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餐喝死個人,為啥有人賠有人不賠?看完終于懂了!
來源阜陽新聞網↑
這兩天,昆明有個事鬧得挺火:
12個人一起吃飯喝酒,一共喝了3500毫升(大概6斤半的酒),結果有個人喝噶了。
法院判下來,8個人不用賠錢,3個人得賠將近20萬。
這事兒一傳開,網友們都炸鍋了,有人說“早該治治勸酒的人”,也有人犯嘀咕:“都是成年人了,自己喝多了咋能怪別人?”
今天咱就敞開了嘮嘮,這酒桌上的責任到底咋回事,以后聚餐該注意點啥。
一、法院憑啥這么判?說白了就一句話:誰有錯誰擔責!
好多人不明白:都是一起喝酒的,為啥有的人沒事,有的人得賠錢?
其實道理特簡單,就跟咱平時做人一樣——你要是沒做錯事,自然不用擔責任;但要是你該管的事兒沒管,出了事就得你負責。
先說說這件事兒,據阜陽新聞網5月18日報道:
事情是發生在2023年12月14日,云南昆明。
出事的人:叫朱某某,27歲,當時和堂哥等11個好朋友一起吃飯喝酒。
事發時:朋友帶他去找酒店住,后來發現一直叫不醒。
事發后:2025年1日,朱某某的家人把這11個人給告了,讓他們賠償77萬。
來源大象新聞↑
那么問題來了:為啥同一桌只有3個人要賠,8個人不用賠呢?一起往下看:
- 那8個不用賠的人:人家從頭到尾沒勸過酒,看有人喝多了還說了“別喝了注意點”,甚至幫忙扶到酒店休息,該做的都做了,完全沒毛病,憑啥讓人家賠錢?
- 那3個賠錢的人:明知道喝酒的人都快喝斷片了,連話都說不利索了,還不管不顧各回各家,既沒送回家,也沒給人家家里人打電話,更沒及時叫救護車。這就好比你看見鄰居家著火了,扭頭就走不管,能沒你的責任嗎?
二、網友吵翻天:酒桌上的老規矩,該改改啦!
網上的評論簡直五花八門,總結起來就兩種觀點:
1.支持判罰的人說:
“現在聚會我從來不說‘不喝不是兄弟’這種話,真朋友不會硬逼著喝酒。而且,我初中同桌和朋友的姑父就是這樣喝沒了,長教訓了。”
“以前總有人勸酒,說‘不喝就是不給面子’,現在好了,法律直接把這股風給剎住了。以后參加酒宴堅決不沾酒,也有借口拒絕了。”
2.覺得不該賠的人說:
“都是成年人,喝多少自己心里沒數嗎?咋能賴別人?再說了,12個人7瓶酒,3500毫升,一個人平均一下也沒有多少呀?”
其實啊,這就是老觀念和新規矩的沖突。
以前大家覺得勸酒是熱情,現在法律可不這么看——你要是看著朋友喝到吐,還當甩手掌柜不管,那就是沒把人家的命當回事。
三、看看別的地方咋處理的:勸酒越狠,賠得越多!
這種事兒可不是個例,給大家講2個真實的例子:
- A.去年在某城市:有個大哥跟朋友吃飯,一直勸人家“再喝一杯”,還說“不喝就是看不起我”。結果朋友喝完騎車摔成重傷,法院判這個大哥賠了40%的錢,理由是“明知道人家喝不了還硬勸,這不就是故意害人嗎?”
- B.前年在廣州:同事聚餐后,有人說“送喝多的小王回家吧”,領導卻說“年輕人喝這點酒沒事,各回各家”。沒想到小王路上摔進溝里,最后法院判領導和沒送人的同事都得賠錢,因為“當頭的更得管好人”。
你瞧,不管是勸酒的、灌酒的,還是假裝看不見不管人的,只要沒盡到責任,法律都不會放過。
四、記住這幾個招兒,聚餐喝酒不惹麻煩!
說了這么多,到底咋做才能既玩得開心,又不攤上事兒?
給大家總結幾個實用的辦法,都是老百姓能聽懂、能做到的:
1. 堅決不勸酒:不管是“感情深一口悶”還是“升職了得慶祝”,都別開口勸酒,人家想喝多少喝多少,尊重別人就是保護自己。
2. 喝多了必須送回家:要是有人喝得走路都打晃,一定要找個人送他回家,或者給家人打電話來接,最好拍個視頻留個證據(比如“我把老張安全交給她媳婦了”)。
3. 看見不對勁趕緊叫救護車:要是有人喝酒后臉色發白、昏迷不醒,別猶豫,趕緊打120,耽誤一分鐘可能就出大事兒。
4. 留好證據沒壞處:聚餐時的聊天記錄、買單記錄、監控視頻啥的,能留就留著,萬一出事兒了,這些都是證明自己沒錯的關鍵。
五、最后嘮嘮掏心窩子的話:喝酒是高興事兒,別弄成糟心事兒!
發生這樣的悲劇,讓人太難受了!
喝多沒了的男子只有27歲,這個年紀應該結婚沒多久吧!
老婆年輕,孩子很小,50多歲的父母該怎么辦?
但還好法院主持了公道,給他的家人賠償了將近20萬,這也算以后生活有點保障了。
就像廣東網友說的:“這個結果判的很精準,我哥滴酒不沾,就因為和醉死的人在一個房間里,但不是同一桌,還賠了人家50000。”
說白了,現在酒桌上的規矩變了:以前講究“喝倒才算夠意思”,現在講究“平平安安最重要”。
勸酒灌酒的毛病該改改了,朋友喝多了,搭把手送回家不是“多管閑事”,而是救人一命。
希望大家記住:下次聚餐,少點“喝不喝”的較勁,多點“安全不安全”的關心。
畢竟,比喝多少酒更重要的,是大家都能順順當當回家,老婆孩子熱炕頭,比啥都強!
你對此事有什么看法?你覺得同桌吃飯的的幾個男子,應該賠償遇難者嗎?評論區聊一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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