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7日,香港警方接到一起報警,有居民發現在鴨脷洲碧海上漂著一具尸體,接警后警方很快就趕到了現場并且進行了打撈。
死者是一名年輕女性,下半身赤裸,上半身只穿了一件短袖并沒有穿胸罩。
法醫對尸體進行了尸檢,證實了死者應該是屬于溺水而亡,死亡時間至少在3天以上了。
警方初步排除了刑事案件的可能性,事后警方發布了尋尸啟事,試圖找到死者的家屬。
案發第三天,一對中年夫婦找到了警方,他們懷疑死者可能就是他們失蹤的女兒小余。
就當余姓夫婦表達了想要認尸的當天,他們就接到了一個電話,對方自稱是小余的朋友是一名出租車司機,小余失蹤的這幾天他也非常的擔心,他也懷疑死者可能就是小余。
女死者被確認是小余
就這樣,案發第四天,余姓夫婦坐上了出租車司機的車子準備前往警局,經過技術分析最終證實了死者就是他們的女兒小余。
警方告訴小余父母,小余應該是失足跌落海中或者跳海自殺,屬于溺水而亡。
可小余父母卻不同意這種說法,一方面女兒性格活潑不會自殺,另一方面女兒失蹤當天是上班的,并且還是穿著牛仔褲上班,即便是跌落海中,牛仔褲也不會被海水沖走。
只有一個可能性,女兒可能是遭受到了迫害。
在小余父母的強烈要求下,警方再一次進行了尸檢,這一次法醫發現了一些細微的可疑點。
在死者的頸部出現了點滴的紅色斑點,并且口吐血絲白泡,這說明死者的頸部曾經遭到按壓,并且死者在水中應該是有過呼吸的,那么這就有一個很大的可能性,小余是被人按壓頸部導致昏迷然后丟入水中導致溺水死亡。
案發第五天,警方正式將案件定性為刑事案件展開偵查,結合當地水文情況,警方排除了水流沖走了小余內衣內褲的可能性。
25歲的小余是家中的長女,在一家公司做會計工作。
在對她的私生活進行調查后,警方發現小余背著父母一直從事著交際花的工作。
因為她夢想嫁給一個外國人,所以經常出入當地的娛樂場所結識了不少的外國男性,并且私生活也非常的混亂。
小余背著父母一直從事著交際花的工作
調查后,警方發現小余交往過至少50名男友,其中包括德國人,法國人和美國人。
警方傳喚了這些人進行了問話,但根據了解,小余雖然私生活比較混亂,但和這些男友的關系都是非常不錯的,分手后這些男友還一直說小余非常的好。
很快警方將調查重點放在了一個叫溫劍聰的出租車司機身份,根據調查,就是小余最后一通電話打給的就是他,并且也是他帶著小余父母去辨認尸體的。
小余和溫劍聰是在蘭桂坊認識的,小余是蘭桂坊的常客,溫劍聰則經常去那里載客,做的多了也就認識了。
警方也對溫劍聰進行了調查,他告訴警方,小余當天打電話讓自己去蘭桂坊接她,但因為自己當時還有乘客便沒有過去。
然而警方在他的口供中卻發現了不對勁,小余父母是在10月30日看新聞知道有無名女尸的,而當天溫劍聰就聯系到了小余父母,似乎他早就知道了小余已經死亡的消息。
溫劍聰承認了自己殺害小余的犯罪事實
警方對溫劍聰案發當天的行蹤展開了調查,結果證實她說謊了,于是立即對他進行了控制。
在警方審訊下,溫劍聰承認了自己殺害小余的犯罪事實,而他之所以動手殺人,則與小余的性泛濫有關。
根據溫劍聰的透露,他第一次接送小余的時候,小余當時表示自己家里缺錢買電器,于是溫劍聰試探的詢問說自己借她一萬元,那么小余能不能和他睡一次。
結果小余當即就同意了,就這樣,溫劍聰和小余在出租車上發生了一次關系。
在這之后,每周小余都會坐上溫劍聰的車前往一些僻靜的地方車震,而每次溫劍聰都會給她不等的錢,多的時候幾千塊,少的時候也有一千多。
案發當天,小余給溫劍聰打電話說自己想要去兜風了,溫劍聰一聽就明白小余是約他出去發生關系。
二人又一次完成了車震,在車上,小余說自己的德國男友馬上又要來香港了,她提出讓溫劍聰借她一筆錢,自己要和男友去德國生活。
可此時的溫劍聰已經陸陸續續借給小余數十萬港幣了,自己身上已經沒有多少錢了。
被拒絕后,小余竟然用自己的高跟鞋擊打溫劍聰的下體,這讓溫劍聰非常的生氣,他一把摟過了小余掐住了她的脖子,也不知道過了多久,小余就不再動彈了。
意識到自己可能殺人的溫劍聰選擇將小余從車震的地方拋棄到了海中,最終導致小余溺亡。
根據警方的調查,47歲的溫劍聰經常借開出租接客的時候從蘭桂坊撿尸,與那些爛醉的女生發生關系。
而小余原本也是他的目標之一,只不過小余主動提出了借錢,這才讓溫劍聰有了可乘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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