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網·甲秀新聞訊 近日,記者從貴州省醫療保障局獲悉,省醫保局、省財政廳日前聯合印發了《貴州省醫療保險基金預付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預付管理辦法》),原則上對單家定點醫療機構撥付的預付金為該醫療機構上年度總結算費用的月均數1個月左右,可幫助定點醫療機構緩解醫療費用墊支壓力,激勵定點醫療機構更好地為參保人員提供醫療保障服務。
醫療保險預付基金(以下簡稱“預付金”),是為幫助定點醫療機構緩解醫療費用墊支壓力、提高醫療服務能力、增強參保人員就醫獲得感設置的周轉資金。2024年11月,國家醫保局辦公室、財政部辦公廳聯合印發通知,從國家層面統一了預付金的政策內容和撥付條件,規范了預付金撥付流程管理、會計核算和基金監督。同時,通知要求各省結合實際情況制定、修改和完善本地預付金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
《預付管理辦法》共六章二十四條,主要內容包括總則、預付條件和標準、預付程序、會計核算、預付金監督等內容。內容全面涵蓋了國家對醫保基金預付工作的要求,結合實際,我省從四個方面進行了細化。一是細化了定點醫療機構申請預付金的條件。二是明確了預付標準,年度預付金額度為上一年度職工、城鄉居民月平均支出額,由醫保部門與藥品耗材供應企業直接結算的統籌區,預付金基礎規模需扣減上一年度直接結算的月平均支出額。三是細化了預付金申請、額度核定、申請資金、撥付資金、收回預付金等具體經辦流程。四是規范了預付金會計核算,以及醫保部門與醫療機構、財政部門對賬等相關要求。
《預付管理辦法》中明確,每年預付額度為各定點醫療機構上一年度由醫保部門撥付的相關醫療保險基金月平均支出額為基數,確定本統籌區預付金基礎規模。由醫保部門與藥品耗材供應企業直接結算的統籌區,預付金基礎規模需扣減上一年度直接結算的月平均支出額。
預付金撥付至定點醫療機構后,主要用于藥品和醫用耗材采購等醫療費用周轉支出,不得用于醫療機構基礎建設投入、日常運行、償還債務等非醫療費用支出。定點醫療機構應當單獨設置臺賬管理,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支出程序,嚴禁借出或挪作他用。
記者 商昌斌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