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源 |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5月14日,廣東省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新能源汽車向電網放電上網電價問題的批復。
其中明確,新能源汽車向電網放電上網電價采用峰平谷電價方式,具體按照0.453元/kWh乘以峰平谷比例系數確定。當日最高氣溫達到35℃時,新能源汽車可實行“兩充兩放”:低谷充兩小時,高峰放一小時,尖峰放一小時,平段充兩小時,尖峰放兩小時。
以下為內容詳情:
廣州、深圳市發展改革委,廣東電網公司、深圳供電局:
《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支持廣州市V2G試點項目率先試行V2G峰谷上網電價的請示》(穗發改報〔2024〕395號)收悉。經研究,現就新能源汽車向電網放電上網電價問題批復如下:
一、上網電價政策
新能源汽車向電網放電上網電價采用峰平谷電價方式,具體按照每千瓦時0.453元乘以峰平谷比例系數確定。其中執行時段和峰平谷比例系數等參照《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完善我省峰谷分時電價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21〕331號)相關規定執行,即峰期、平期、谷期比例系數分別為1.7、1、0.38。尖峰期比例系數在上述峰期比例系數基礎上上浮25%。具體上網電價標準見附表。
二、適用范圍
此文批復的上網電價政策適用范圍為廣州、深圳兩市轄區內經當地政府主管部門認定的具備計量條件的車網互動試點項目或充換電設備。
三、執行時間
上述規定自發文之日起試行至2026年12月31日。試行期內如國家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工作要求
請廣州、深圳市相關部門與廣東電網公司、深圳供電局加強對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車網互動涉及電價政策的宣傳引導、項目設備的梳理認定、電量電費的計量結算等工作,確保政策發揮效用。執行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反饋我委。
附表:新能源汽車向電網放電上網電價表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2025年5月1日
備注:尖峰上網電價執行時間為7月、8月和9月三個整月,以及其他月份中日最高氣溫達到35℃及以上的高溫天。日最高氣溫以中央電視臺一套每晚19點新聞聯播節目天氣預報中發布的廣州次日最高溫度為準,次日予以實施。尖峰上網電價每天的執行時段為11-12時、15-17時共三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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