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醫療保障局發布《關于進一步支持林下山參中醫臨床應用的通知》,對林下山參醫保支付范圍進行動態調整,新政策將于2025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
此次調整將醫保藥品目錄庫中的人參片細分為園參、林下山參(生曬參),并明確林下山參(生曬參)支付標準為10元/克,單日支付上限為9克 。除臨床危重患者在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搶救時單方予以支付外,其余單方不予支付。
在費用支付方面,參保人員在定點醫藥機構購買林下山參(生曬參)的費用,可使用個人賬戶支付。符合規定的門診慢病特病患者,其相關費用可納入現有門診慢病特病病種支付范圍 。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對林下山參(生曬參)治療優勢病種的住院費用,在預算總額范圍內,將按照協商確定的支付標準進行結算。
通知要求,各統籌區醫保部門要加強對定點醫藥機構的協議管理,督促其合理使用林下山參(生曬參)。定點醫療機構需規范內部管理流程,建立審核機制,將具備開具資質的醫師名單報醫保經辦機構備案。
新政策的實施,旨在進一步支持林下山參的中醫臨床應用,同時確保醫保基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各統籌區醫保部門在執行過程中,將加強監測管理,如遇特殊情況,需及時上報省醫療保障局。
作者:何澤溟
責編:秦楚越
編審:裴晶瑩
監審:董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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