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不予處罰的決定,老張懸著的心終于放下了。
故事或許可以從這樣一個問題開始:如果你正經營著一個供家人糊口的小賣部,晚上10點,小店關門,你例行點貨,剛好發現了一個超過保質期一天的面包,你會怎么做?
過期兩天的面包
聽到執法人員說“核查舉報”時,老張整個人還沒回過神兒來。
63歲的張駿賢經營小鋪兩年多,此前還從未遇到過類似的情況,“配合,全力配合。”老張心里有點害怕,頭腦有點發蒙,不知道發生了什么,也不知道該做些什么。
他知道攝像頭安裝的大概位置,但對于如何調取指定日期的監控畫面,他也不太會操作。他知道顧客掃碼付款后會有語音播報提示,但要說精確找到某一條收付款記錄,他更是摸不著門道——“配合,全力配合。”
查貨架貨品,調店內監控,找收款記錄。在執法人員的詢問和核查下,老張才終于明白了事情的原委。一周前,店里賣出了一袋蛋皮吐司卷面包,由于疏忽大意,老張在前一晚點貨過程中并未仔細查看生產日期,售出時,面包已經超過保質期兩天。顧客撥打了12315熱線,舉報店鋪售賣過期食品的行為。
整個事件的調查并不困難。1月20日,河北省邯鄲市大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餐飲流通科副科長田張青和同事前往店鋪核查舉報情況時,老張店里已經沒有同批次的同款面包在售,但對照收付款記錄、店內監控和顧客提供的產品照片,老張如實向執法人員承認,過期面包確實是自己店里賣出的,相應的進貨時間和進貨渠道也都一一說明清楚。面包凈含量80克,進貨價7.5元,銷售價8元。老張說,小鋪規模不大,生意時好時壞,那款面包他當時就進了一袋。
鄉村副食店在售的面包、點心。農民日報·中國農網記者 姚金楠 攝
通常,各品牌的供貨商每隔幾天就會上門查看貨品的保質期和銷售情況,老張也會在每天閉店后盤貨,一旦發現臨期商品都會提前下架,供貨商幾乎都會負責調換貨品。老張很坦誠:“這事兒確實怨我。歲數大了,眼神不好,生產日期的小字兒我得戴上老花鏡看。店里這么多東西,平時就我和老伴兒倆人,每天也就大概看看,不會一袋一袋細看。”
事實簡單明了,田張青和同事的調查工作非常順利。作為執法人員,田張青心里知道,這一袋過期兩天的面包很可能讓老張背上高額的處罰。根據現行食品安全法規定,出售超過保質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除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外,要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開這家小鋪子以前,老張兩口子一直都在老家種地為生。兒子結婚,在縣里買了樓房,老兩口也跟著到了縣城,想著就在小區附近開個小鋪子,打發日子,也賺點小錢。但兒子在村里干著跑車拉客的營生,一段日子下來,覺得住在縣城多有不便,便搬回了村里,反倒是把老張老兩口留在了縣城。“孩子大了,養不住。”小鋪的房租每年7萬有余,老張也算不清自己一年到頭能賺多少錢。“生意不好,你來了這么半天,看見有人來買東西嗎?”
在核查舉報事實的過程中,田張青并沒有把可能的處罰告訴老張。“一是有規定,我不能說;二是我也有點不忍心。”8天前的1月12日,田張青其實剛剛處理過一起類似的舉報,就在老張的店鋪旁邊不足50米的距離,一家小食雜店因售賣一包過期軟糖而被舉報,店主劉翠香同樣是隨孩子從村里進到縣城,經營小店已經超過10年時間。“情況大同小異,一包軟糖進價5元,售價6元,我們去了解情況的時候貨架上還有一袋同款,也是過期不久。如果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至少罰5萬元。”田張青說。
我國現行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2月28日經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在2015年首次修訂后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黃薇就表示,通過修法對法律制度進行完善,可以發揮法律在重典治亂威懾作用方面的優勢,更好地打擊違法行為。換言之,食品安全法秉承著“嚴”的要求,要用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來體現食品安全監管的執法力度,以法治方式維護食品安全。
執法者認可食品安全領域“重典治亂”的初衷,但落實到一個個具體的案例,太多的執法人員有著和田張青一樣的“不忍心”。穿上制服,田張青們是執法者,但制服之下,他們更是一個個有感情、知冷暖的普通人。“都不容易,也不是故意的,也沒有造成太惡劣的后果。”
田張青計劃著把兩起舉報的調查情況資料一并整理好,統一上會討論。“具體怎么處罰,是不是符合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的情形,都要按照規定,各相關股室會同局領導集體討論后才能決定。”這樣的討論會,大名縣市場監管局已經不知開過多少次,田張青說,這就是他們的日常,他們也希望在堅守法律底線的同時,給情有可原的小商戶爭取一個可以喘息的空間。
村子里的副食店
很多時候,正是這一絲喘息的空間,才讓生活得以繼續。
甘愛霞正在理貨。農民日報·中國農網記者 姚金楠 攝
去年11月,大名縣紅廟鄉村民甘愛霞經營的副食店在縣級食品抽檢中被檢出所售尖椒存在不合格情況。
甘愛霞從2015年開始便在村里經營這家小店。彼時,常年在外打工的丈夫突遭車禍,腿上留下了殘疾,再也干不得重活,夫妻倆便想著把家里的房子簡單收拾一下,開個小副食店維持生計。小店面積不大,一樓陳列貨品,二樓自住。酒水、飲料、零食、米面等預包裝食品由供貨商直接送貨上門,蔬菜、水果等生鮮貨品大都是夫妻倆從附近農貿市場自行進貨。“早晨天剛擦亮就去,來回兩三個小時,回來正好開門。”甘愛霞沒有固定的進貨攤點,“誰家便宜、新鮮就進誰家的貨,也是在市場上逛著看。”甘愛霞說,早些年,還會有同村的鄰居讓她幫忙代賣自家種的蔬菜,“最近這兩年不收了”。
生鮮食品不易保存,容易腐壞變質,甘愛霞每次就進四五百元的貨,賣上三四天。“看著蔫了,或者感覺要壞了,要么就自己吃了,要么就趕緊便宜處理。”抽檢前的那一次進貨,甘愛霞一共購進了6斤辣椒,進貨價每斤1.3元,售價每斤3元,6斤辣椒她一共賺了10.2元。
與明文標注的生產日期、保質期不同,對于甘愛霞經營的這種小副食店來說,蔬菜、水果的合格與否很難用肉眼分辨,“我也沒有個檢測的機器,我咋知道合不合格。”
小副食店、小攤點不具備檢測條件是事實,也是常態,但這顯然不能成為違法經營的理由。我國食品安全法對食品經營者的進貨查驗義務有著明確規定,其中包括如實記錄食用農產品的名稱、數量、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六個月。
“我們在日常宣傳時,都會再三提醒經營者索證索票,還鼓勵他們索要農殘檢驗合格的相關憑證,正規的大型農貿市場是可以提供這樣的憑據的。”王東輝是大名縣市場監管局大名府分局的一名基層執法人員,工作10余年,他清楚法律規定,更知道落實不易。“村里的小店,老板進貨都不多,有的會要個手寫的收條,有的就是啥也沒留。就算是有轉賬付款記錄,也只能證明雙方存在過交易,也不能明確到底買了什么。有時候一共進5捆韭菜,還是分兩個攤進的貨,混在一起賣,根本說不清楚。一旦抽檢出現問題,上家大都不會承認。”而且,涉及農殘檢驗合格證等類似的憑據,王東輝坦言,“即便是農貿市場有,很多商家也不愿意提供,就是怕萬一抽檢出問題被追責。”
王東輝說,在市場監管范疇的所有工作中,他最愛干的是“搞服務”。“比如幫著做做衛生,清理下店鋪門前的垃圾。看你是來干活的,老百姓都高興著呢,說的都是好聽的。但要說是來抽檢,態度就不一樣了。”王東輝遇到過拒不簽字的,碰到過從他手里搶菜的,但抗拒、抵觸只是個別情況,更多的時候,王東輝感受到的是來自商戶們的“怕”。“他們不是怕執法人員,怕的是抽檢這件事,怕出問題,怕被處罰。”
“重罰了他們,我心里有時候也不好受。”王東輝出自農村家庭,父母也曾做過些小生意,他很能體會其中的艱辛。“就拿賣菜來說,大商超客流量大,管理嚴格,進貨渠道相對好把控。但村里的小店有時候真的很難對貨源進行追溯,這會兒一旦抽檢不合格,就只能是誰賣的誰擔責。”
作為食品經營者,甘愛霞確實有失查驗之責。屋漏偏逢連夜雨,就在公布抽檢結果的前幾天,甘愛霞家剛剛遭遇一場火災。堆在屋外的柴火、雜物被明火引燃,“房子塌了一角,屋里都黑黢黢的,亂七八糟”。辛苦勞累、著急上火,丈夫的傷腿舊疾復發住進了醫院。
丈夫看病要花錢,房屋修繕也要用錢,甘愛霞一時間亂了方寸。“情況他們都看到了,他們都是好人,知道我這日子不好過。”甘愛霞口中的“他們”,是市場監管局的執法人員。
大名縣市場監管局法規股股長張時杰介紹,早在2022年前后,大名縣市場監管局就開始針對類似情況多次和縣法院進行溝通協商。“這些個體經營者沒有固定職業,很多都是農村的老人、殘疾人,開個小店維持生計,產品銷售的范圍也不大,銷售額都不高,是不是能根據實際情況從輕處罰。”直至2023年3月,大名縣人民法院正式下達司法建議書,針對類似案件,對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的規定,可以依法予以從輕、減輕或者不予處罰。
不含鮮花的牛肉
“農村老人,法律意識沒那么強。我們平時宣傳時候一遍一遍發單子,一遍一遍提醒,不注意只能是自己吃虧。”執法人員口中的“吃虧”,還有另一層意思。
張駿賢在回憶出售過期面包的前后經過時,向記者提起了這樣一個細節。在執法人員進店調查前幾天,曾有人給店里打過電話,說在店里買到了過期食品,要他們賠償1000塊錢。電話并不是老張接的,他當時也沒有在意。在“12315”的舉報記錄上寫明,舉報人表示,在投訴過程中,商家曾聯系過舉報人,“態度極其惡劣,對自己的違法行為沒有正確的認識,性質十分惡劣”。田張青說,老張怕是遇到了“職業索賠人”,這才真的容易吃虧。
大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對抽檢蔬菜進行農殘快檢。大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供圖
所謂職業索賠人,是指專門購買超過保質期限或者標識不規范的問題商品,隨后向商家或相關部門維權索賠,并以此為職業的人。大名縣市場監管局食品藥品綜合執法大隊隊長孫自強說,現在執法大隊平均每天要處理三四起這樣的職業索賠人投訴舉報。孫自強遇到過各種五花八門的投訴舉報,買到過期食品是最普通、最常見甚至“不值得一提”的案例。
今年3月25日,大名縣市場監管局就收到這樣一份舉報。舉報人稱,一個月前,他在金灘鎮豆付巷村購買了一盒肥牛肉片。在包裝盒的標簽上有一盤肥牛片的圖案,圖片上還印有鮮花和綠色植物,但實際買到的肉片與包裝標簽不符,配料中也沒有添加鮮花和綠植成分,也未標注圖案僅供參考的字樣,商品存在誤導欺詐消費者之嫌。
孫自強說,這就是典型的職業索賠人發起的投訴舉報。“一個普通的消費者,會投訴牛肉片里沒花沒草嗎?”不僅如此,孫自強說,舉報人選擇在購物一個月以后才投訴,也是非常“職業”的操作。“現在,即便是農村的小店,很多也都安了監控。但儲存設備容量有限,監控畫面隔一段時間就會自動刪除覆蓋。所以,職業索賠人不會在消費以后馬上投訴,一般都要等些日子,監控畫面被覆蓋了,也不容易求證當時的情況了。”孫自強還遇到過個別職業索賠人,會事先準備好同款過期商品,趁商家不注意時調包,過后索賠。這時,如果沒有監控畫面佐證,商家百口莫辯。“職業索賠人開口索賠的金額都不會太高,幾百塊、1000塊,即便是聯系公安機關,有時候金額不足以立案,也很難處理。”
記者注意到,這起針對“沒有鮮花的牛肉”舉報中,舉報人并沒有通過常見的電話或網絡渠道進行舉報,而是選擇通過郵局將舉報信郵寄到了大名縣市場監管局,并且在舉報信中說明,只接受郵政快遞或掛號信的回復方式,回復中還要求注明舉報人郵寄時的掛號信編號。
孫自強粗粗統計,目前,大名縣市場監管局每年要接到200多封類似的舉報信,執法大隊會安排專人處理這些信件。“按照相關規定,我們要在收到舉報信的7個工作日內給出回復。”孫自強說,由于最初時沒經驗,與進入電子平臺的電話和網絡舉報不同,郵寄的紙質信件很容易被疏忽遺忘。“只要超期1天,就意味著執法人員違法了,舉報人馬上就會發起行政復議。他們通過這樣的方式給監管部門施壓,爭取索賠。”
有時,經過調查,舉報情況并不屬實,對賠償訴求不予支持,舉報人也會發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孫自強就去開過兩次庭,“有一次前前后后準備了挺長時間,人家臨開庭說撤訴了,太影響我們的日常工作了。”
孫自強發現,很多職業索賠人其實年紀尚輕。他曾在辦案中見到過兩個本地的“00后”男孩,高中畢業后沒有固定工作,他們便在網上找到了專門教人“打假”的“老師”,有樣學樣。“見了我們執法人員舉著手機就拍,談著談著還出去打個電話,后面都有團隊。這些孩子專門去偏僻的縣城、農村買東西,就愿意挑上了歲數的老人下手,開著車全國各地跑。一次索賠成功了,他們還會把店鋪信息分享給同伴,讓其他人也去那里買東西。”
記者了解到,目前,山東、河南等地已經出臺相應的政策法規,依法規制職業索賠行為,將職業索賠與正常消費進行區分,對利用投訴舉報牟取不正當利益、侵害經營者合法權益、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從嚴審查。
今年3月,江西武寧“00后”職業打假人鄭思遠因涉嫌敲詐勒索被警方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看到這條新聞時,孫自強非常高興,“有點大快人心的感覺”。“鄭思遠也是我們這兒的常客,我們沒少收到他的舉報信。”
就在田張青準備張駿賢、劉翠香售賣過期食品材料的一周時間里,故事的走向突然迎來了新的變化。
1月27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印發《市場監管行政違法行為首違不罰清單(一)》《市場監管輕微行政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一)》。對照清單,張駿賢和劉翠香此番售賣過期食品的行為屬初次違法,經營的涉案過期食品貨值金額不超過500元,且非餐飲環節。案發后,積極配合調查、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已立即自行改正并對店內開展自查,同時,未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或食源性疾病。
田張青把準備好的材料提交上會,最終,經集體討論,大名縣市場監管局認定,這些情形完全符合《市場監管行政違法行為首違不罰清單(一)》中的規定條件,對張駿賢、劉翠香此次售賣過期面包和糖果的行為不予行政處罰。
田張青突然覺得松了口氣,“感覺事情一下子豁然開朗,后面的工作都好做了。”田張青把不予處罰的決定正式下達給兩位老人,他們感謝再三。老張懸著的心,終于放下了,他也沒再接到舉報人的索賠電話:“政府都不罰我了,他們還想要錢?”
對于甘愛霞的處罰,是在兩項清單印發以前。考慮到甘愛霞家的實際困難,大名縣市場監管局根據縣法院2023年下達的司法建議書,對甘愛霞予以減輕處罰。“在食品安全法開始施行的最初一段時間,都是嚴格遵照標準處罰,幾乎沒有減輕的。后來幾年,才根據具體情況慢慢有了變化,可以酌情減輕。”執法人員說,如果事情發生在當下,按照現在的規定,對甘愛霞就可以不予處罰。改變,已經在一點點發生。
就在記者采訪期間,執法人員又一次去到甘愛霞家的小店例行宣傳,再三叮囑她要選擇正規的農貿市場進貨,要向供貨商索要各類銷售票據并妥善保存。“手寫的小條也行。或者微信轉賬的時候,咱自己馬上就隨手備注一下買的啥,十斤黃瓜、八斤辣椒都寫上,有攤位號的就把攤位號也標一下,哪怕是自己發個語音,能留底的都留個底。”除了法律法規中的白紙黑字,執法人員想告訴甘愛霞更多好記、實用、有效的方法。
對于如何處理那袋過期面包的問題,采訪中,記者問了很多人,他們中有的是小店鋪的經營者,有的是去小超市購物的普通消費者,有的是在路邊閑坐聊天的鄉親,還有的是市場監管部門的執法人員。有人說會立刻下架返給供貨商,有人說只有一包、扔掉就好,有人說帶回家喂豬喂狗,還有人說:“我會自己吃掉。”
(文中小商鋪經營者張駿賢、劉翠香、甘愛霞均為化名。)
作者:農民日報·中國農網記者 姚金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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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制:高雅 編輯:何沁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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