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 聞
以人文“對話”自然 用戲曲“演繹”新章
泉州市領導到南安調研
13日,泉州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統戰部部長劉林霜帶隊前往南安調研文旅融合發展、文化傳承保護等工作。
泉州市領導先后前往水頭鎮五里橋文化公園、大盈溪流域田園風光建設項目和石井鎮岑兜村高甲戲戶外博物館等地,實地查看項目的規劃、建設、運作等情況,深入了解當地在打造文旅融合項目、推進高甲戲傳承保護等方面的工作成效。
泉州市領導指出,南安擁有豐富獨特的歷史人文、自然風光等資源,在全市文旅持續火熱、提質躍升的當下,要以奮勇爭先的意識精心打磨龍頭文旅融合項目,共繪文旅經濟高質量發展新圖景;要以文化“塑景”,將當地厚重的歷史底蘊、獨特的民俗文化與文旅項目全面融合,做到人文稟賦與自然風光的“深度對話”,用好用活重要節慶的引流效果,實現“四季有故事、季季皆精彩”的文旅磁吸力;要以戲曲“傳聲”,激活南安作為高甲戲發祥地的文化優勢,以權威、翔實的史料支撐,系統性闡釋其源遠流長的發展脈絡與歷史價值,將戲曲元素融入古村落改造提升工作,積極籌劃高甲戲展演交流等活動,全面講好“戲曲+田園”的傳承新篇章。
南安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林少青參加調研。
南安市計劃生育協會第六次會員代表大會召開
13日,南安市計劃生育協會第六次會員代表大會召開。省人大常委會委員、泉州市政協副主席、泉州市計生協會會長肖惠中,泉州市計生協會黨組書記、常務專職副會長張藝斌,南安市領導林添盛、黃梓奇、邱雪亮、黃清地出席會議。
會上,與會人員共同聽取和審議市計生協會第五屆理事會工作報告。隨后,大會按照法定程序,選舉產生了南安市計生協會第六屆理事會理事。
當天還召開了南安市計生協會第六屆理事會第一次會議,選舉常務理事、兼職副會長、專職副會長、常務專職副會長及會長。黃清地當選為新一屆理事會會長。
會上還為離任的南安市計生協會第五屆理事會會長謝連樹和薛建明頒發了紀念牌,表彰他們為計生協會作出的突出貢獻。
南安召開市政協協商成果轉化落實推進會
13日,南安召開市政協協商成果轉化落實推進會,聽取2024年政協協商成果轉化落實情況,并就如何推進相關工作進行再部署、再強調。市領導林添盛、洪琪瑜、王明章參加會議。
會上,與會人員重點聽取了有關部門對《關于進一步優化我市優化營商環境的專題協商》等市政協2024年重點調研課題和部分重點提案的協商成果轉化落實情況。
匯報結束后,與會領導、市政協負責辦委針對課題成果轉化落實情況進行點評,并就如何高質量推進市政協協商成果轉化落實開展深入探討。
縣 域
南安召開蘭溪流域河長制工作推進會
13日,南安召開蘭溪流域河長制工作推進會,對蘭溪流域整治提升水質工作進行再部署、再強調。市領導林少青、邱雪亮參加會議。
會上,市生態環境局、農業農村局、水利局(河長辦)、溪美街道、東田鎮、水務集團、城管局依次匯報有關工作情況。
市領導強調,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正視問題,增強蘭溪流域水治理工作責任感,以問題為導向,從部門及屬地職責出發,制定針對性措施,靶向破解源頭治理難題,推動流域水質穩步提升;要精準發力,聚焦工業污染、生活污水、農業面源污染、畜禽養殖污染等領域分類施策,加強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統籌治理,強化協作配合、協同聯動,形成齊抓共管工作合力,推動蘭溪流域水治理工作再上臺階;要壓實責任,建立蘭溪流域整治水質提升調度機制,落實定期會商制度,推進鎮村兩級河長切實履行職責、發揮作用,加大檢查執法、約談通報、追責問責力度,確保蘭溪流域水治理工作落地見效。
8日,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林少青還帶隊前往東田鎮、溪美街道,實地察看蘭溪排口整治情況、蘭溪流域山洪溝治理項目和蘭溪濕地公園生態修復項目,詳細了解河長制落實、流域治理及項目推進等工作情況。
石井啟動專項培訓
助力企業乘風出海
13日,“護航企業出海——石井鎮企業出海戰略與當地政策落地運用”專題培訓班正式啟動,為石井企業拓展海外市場提供有力支持。
當前,企業“走出去”既面臨新的機遇,也遭遇諸多挑戰。此前,南安在小語種人才培養方面成效顯著,開展了越南語、阿拉伯語等特色培訓項目,為企業出海奠定了人才基礎。石井鎮政府積極響應,組織了此次培訓。
本次培訓以“小班化、精準化、專業化”形式開展,設置30個名額。培訓為期兩天,培訓對象為企業董事長、總經理、高管、行政人事和財稅相關管理者、政府職能人員。活動邀請了福建艾仁才人才發展有限公司授課專家開展培訓。課程圍繞出海戰略規劃、風險防控、跨文化管理等關鍵領域,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實用性,助力當地產業融入國際市場,推動區域經濟高質量發展。
無證經營、員工無健康證
南安一酒店被處罰
日前,南安市衛生健康局根據群眾投訴線索,對某公寓酒店展開執法檢查,發現其存在嚴重衛生管理違規問題,依法對該酒店作出多項行政處罰。
執法人員檢查發現,該酒店在未取得《衛生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營業,且前臺人員張某、保潔員康某無法出示有效健康合格證明。經進一步調查,該酒店自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3月19日期間持續無證經營,嚴重違反了公共場所衛生管理相關規定。
依據2024年修訂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四條第一款、第八條第一款,以及《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第二款,公共場所經營者必須取得《衛生許可證》方可營業,營業執照與衛生許可證缺一不可。該酒店擅自營業達三個月以上,按照《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及《實施細則》第三十五條,可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結合《福建省衛生健康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細化標準》,南安市衛生健康局對該酒店處以罰款5000元、沒收違法所得,并責令其立即整改。
同時,根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七條規定,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須持有效健康合格證上崗,《實施細則》第十條也要求經營者每年組織從業人員健康檢查。該酒店兩名從業人員均無有效健康合格證明,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及《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該酒店被處以警告、罰款1000元,并被要求限期整改。
每日讀報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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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海絲商報 | 編輯:吳雪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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