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法院學習貫徹全國兩會精神電視電話會議強調,對發展中的矛盾問題要善用改革的辦法解決。司法責任制是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牛鼻子”,2025年,內蒙古法院將如何堅持問題導向,把落實和完善司法責任制做深做實?近日,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楊宗仁接受了記者專訪。
圖為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楊宗仁就內蒙古法院如何落實和完善司法責任制接受記者專訪。任健 攝
記者:近年來,內蒙古法院圍繞持續落實司法責任制采取了哪些創新舉措呢?
楊宗仁:近年來,內蒙古高院始終堅持黨的絕對領導,以黨組領導責任統領壓實司法裁判責任、監督管理責任。
一是細化審判權責清單,進一步規范合議庭、專業法官會議、審委會運行機制。編寫《司法輔助人員實務操作手冊》,嚴格區分員額法官、司法輔助人員職責。二是充分發揮“頭雁”作用,實行院庭長“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個人審判績效”雙重考核。2024年,全區法院院庭長閱核案件23.2萬件,辦案56.6萬件,占結案總數的55.11%。三是定期開展數據會商,創新運用“穿透式”分析。就像醫生把脈問診,“穿透式”找準造成指標薄弱的病灶,精準到法院、法官或某類案件。比如,某基層法院法官,上訴案件、申訴申請再審案件數量很高,通過數據會商反饋相關法院后,對個人談話提醒,對案件進行集體再會商,找出問題癥結。對辦案能力確實不強的建議調整崗位或退出員額。
記者:在落實和完善司法責任制方面,內蒙古法院將如何踐行“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楊宗仁:2018年以來,我們持續實施審判能力提升工程,先后出臺《人民法院辦案程序指引》《內蒙古法院裁判規則指引參考》。去年,又出臺了刑事、執行、破產等辦案手冊。下一步,內蒙古法院將堅持“如我在訴”,要求法官辦理疑難復雜案件必須先查人民法院案例庫、先問法答網,進一步統一裁判尺度和法律適用標準;狠抓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貫徹落實,全方位加強審判權力監督運行,不斷提升審判質量、效率和效果。
記者:圍繞落實和完善司法責任制,2025年內蒙古法院如何主動作為,促進提升人民群眾司法獲得感?
楊宗仁:今年,全區法院要全面貫徹全國兩會精神,深入開展“政治鑄魂”“質效鞏固”“素能提升”“科技賦能”四項工程建設,其中“質效鞏固”就是努力讓群眾感受到法院判得準、判得快、判得讓人服氣。
判得準,就是嚴格落實閱核制,通過定期發放“易錯問題清單”,對法官進行反面提示。判得快,就是做好“兩狀”示范文本應用工作,深化案件繁簡分流,嚴格發回重審案件的審核和監管,嚴控辦案“倒計時”。判得讓人服氣,就是做實釋法說理工作。今年以來,部分法院探索把類案檢索案例和裁判文書一并送達當事人,目前,全區法院上訴率較去年同期明顯下降。
以“質效鞏固”持續落實司法責任制,以內蒙古司法實踐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內蒙古重要指示精神,貫徹落實好黨中央以及自治區黨委、黨委政法委的工作要求。比如,針對內蒙古今年開展的全區毀林毀草違規違法行為集中整治,內蒙古高院召開了典型案例新聞發布會,充分發揮案例在推動社會治理等方面的示范引領作用。
來源:人民法院報、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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