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貴州省畢節市金沙縣五龍街道的郭女士近期順利解決了一件煩心事。今年2月起每晚8點到凌晨1點,郭女士家附近的工地就會傳出很大的施工噪聲,嚴重影響其休息。為解決這一煩惱,郭女士向當地信訪局反映,希望有關部門嚴肅處理。當地信訪局將該事項轉交畢節市生態環境局金沙分局,該局經分析后,決定組織郭女士與施工單位進行行政調解。
3月初,郭女士與施工單位代表在畢節市生態環境局金沙分局見面,經面對面的溝通,雙方簽訂了調解協議書,施工單位承諾在晚上10點至次日早晨6點期間停止施工。至此,她的煩惱解決了。
事后郭女士表示,投訴前她非常煩惱且抱有怨氣,覺得對方“不考慮周邊居民”“聽不進話”,但經調解,雙方面對面坐下來,真誠交流、相互溝通,知曉了對方的難處,過程也就變得很輕松了。施工單位代表也是同樣的想法,能坐下來調解和解是非常好的方式,既不傷和氣,也促進自身更科學地安排施工,這是雙贏的辦法。
相較于其他處理方式,調解更注重通過溝通、協商來解決問題,充分考慮信訪人的合理訴求和實際困難,以相對溫和的方式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
調解的是信訪事項,調和的是社會關系,調順的是民心民意。
貴州省信訪系統始終堅持訪調結合、調解先行,目前貴州省正探索推進“誠實守信、以和為貴、穩健審慎、守正創新、依法合規”的貴州信訪雙向規范建設,其中“以和為貴”便是調解和解的題中之義。
為進一步做好做實信訪事項調解和解工作,貴州省信訪系統本著“能調則調、應調盡調”的原則,從發布制度規范、開展業務培訓等方面入手,加強信訪問題源頭治理,提高信訪工作質效。
今年2月,司法部與國家信訪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人民調解參與信訪工作對接 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的意見》。
3月《貴州省信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信訪事項調解和解工作的意見(試行)》印發施行,4月貴州省信訪局與貴州省司法廳聯合印發《關于深化人民調解參與信訪工作對接會商研判工作辦法(試行)》,要求進一步發揮調解和解在妥善化解信訪事項中的重要作用,將矛盾糾紛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層,實現事心雙解。
早在2019年,貴州省司法廳和貴州省信訪局就聯合印發《關于加強人民調解參與信訪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的意見》,對引入人民調解工作提出詳細要求,今年3月印發的《意見》不僅在人民調解基礎上增加了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的要求,推動各類調解與信訪工作協調聯動,而且特別提出,在信訪工作實踐中應著力引導矛盾雙方簽訂“調解和解協議書”。
“‘調解和解協議書’不同于‘息訴罷訪承諾書’,具有民事合同性質且符合司法確認的‘調解和解協議書’經司法確認后被賦予法律強制力,一旦發生未履行協議的情況,可根據協議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這是對信訪人合法權益的有力保障?!毙旁L部門工作人員介紹。
此外,《意見》強調不僅要前置調解,更要全過程用好調解,進一步打通信訪工作法治化路線圖。
根據路線圖(受理→調解→行政三級辦理→法院兩審終審→檢察院法律監督→人大監督),如果人民調解不成功,分類進入行政程序辦理且符合條件的也可開展行政調解,在進入法院兩審終審環節前也應善于使用司法調解辦法,讓調解貫穿信訪事項辦理全過程。
加強調解和解工作對信訪干部提出全新要求,4月以來,省信訪系統已連續開展兩期相關培訓,指導幫助基層信訪干部善用會用調解和解辦法,同時不定期開展工作調度,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積極引導信訪人通過調解和解化解信訪事項,推動信訪工作法治化走深走實,有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彭婷婷、余瑞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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