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觀汽車
在汽車智能化程度不斷攀升的背景下,中國汽車技術標準體系正迎來一輪深層次的升級。近日,《輕型汽車自動緊急制動系統技術要求及試驗方法(征求意見稿)》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發布并公開征求意見。
該標準計劃在正式實施后轉為強制性執行,替代現行的推薦性國家標準GB/T 39901-2021,并將強制適用于M1類乘用車與N1類輕型貨車。
這意味著,自動緊急制動系統AEBS (Advanced Emergency Braking System)將不再只是部分高端車型的選配,而將成為輕型汽車的基本配置要求。
與上一版標準相比,最顯著的變化之一是適用范圍的擴大。原標準僅適用于M1類乘用車,而新草案將N1類車型也納入強制范圍。包括皮卡、微卡等此前監管空白的車型也將被納入AEBS裝配要求,涉及的整車企業數量和車種顯著增加。
在技術門檻上,新標準提出了更高的性能要求,尤其強調對“弱勢交通參與者”的響應能力。草案明確,在20至60公里每小時的速度區間內,系統必須能夠識別并應對行人、自行車、以及踏板式兩輪摩托車的橫穿情形,并作出及時預警和自動制動響應。
測試方法也出現大幅度拓展。除了常規的直線追尾試驗外,草案還引入了包括目標右轉、相鄰車道靜止目標誤識別、自行車突穿等復雜交通場景。這些情景更貼近真實路況,也考驗系統在邊界場景中的魯棒性與識別精度。部分測試項目的合格率要求被提升至90%,監管意圖已不再滿足于系統“能用”,而是要求其“穩定、可靠、可控”。
值得注意的是,草案還首次將仿真試驗納入驗證體系。在特定條件下,企業可以部分使用仿真手段替代場地試驗,但要求至少30%的測試仍需通過實地操作完成。這一設計在提升效率的同時,保持了試驗的可信度,避免“紙面符合”的形式合規。
在系統運行機制上,新標準規定,AEBS系統在每次啟動車輛后應默認開啟,且車速超過10公里每小時后不得人為關閉。若系統具備關閉功能,需通過至少兩次明確操作,并始終發出光學警示。
對于企業而言,標準設置了清晰的執行路徑:新車型在標準實施后即需滿足絕大多數技術條款,而已獲得型式批準的車型也需在12至24個月內完成技術適配。這種階段性過渡安排,既保障政策的可實施性,也為產業鏈技術升級留出合理窗口期。
AEBS系統作為汽車主動安全技術的重要組成部分,已在多個國家逐步走向強制化。此次標準升級,不僅在適用對象與技術深度上接軌國際,更在細節執行與場景覆蓋層面提出本土化擴展,顯示出我國標準體系正從“對標”邁向“建標”的主動階段。
對整車企業而言,AEBS標準從推薦到強制的轉變意味著成本結構、研發流程和整車匹配都將面臨系統性調整。尤其是在中低端市場,如何以有限預算實現合規配置,將成為產品戰略中的現實課題。對于L2級主動安全供應鏈企業,尤其是傳感器、控制器和制動系統提供商,相關需求預計將大幅增長。
從更長遠的視角來看,該標準的落地也將為中國在汽車安全領域的技術標準話語權建設打下制度基礎。未來,伴隨高級別自動駕駛技術的推進,類似AEBS的主動安全功能將持續拓展,成為車輛基本的“感知—判斷—執行”閉環中不可或缺的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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