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在看《再見愛人4》的時候就發現了,黃圣依的表達能力很好,也非常有自己的想法。
只不過,因為楊子在旁邊,經常強行不讓她說話,才顯得她是個受氣包。
在綜藝《是女兒是媽媽》里,黃圣依獲得了自由表達的權利,她的口才和思想也得到了充分的展現。
作為一檔純女性綜藝,《是女兒是媽媽》設置了一個問答環節。
在談到全職媽媽算不算是一種職業的時候,大部分人都認為“是”。
陳夢覺得,做全職媽媽很辛苦,瑣碎的事比上班還要多。
陳夢媽媽補充,除了辛苦之外,全職媽媽的付出往往不容易被看見。
黃圣依對這個問題想得似乎更加深入。
她說,如果把全職媽媽視為“職業”,那么她應該是一個社會屬性,然后得到勞動報酬,這樣才能說是職業。全職媽媽是一種家庭分工,是有價值的,也是應該得到報酬的,但,因為這不是一個社會屬性,也不會從社會層面得到報酬,那么這個報酬誰來付?
李嘉格不假思索地說:孩兒他爸。
雖然話是沒錯,但李嘉格自己也說:伸手要錢的感覺不太行。
她表示,雖然這錢是丈夫應該給的,但如果每個月要伸手要求對方給家用,心理還是會有壓力。
黃圣依認為,這件事應該從整個社會層面去呼吁,讓大家產生共識,也讓在外工作的一方自然有這個意識。
她還提出,除了錢之外,情緒價值也是全職媽媽應該得到的回報的一部分。
感覺這些思考,一部分來自上一段婚姻的經驗,畢竟在那段婚姻里,她沒有獲得多少情緒價值,另一部分來自她自己的思考和觀察,是一個還不錯的角度。
關于是否贊同“養兒防老”,黃圣依說,養兒防老實際上是基于付出需要回報的想法。
在她的概念里,生育和養育是一件天生就該做的事,也是她自己愿意這么做的事,也做得很開心,所以,不需要回報,也沒有要防老這樣的概念。
這可能也是現在很多年輕父母的共識吧。
財產是婚姻中繞不開的話題,節目組給出了兩個相關問題。
第一個是結婚前需要做財產證明嗎?
李嘉格說自己沒有做,并問黃圣依:你做了嗎?
黃圣依表示,自己沒有做。
她認為,財產公證要因人而異,如果財富不是一個人的,而包含了前幾代人的積累,那就有必要做公證。
從大家的討論來看,無論是媽媽輩還是女兒輩都覺得財產公證是有必要,可以做的。這或許也跟在座的這些家庭都比較富裕有關吧。
當然,叨姐也覺得如果有婚前財產,公證一下沒毛病。尤其是在離婚率如此之高的當下,婚前多做一點工作,將來會少一些麻煩。
第二個問題是女性要不要有屬于自己的金庫或者財產?
在這個問題上,所有的女性都保持了高度一致。
程瀟媽媽的話很有代表性,只有“有”,才能有說“不”的勇氣和權力。
李嘉恪認為,婚內所有的財產都是夫妻財產。
黃圣依表示,至少從字面意義說,肯定是要有的。因為如果沒有自己的資產的話,就會缺少話語權。
李嘉格顯然是追過《再見愛人》,順勢就開始八卦:現在有了嗎?
黃圣依的回答很妙,她說:有啊,一直都有。
看大家都笑得很微妙,黃圣依解釋:這個看怎么理解。就像李嘉恪說的,其實婚內本來就應該是可支配的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按照這個定義來講,是有的。關鍵在于你怎么去解讀它。
這番話也可以看作對于《再見愛人》里,黃圣依名下沒有個人財產的一種解讀。
大概的情況應該是,黃圣依在跟楊子婚姻存續階段,是有消費自由的。
這也符合楊子說的,她有可以隨意刷的卡。
至于黃圣依名下有沒有卡,名下的卡上有多少錢之類的,那就只有他們兩個人知道了。
個人覺得,在錢方面,楊子應該不至于苛待了黃圣依。
說離婚對于一個女人來說幾乎等于重生可能是有點夸張了。
但從一段有毒的婚姻里離開,對于女性來說,絕對是非常受益的。
以前對黃圣依的印象就是一個腦袋空空的花瓶,通過《再見愛人》發現她雖然有一些性格上的弱點,但腦子是好使的,認知一點也不差。
離開楊子之后,一整個自信放光芒,事業也算是迎來了遲到的第二春,就是有點可惜了,她之前被耽誤的這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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