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菲律賓舉行了中期選舉,除了國會改選外,地方也舉行了選舉。
在達沃市的選舉中,現在仍被關押在荷蘭海牙監獄中的前總統杜特爾特以極大的領先優勢當選為市長,他的兒子、現任市長·塞巴斯蒂安·杜特爾特當選為副市長。
這是一種比較奇怪的選舉制度。
在大多數地方,一般而言,在城市的行政分支中,選民們只需要選出市長,除此之外的行政官員,要么由民選市長提名、任命,或是由職業官僚系統晉升產生。
像菲律賓這樣,選民們既選出市長,也選出副市長的情況,是很少見的。而且,市長與副市長的選舉,又是分開的,并不像是美國大選普選階段中選舉總統與副總統那樣。
我們知道,在美國大選的普選階段中,一個黨派所提名的總統候選人與副總統候選人的名字,都列在一起。把票投給總統候選人,也就相當于是投給了副總統候選人,他們在選票上是兩位一體的。
但是在菲律賓,市長選舉是市長選舉,副市長選舉是副市長選舉。這可能會造成什么問題呢?有可能選出的市長與副市長來自相反的陣營,他們可能本身就是政治對手,行政分支的一號人物與二號人物不合,就容易造成行政分支內部的齟齬。
那為什么菲律賓要設計出這樣的制度呢?是為了讓行政分支內的一號人物與二號人物有各自獨立的選民授權,這樣兩人就能互相獨立,各自對自己的選民群體負責,以在行政分支內部達成互相制衡的目的。
但是這種構想,只是一種理想狀態,在政治實踐中,卻往往適得其反。
健康的制衡是少有的,更多的是互相傾軋,或是被政治家族用作為跳板。
沙拉·杜特爾特
舉例說,菲律賓總統與副總統的選舉方式,與達沃市的市長副市長選舉方式,是一樣的。
現任總統馬科斯與副總統沙拉(杜特爾特的女兒)來自不同的陣營,他們兩人的關系非常糟糕。沙拉在去年對杜特爾特發出了死亡威脅,去年底,馬科斯所屬政黨占據多數的菲律賓眾議院又通過了對沙拉的彈劾案,現在正等待參議院的批準或否決。
但是,在當時的大選中,馬科斯與沙拉卻是情投意合的,他們兩人度過了一段互相利用的“蜜月期”。馬科斯呼吁自己的支持者在副總統選舉中,把票投給沙拉。相應地,沙拉也呼吁自己的選民,在總統選舉中,把票投給馬科斯。最后,兩人雙雙當選,沒過多久,他們倆的關系就破裂了,鬧到了死亡威脅與彈劾的地步,只留下選民們目瞪口呆。
帕羅·杜特爾特
并不是說制衡只能存在于不同的政府分支之間,行政分支內部也可以有制衡,有其他更好的方式可以實現,最好不要讓分支內的一號人物與二號人物互相制衡。
而且,菲律賓體制中所設想的這種行政分支內部制衡,其制衡力度,在實際上也是很弱的。仍然以馬科斯與沙拉為例,沙拉作為副總統,其權力很有限,她并不能有效制衡馬科斯。
對于選民們而言,如果是為了實現制衡,而把選舉總統與副總統的票,投給相反陣營的候選人,其實意義是不大的,還不如在國會選舉與總統選舉中分別投給不同陣營的候選人。
塞巴斯蒂安·杜特爾特
同時,地方行政機構中的制度設計也被政治家族利用了。
以杜特爾特此次被選為市長的達沃市為例。他是下一任市長,他的兒子是下一任副市長。
而在先前,沙拉·杜特爾特當市長時,她有三任副市長,分別是她的父親與兩個弟弟。
杜特爾特在此次當選前,已經擔任過達沃市長了,在他先前的任期內,女兒沙拉·杜特爾特與他的另一個兒子帕羅·杜特爾特都當過副市長。
市長與副市長職位,在杜特爾特家族內打轉。
菲律賓作為總統制國家,有副總統職位是很正常的(但不應該與總統分別選出)。
但是達沃市真有必要設立一個民選的副市長職位嗎?制衡是沒有的,反而還被政治家族利用了。
如果達沃市只能選出一個市長,那么杜特爾特此次還會讓他兒子、現任市長不去參選市長嗎?他還能在獄中當選嗎?答案很可能是否定的。
杜特爾特現在仍在荷蘭的獄中,他無法實際履行市長職權,所以,他的兒子,現任市長、下一任副市長塞巴斯蒂安·杜特爾特將會代為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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