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本是歡樂出游的時光,然而今年五一,在廣東清遠英德市的網紅打卡地 “一線天” 溪谷,卻發生了一場悲劇。一名驢友在溯溪過程中不幸溺亡,而后遇難者家屬向其余 21 名同行隊友提出了總額 86 萬元的補償訴求。這一事件迅速引發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和熱議,大家不禁要問,這 86 萬的索賠究竟是否合理?有法律依據嗎?今天,我們就來深入探討一下這起事件。
據網友爆料,今年五一期間,在一位劉姓驢友的組織下,22 人結伴進入了 “一線天” 溪谷溯溪。這里本是許多驢友向往的 “徒步愛好者的天堂”“溯溪天花板”,但沒想到意外卻發生了。
我們先來了解一下 “一線天”,它位于廣東清遠英德市石牯塘鎮,峽谷幽深,溪水清澈,因峽谷頂部最狹窄處只有一線可見天日而得名。可誰能想到,這樣一個美麗的地方卻成了悲傷之地。而且,“一線天” 屬于廣東石門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是明確禁止未經批準擅自進入探險、戲水、溯溪的區域。
事發后,市公安局、石牯塘鎮派出所平安法治辦、司法所及應急辦等聯合調解組就介入了此事,督促涉事方建立專項溝通機制,還組織了涉事驢友全體成員召開調解會議。但截至目前,相關部門還沒有給出最終的處理結果。
那么從法律角度來看呢?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律師認為,驢友之間基于彼此的信任和依賴形成了特殊關系,當一人遭遇危險時,其他人有救助義務。《民法典》也規定,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在這起事件中,劉姓驢友作為組織者,如果在活動前沒有充分評估風險、沒有對參與者進行必要的安全提示和培訓等,沒有盡到應有的安全保障義務,那么是需要承擔相應責任的。而對于其他同行的驢友,如果在同伴溺水時,有能力救助卻沒有及時采取合理的救助措施,也可能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不過,也有類似案例有不同的判定。比如在一些結伴游泳溺亡事件中,如果同行者在發現有人溺水后,立即采取了下水施救、向周圍群眾呼救求助、報警尋求救援等方式予以積極救助,最終未能救援成功,法院可能會判定同行者不承擔責任,因為他們已經實施了與其各自能力相適應的救助行為。
這起悲劇的發生,再次將戶外探險的安全問題推到了輿論的風口浪尖。近年來,隨著社交媒體的興起,越來越多的“野生景點”被冠以“網紅打卡地”的名號,吸引著大批游客和驢友前往探險。然而,這些地方往往缺乏完善的安全設施和管理措施,甚至有些是明確禁止進入的自然保護區。
“一線天”溪谷的悲劇并非個例。此前,全國各地已發生過多起因違規進入未開發區域而導致的意外事故。2021年,四川某自然保護區也曾發生驢友失聯事件,最終救援隊耗費大量人力物力才將其找到;2022年,浙江一處未開放的峽谷因暴雨突發山洪,導致多名游客被困。這些事件無不警示我們:探險固然刺激,但生命安全永遠是第一位的。
那么,為何仍有這么多人鋌而走險?一方面,部分驢友存在僥幸心理,認為“別人能去,我也能去”,甚至將違規探險視為一種“勇敢”的表現;另一方面,社交平臺的推波助瀾也讓這些“野生景點”被過度美化,許多博主只展示美景,卻鮮少提及潛在風險,導致游客低估了自然的威力。
此外,這起事件中的索賠爭議也折射出戶外活動組織管理的漏洞。目前,許多民間自發組織的戶外活動缺乏專業領隊和應急預案,一旦發生意外,責任劃分往往模糊不清。有專家建議,相關部門應加強對戶外探險活動的規范,比如要求組織者具備資質、參與者購買保險、提前報備行程等,以減少安全隱患。
當然,法律的完善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每個人對生命的敬畏。大自然的美景值得探索,但前提是我們要以科學、安全的方式去接近它。希望這起事件能成為一個警示,讓更多人意識到:探險不等于冒險,真正的戶外精神,是尊重自然、敬畏生命。
而對于這起事件中索賠是否合理,我們也只能等待相關部門的進一步調查和處理結果。相信法律會給出一個公正的裁決。讓我們一起關注事件的后續發展,也希望這樣的悲劇不再重演。同時,也歡迎大家在留言區分享你對這起事件的看法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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