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沉寂了近半個月后,調查組通報了董小姐事件的最新進展和處理結果。概括起來就是,董小姐從上至下,全部都是造假:
1、大學物理AI、大學物理AⅡ、有機化學B、無機化學B等4門課程,共16學分全部為偽造;
2、博士學位論文主體部分和同年畢業的北京科技大學他人學位論文重復率超過20%;
3、以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發表的學術論文有3篇屬于不當署名、1篇屬于重復發表。
處理結果就是撤銷董小姐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撤銷她的醫師資格證書和醫師執業證書。
到這里,對董小姐的處理算告一段落了。看似有理有據,看似嚴肅處理,看似絲毫不留情面,以至于很多人在新聞評論區歡呼雀躍:
“大快人心”“正義可能會遲到但不會缺席”“處理得很果斷,為調查組點贊”...
可問題是,這真的算是正義的勝利嗎?對不起,我只能持有悲觀的態度來注視著這一切,因為這些根本就算是什么“正義”,充其量只能算是不得已而為之后的棄卒保車。
協和4+4每年只錄取30人,按理說審核人員的工作量并不大,但愣是讓這樣一個全身都造假得人通過了,這難道不詭異嗎?
就算審核人員粗心,不小心讓董小姐混進去了,可她畢竟是假貨,假貨永遠都是假的,不可能有真才實學,那她又是怎么通過面試的?
好,就算她再一次騙過了面試官,那她又是如何畢業的?要知道博士畢業是很難很難的,尤其是在眾多大咖把關的前提下,難道她的導師一點點都沒察覺嗎?
導師沒察覺到不對勁就算了,為什么又能在畢業典禮上被點名表揚?還有她那漏洞百出的論文,又是如何通過教授專家們的評審的?
這些問題真的不敢細想,一旦細想,就會后背發涼,就會感到深深的不安和無力感。
當然,今天的重點還不是這些,而是對董小姐的處理。如果我沒記錯的話,《刑法》第280條中規定,對偽造、變賣、買賣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到這里,新的問題出現了:董小姐造假已經到了喪心病狂的地步,從成績到畢業論文再到學術論文,幾乎全部都在造假,為什么她一點事都沒有?
不禁想起國內籃球裁判圈子里,那句流傳甚廣的經典語錄:
“我們錯了,但我們不能改。”
把這句話代入到當下,何其諷刺,又何其現實。
在董小姐被調查的那段時間,一位名叫李某萱的女子也悄然上了熱搜。李某萱是2024年度“大灣區環球小姐選美冠軍”,就是這樣一位選美冠軍,最后卻因為學歷造假,最近鋃鐺入獄。
時間回到2021年,李某萱找到某留學中介機構,用38萬辦理了虛假的哥倫比亞大學語言學學士學位和畢業證明。
然后她就憑借著這個假學歷,騙到了香港大學的碩士錄取通知書。2024年,她被查出來學歷造假,更令人震驚的是,這位李小姐當時在港大還在繼續造假,將自己在港大的碩士畢業成績中的“合格”改成了“優異”。
李小姐和董小姐十分相似,都是學歷造假,都是用假學歷騙取原本不屬于自己的東西,但二人在結果上卻又有著天差地別。
當董小姐還在逍遙法外時,當董小姐的罪行被拆穿后卻毫發無損時,李小姐正在接受香港法院的審判。
最終,李小姐因“以欺詐手法取得服務”和“管有虛假文書”兩個罪名,被判240天監禁。
到這里,又該說些什么,但好像什么都說不出口,只是想起來《西游記》中的那個經典橋段:
每每有小鬼要被孫悟空打死時,天上總會有個聲音悠悠傳來,讓他網開一面,絲毫不管大地上的那些瘦骨嶙峋的哀鴻遍野。
神仙們踩在云朵上優哉游哉,手下的小鬼們群魔亂舞。
新聞真的不能放在一起看,但凡放在一起,但凡把那一個個原本獨立的新聞做成合訂版,總能呈現出一種超脫現實但又立于現實的魔幻現實主義,這種魔幻是博爾赫斯想破腦袋都描寫不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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