金,而非直接占有投資者錢款,最終改判非法經營罪。
在聶成濤看來,新三板薦股騙局幾乎可以稱得上是“完美詐騙”,投資者維權有一定難度。在遭遇此類騙局時,第一時間應當報警。如果警方不予立案,投資者應當提起民事訴訟,找薦股的一方進行索賠,同時要求莊家或資金方一起來承擔賠償責任。在此基礎上,投資者應當盡可能搜集一切有用信息,如對方企業微信的真實姓名、公司名等,并核實薦股方的真實身份。另外,對于一部分不滿足開戶門檻的投資者,當初騙子是以注冊公司的方式開戶,對于機構戶,作為受害者,維權的線索更多一些,比如注冊公司的人、代辦費的收款人、開通機構戶的審核人,以及證券公司在審核機構戶的時候有沒有過錯等,這些都成為受害者維權的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