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7日,法國總統埃馬紐埃爾·馬克龍 和德國新任總理弗里德里希·默茨 在巴黎舉行的聯合新聞發布會上表示:“為了確保我們的能源主權,同時尊重國家選擇,我們呼吁結束歐洲層面對低碳能源的所有歧視,無論是核能還是可再生能源。”
德國與法國承諾,將“重新調整”各自國家的能源政策,以降低能源成本并確保供應安全。
同一天,默茨和馬克龍在法國《費加羅報》的一篇聯合署名的專欄文章表示,兩人都支持技術中立原則,雖然文章沒有明確提到核能,但它確實將技術中立與“確保歐盟內部所有低碳能源的非歧視性待遇”聯系起來。
文章表示:“為了降低能源成本并確保供應安全,法國和德國將在氣候中立、競爭力和主權的基礎上,調整各自的能源政策。這包括:遵循技術中立原則,確保在歐盟內部對所有低碳能源一視同仁,對低碳氫能采取務實的態度;認識到天然氣可以成為有需要的歐盟成員國的過渡能源;并將碳排放作為實現能源目標努力的一部分。基于對能源市場的全面審視,我們致力于對核心網絡,尤其是跨境基礎設施進行高效投資。我們一致認為,任何新的氣候目標都需要制定可靠的戰略,以確保歐盟的競爭力并防止碳泄漏。”
多年來,支持核能的法國和反對核能的德國在關鍵歐盟能源政策決定和立法談判上一直發生沖突。
不過,在默茨還是總理候選人的時候,法國和德國已經準備重新啟動在能源政策、競爭力和技術方面的合作。
據德國《商報》4月報道,默茨在他的保守派基民盟/基社盟聯盟成為2月份全國選舉的最大政黨之前的幾周內就已經與馬克龍就廣泛的舉措進行了接觸。
除了核電,在聯合專欄文章中,他們還表示,天然氣“可以成為需要它的歐盟成員國的過渡能源”——這一點支持默茨在聯合執政協議中提出建設高達20吉瓦的新燃氣發電廠容量的計劃。
除了對外支持法國核電,德國內部能源政策也面臨劇烈調整。
4月9日,德國新執政聯盟以“對德國的責任”(Verantwortung für Deutschland)為題提出了聯合執政協議。5月5日,新執政聯盟在柏林正式簽署了這份144頁的協議。視知產研院將其中的氣候與能源部分全文翻譯如下。
氣候保護
我們承諾實現德國和歐洲的氣候目標,深知全球變暖是一個全球性問題,需要國際社會共同解決。為此,我們將落實《巴黎氣候協定》,并通過一種將氣候保護、經濟競爭力與社會公平相結合并注重創新的方式,追求德國到2045年實現氣候中和的目標。我們希望保持工業國家的地位,同時實現氣候中和。
德國和歐洲的氣候目標主要通過減少德國境內的二氧化碳和其他溫室氣體排放來實現,同時輔以負排放的核算,并在有限范圍內通過歐洲以外合作伙伴國家的高質量、可信的二氧化碳減排措施(在歐洲氣候保護法和歐盟排放交易體系中體現)。我們支持歐洲2040年氣候中期目標(即相比1990年減少90%),但需滿足以下條件:
1. 德國境內的減排量不得超過其2040年氣候中期目標;
2. 在優先減少德國境內二氧化碳排放的同時,允許有限范圍內使用永久且可持續的負排放技術;
3. 通過歐洲以外合作伙伴國家的高質量、經認證且永久的項目(最多占2040年中期目標的3個百分點)實現可信的二氧化碳減排,以經濟可行的方式減少剩余排放。此外,必須確保有效的碳泄漏保護機制,以維護我們的工業價值鏈。
排放交易
《歐洲綠色協議》和《清潔工業協議》需進一步發展,以兼顧競爭力和氣候保護。我們堅持將二氧化碳定價作為政策組合的核心工具,并在歐洲和國際層面推動排放交易,爭取更多國家加入二氧化碳定價體系。在此過程中,我們特別關注經濟競爭力和社會接受度,追求經濟上可持續的價格發展。我們支持引入ETS 2(第二階段排放交易體系),以在歐洲范圍內創造公平條件,并確保德國國家排放交易體系(BEHG)在2027年順利過渡至ETS 2。我們將推動避免消費者和企業面臨二氧化碳價格劇烈波動的措施,并利用歐洲氣候社會基金支持負擔較重的家庭。二氧化碳收入將返還給公民和企業,同時通過簡化程序、分階段的社會救濟以及住房和交通領域的扶持措施,確保無人因負擔過重而掉隊。受競爭影響嚴重的行業將獲得簡化補償。我們不會將農業部門納入ETS 2的“自愿加入”機制。
能源政策
我們希望以透明、可規劃和務實的方式成功推進能源轉型,讓企業和消費者更多地參與其中(如通過簡化行政程序、租戶電力、社區能源和能源共享)。我們將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的潛力,包括太陽能、風能、生物能、地熱能、水能及其衍生的分子能源,并支持創新技術(如廢水余熱回收、高空風能)。我們將在2025年夏季休會前委托一項監測,評估預期電力需求、供應安全、電網擴建、可再生能源擴張、數字化和氫能進展,作為后續工作的基礎。我們致力于在所有領域實現可負擔性、成本效率和供應安全,目標是長期保持低水平、可預測且具有國際競爭力的能源成本。為此,我們采取系統性方法,協調可再生能源擴張、發電廠戰略、有針對性的電網和儲能擴建、靈活性提升以及高效電網運營。在歐洲層面,我們推動完善能源內部市場,建設高性能跨境基礎設施并消除補貼壁壘。為確保公平競爭環境,我們將果斷行動,避免在可再生能源等關鍵技術領域形成新的依賴,同時通過適當措施增強本土生產的韌性。
能源價格
我們將通過一攬子措施長期為德國企業和消費者降低至少每千瓦時5歐分的能源成本,包括立即將電力稅降至歐洲最低水平,并減少附加費和電網費用。為確保規劃安全,我們的目標是長期限制電網費用上限,延長電價補償機制并擴展至更多行業(包括數據中心)。對于無法通過其他方式減輕負擔的能源密集型企業,我們將在補貼法框架內引入特殊救濟措施(工業電價)(德國工業電價Industriestrompreis機制旨在降低能源密集型企業的電力成本,以維持其國際競爭力。工業電價主要針對能源密集型行業如化工、鋼鐵、水泥、有色金屬、造紙等,需滿足以下條件:1、電力成本占比高:通常要求電力成本占生產總成本的≥14%。2、國際競爭壓力大:企業需證明其面臨顯著的國際貿易競爭風險。3、能效要求:部分情況下需達到一定的能源效率標準。其主要優惠措施包括1、可再生能源附加費減免2、 電力稅減免。德國2024年電力稅為2.05歐分/千瓦時,能源密集型企業可降至歐盟允許的最低稅率0.5歐分/千瓦時。3、部分企業可申請電網費用豁免或折扣,尤其是高負荷用電企業。4、 碳成本補償:部分行業可免費獲得碳排放配額,避免因碳成本增加而外遷——視知產研院注),并繼續支持缺乏靈活性的能源密集型用戶。此外,我們將取消所有用戶的儲氣附加費,并通過合適工具確保儲氣設施以供應安全且低成本的方式填充。我們支持與國際天然氣供應商簽訂長期、多樣化且低價的供氣合同,同時不影響氣候目標。我們將挖掘國內常規天然氣開采潛力。
規劃與審批加速
能源轉型成功的關鍵在于簡化行政程序并加快優化規劃和審批流程。為此,我們堅決推進聯邦與各州落實“規劃、實施和審批加速協議”,并快速實施《可再生能源指令III》。我們將研究設立專家庫、擴大“默示許可”適用范圍以及延長替代設備的保護期限等措施,同時評估如何將加速區域的簡化規則(如物種保護中的種群保護方法、排除原則、舉證責任反轉)應用于能源轉型基礎設施項目,以通過規劃便利加速可再生能源擴張。
電網
電網擴建和現代化將以成本高效的方式推進,并與可再生能源擴張同步。我們將定期監測進展,確保所有措施基于實際需求并相互協調。我們加強輸電和配電網絡,并依據NIS-2指令提升關鍵能源基礎設施(尤其是電網和可再生能源設施)的韌性和保護水平。通過更靈活的設計、數字化和動態電價(從2025 年起,德國的能源供應商被要求提供動態電價套餐——視知產研院注)推廣,挖掘電網效率潛力。新建高壓直流輸電線路(HGü)將優先采用架空線,同時考慮高負荷地區的影響。這些措施可使聯邦網絡管理局規劃的電網擴建更高效,并對剩余必要擴建進一步加速。我們將降低轉型中企業現有站點的并網成本,統一審批程序,并擴大工業物理直供的地理范圍。我們堅持統一的電力投標區(長期以來,作為歐盟最大的電力市場,德國實行全國統一電價體系。德國這一做法令鄰國不滿,這些國家希望德國劃分成五個電價區。歐盟認為分區可節省數十億歐元,但分區將使從德國南部到羅馬尼亞,電價上漲,德國其他地區和丹麥的電價則會下降。目前,德國行業協會和電網運營商強烈反對這一提案——視知產研院注)
靈活性
為提升可再生能源的跨領域靈活利用,必須消除電力系統靈活化的障礙。我們將大力推動有利于系統的儲能擴容,以及電動汽車和家用儲能的系統友好型使用,支持雙向充電和工作場所充電。鼓勵大型用電戶(如儲能設施和可再生能源發電商)在利于電網的區域布局。儲能設施將被認定為具有重大公共利益,并與享有優先權的可再生能源發電設施同等對待。盡可能消除稅收、費用和關稅的多重負擔,并大幅簡化區域利用棄電的流程。
融資
我們將通過公共擔保與私人資本結合,設立能源基礎設施投資基金,支持股權和債權融資。
可再生能源
堅定擴張可再生能源包括電網友好的太陽能、風能、生物能、水能和地熱能開發,并利用氣候中性分子的潛力。我們的目標是使可再生能源未來完全通過市場再融資,同時為可再生能源和儲能的進一步發展提供安全投資框架,并加強市場化工具整合。投資框架將根據歐洲要求調整,優化可再生能源的電力市場整合。
太陽能
推動太陽能與儲能的系統友好型結合,使家庭成為能源供應的參與者。激勵現有設施所有者以電網友好方式并網,并研究《太陽能峰值法》中關于負電價零補貼和直接營銷的新規(太陽能峰值法Solarspitzengesetz核心內容包括當電力市場出現負電價時,太陽能發電商將無法獲得補貼。此外,德國此前要求大型可再生能源電站必須通過直接營銷而非固定補貼出售電力,以增強市場參與度。新規適用范圍擴大,進一步降低直接營銷的門檻,覆蓋更小規模的光伏系統——視知產研院注)。我們將通過數字化和標準化簡化注冊程序,注重節約用地并推廣雙重利用(如停車場光伏、農業光伏和水上光伏)。
風能
繼續擴張風電,2027年風電面積需求法的中期目標不變,2032年目標將評估。同時審查參考收益率模型的成本效率(尤其是低風速經濟性差的站點)。為提升地方接受度,確保風電區的調控作用與地方參與權一致,研究風電與電網擴建同步(如臨時瓶頸區劃定),并簡化社區電力和企業直供的法律程序。保護審批機構免受過度索賠,將生態保護納入區域規劃早期階段。限制《可再生能源法》補貼項目的土地租金上限,解決海上風電的“陰影效應”問題(海上風電的“陰影效應”Abschattungseffekt是指當多個海上風電場密集布局時,上游風電場對下游風電場產生的風力遮蔽現象,導致下游風電場的發電效率下降。這一現象類似于物體遮擋陽光后產生的陰影,因此被稱為“陰影效應”。在北海等海域,多個國家的風電場密集分布(如德國、丹麥、荷蘭等),跨國風電場之間的尾流可能相互疊加,進一步加劇發電損失——視知產研院注),與北海鄰國合作優化發電區域并盡快實現首個混合海上電網連接/互聯器。修訂《海上風電法》允許風電場混合連接(電纜和氫管道)。
生物能
生物能在供熱、交通和可控發電中至關重要。我們將充分挖掘其靈活性潛力,在成本效率和土地利用前提下審查現有上限,優先利用廢棄物。為沼氣廠(尤其是小型和供熱型)提供未來保障。
水能
開發大小水電和抽水蓄能的潛力。
地熱能
盡快出臺《地熱加速法》,引入勘探風險保障工具,確保事故全額賠償,并建立跨境統一法律框架。
發電廠戰略
通過快速技術中立招標為可靠容量和供應安全投資創造框架。在修訂的發電廠戰略中激勵至2030年建設20吉瓦燃氣發電,優先利用現有廠址并按需求區域調控。技術中立容量機制將推動發電廠、生物能和熱電聯產等系統友好型技術組合。加強利用工業熱電聯產的閑置容量。
儲備電廠與電價穩定
增加能源供應可穩定并降低電價,未來儲備電廠不僅用于避免短缺,還可平抑電價波動。
CCU與CCS
碳捕集與封存(CCS)及利用(CCU)技術是可再生能源擴張和高效生產之外實現氣候中和的必要工具。我們將立即立法允許工業難減排領域和燃氣電廠應用碳捕集、運輸、利用和封存,認定CCS/CCU設施及管道建設具有重大公共利益,優先批準《倫敦議定書》并與鄰國簽訂雙邊協議。允許在北海專屬經濟區和地質合適且被接受的陸上封存,并引入州開放條款。直接空氣捕集(DAC)作為未來負排放技術也受支持。
氫能
為快速發展氫經濟,需多種來源的低碳氫,長期目標轉向基于國內外可再生能源的綠氫。推動務實國別和歐盟規則(如歐洲氫戰略),減少過度監管,支持大型電解槽和分布式制氫。擴建能源伙伴關系和跨境及本土氫能進口基礎設施(包括港口連接),利用H2 Global、IPCEI等項目和中型企業計劃,使德國引領歐洲氫能倡議。建立可信且簡化的低碳能源認證體系。
氫網
氫網絡需覆蓋全國工業中心(包括南部和東部),考慮儲氫需求,通過擴展規劃新增管道實現。融資條件需確保核心網和配送網同步建設。
退煤與結構轉型
堅持最遲2038年淘汰褐煤發電,落實“增長、結構轉型與就業委員會”建議,全額提供結構強化資金至2038年底。資金用途不變但靈活調整,不與其他計劃抵扣。煤電廠關停或轉入備用時間表取決于燃氣電廠實際建設進度。《退煤法》未決報告將立即提交。
熱電聯產
充分長期利用熱電聯產(KWK)潛力,2025年修訂《熱電聯產法》以適應氣候中性供熱、靈活性和容量機制需求。
能效
通過稅收激勵和市場信號強化能效作為氣候目標的支柱,簡化《能效法》和《能源服務法》并回歸歐盟規則。能效目標不得限制用電靈活性,無歧視利用不可避免的余熱并簡化其接入區域供熱。
供熱
制定脫碳能源載體路線圖,保留必要燃氣管網以確保供熱安全,快速實施歐盟天然氣內部市場指令。通過公私資本混合強化基礎設施運營商,增加高效供熱網聯邦資助(BEW),修訂《區域供熱條例》和《供熱供應條例》平衡消費者與供應商利益,加強價格監管和透明度(如設立簡易調解處)。
國家持股
評估能源領域(包括電網運營商)戰略國家持股,縮減危機期間收購的股份至聯邦戰略比例。(德國在2022年能源危機期間通過國家干預收購了多家能源公司的股份,以保障能源供應安全并防止關鍵企業破產。如2022年9月以80億歐元收購78%的Uniper股份,2023年12月完成100%國有化,耗資超345億歐元。歐盟委員會要求德國證明國家持股符合“臨時性”原則,避免市場扭曲。此外,僅Uniper救助成本已占德國2023年GDP的1%,引發納稅人質疑——視知產研院注)。
想參與閉門研討活動
和線上產業微信群
請注明公司、職位
添加微信:shizhicyy
視知產研院聚焦科技和新能源
微信公號已有100萬+高質量粉絲
添加微信:ishizh_business
加好友請注明合作品牌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