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被判3年半!68歲摩的司機兩次性侵14歲女學生,家屬發聲)
5月20日,湖南衡陽祁東縣一市民李先生告訴記者,2024年,上中學的侄女李某某被68歲摩的司機李某國強奸。2025年3月,該男子被判強奸罪,獲刑三年半。
記者從被害人家屬處得知,68歲摩的司機李某國以開摩的載被害人上下學為契機,接近被害人李某某。他給李某某購買手機、電話手表等,多次邀請被害人到家中。2024年5月至6月,被害人在李某家中兩次遭其強奸,案發時剛滿14周歲。判決書顯示,第一次被強奸后,李某國威脅不來家中,就將兩人發生性關系一事公之于眾,被害人被迫來到李某國家中,再次被強奸。
代理律師告訴記者,李某國當庭辯稱自己只是摸了李某某,全程沒有承認強奸罪名,并在宣判后提起上訴。
5月20日,祁東縣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表示,若對判決結果不服,可在接到判決書第二日起十日內上訴。律師表示,若性侵行為發生在被害人年滿14周歲后,應當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強奸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結合在案事實和證據,判處被告人三年半有期徒刑在量刑幅度內,原則上是適當的。
圖為判決書(受訪者供圖)
贈送被害女孩手機手表
在家中兩次實施強奸
受害人李某某親屬李大仁(化名)告訴記者,李某某案發前跟隨奶奶生活,就讀于祁東縣某中學,家庭生活困難。李大仁曾短暫擔任過李某某的監護人。2024年6月25日,學校發現李某某長期未到校,打電話給家長。李大仁接到消息后趕到學校,在學校老師和家長的反復詢問下,李某某未承認與李某國發生關系,隨后老師建議親屬帶其到祁東縣人民醫院做婦科檢查,檢查結果顯示,李某某處女膜可見陳舊性裂傷。遂報警處理。
判決書顯示,李某某在偵查機關的前四次陳述中稱被李某國猥褻,直到第五次才陳述與李某國發生性關系。“一開始她不敢說,怕被家里人罵,說出去不好聽”,李大仁告訴記者,在他的鼓勵下,李某某才終于說出被強奸的事情。
李大仁對李某國有印象,“鎮上一個開摩的的”,李大仁告訴記者,李某某家里離中學有一定距離,家里人經常會讓她自己坐車去學校。后來,李大仁在李某某的手機里發現了和李某國的聊天記錄,從中得知李某國以開摩的載李某某上下學為契機,接近李某某,“他就是打好的算盤”。兩人相熟之后,李某國還給李某某買了一部二手vivo手機和一個電話手表,以此拉近關系,他還多次邀請李某某到李某國家里。
判決書顯示,2024年5月,在李某國家中,李某某第一次被李某國強奸,案發時李某某剛滿14周歲(2010年2月生)。6月,李某國威脅不去就將兩人發生性關系一事公之于眾,李某某被迫來到李某國家中,再次被強奸。
被害人親屬發博:
孩子心靈的創傷難以愈合
5月20日,受害人親屬李先生發博稱,侄女的心理創傷仍在調整恢復中。李先生透露,侄女的人生自出生便被陰霾籠罩,“2018年,父親突發疾病離世;而未婚的母親在她出生數月后遠嫁他鄉,從此音信全無。早在2015年,爺爺也因病離去,奶奶更是飽受重度精神病折磨二十余載,生活完全無法自理。
作為單身的叔叔,我拼盡全力扛起照顧她的重擔,靠著國家孤兒待遇政策,才勉強讓她的生活有了一絲光亮。然而,噩運再次降臨。
摩的司機被判3年半
律師解讀
記者獲取的判決書顯示,祁東縣人民檢察院指控李某國犯強奸罪,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判賠被害人精神損害撫慰金10萬元。
但李某國并未承認強奸罪名。代理律師告訴記者,李某國當庭辯稱自己只是開玩笑摸了李某某,全程沒有認罪,并在宣判后提起上訴。
李某國辯護人則為其做無罪辯護稱,李某某前四次在偵查機關均陳述未和李某國發生性關系,后四次陳述李某國對其實施強奸系被其親戚逼迫所述等。
2025年3月,祁東縣人民法院判處李某國強奸罪,獲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駁回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袄钅硣环皱X都沒賠”,李大仁說。
北京澤亨律師事務所刑事部副主任馮志遠律師告訴記者,針對案涉的剛滿14周歲的女性,如果性侵行為發生在被害人年滿14周歲后,已經不屬于法律意義上的幼女,應當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強奸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結合在案事實和證據,判處被告人三年半有期徒刑在量刑幅度內,原則上是適當的。《關于辦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見》,要求從嚴懲處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尤其是針對性侵不滿14周歲的幼女案件,更是重點予以打擊。但是對于已經年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應當適用前述規定。涉案被告人作為成年人,通過開摩的,有預謀接近未成年被害人,而且實施兩次強奸行為,原則上可以酌情從重處理,以彰顯對未成年被害人的保護和對被告人的懲處。
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七十五條規定,“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或者單獨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精神損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痹趯嵺`中,針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要求精神損害賠償的,往往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持,但是對于被告人愿意在雙方調解協商后賠償的,法院會尊重雙方的意見并在量刑上有所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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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遭債主強奸后連捅3刀致對方身亡 被判故意殺人罪
4月21日,#女子賭博欠貸遭債主脅迫肉償抵債#登上微博熱搜,引發熱議,華州區人民檢察院分析了為何女子的行為不是正當防衛,而是故意殺人。
案情概況
王某(女)是某理發店的老板,喜歡在網絡上賭博。她自己開始賭的時候贏了些錢,不過基本都是到手就花光。想著賭博來錢容易,賭得也就越來越大。
王某喜歡在網絡上賭博 資料圖
人有旦夕禍福,一次網絡賭博中,王某很快輸掉了自己的積蓄20萬元。她沒有辦法,就只好透支信用卡,最后無奈找到了胡某(男)借款10萬元,利息每天500元,借期一個月,利息日結。想不到王某再次將錢輸光。一個月到期,王某無法還錢,胡某要求王某“肉償”抵債,一次10000元。王某當然不從,胡某就把她綁了起來,最后王某無奈同意。不過第二天,王某主動約胡某過來,用準備好的刀趁胡某不注意,對胡某連捅3刀致其當場死亡。
注:本案來源自真實案例。筆者摘錄主要案件事實。我們對本案的胡某私人放高利貸(民事違法行為),以及王某網上賭博(應受行政處罰)的行為不做評價。我們只看本案涉及的刑事犯罪行為。
胡某的行為構成強奸罪
強奸罪,是指違背婦女意愿,采用強制手段壓制婦女,使其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并同其發生關系的行為。
本案中,我們不管之前胡某和王某相互之間的借貸關系,只看胡某要對王某“強來”時所用的手段:將王某捆綁了起來。
通常而言,這里胡某將王某捆綁起來的行為很明顯就是該罪中所規定的“強制手段”,這種將人捆綁的行為束縛了人的手腳,使得人沒有辦法自由活動,最終也就無法反抗,暫時喪失了反抗能力。再加上胡某將王某捆綁起來的時候也不一定只是單純的捆綁,還可能對王某本人進行了言語威脅,意在不同意就對王某本人實施惡害,這更加會壓制王某的反抗。
綜上所述,胡某的屬于采用強制行為壓制婦女反抗,繼而同婦女發生關系的行為,符合強奸罪的構成要件。胡某的行為構成強奸罪。
《刑法》規定: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王某的行為不是正當防衛,而是故意殺人
正當防衛的構成要件如下:
1.起因條件:不法侵害現實存在
2.時間條件:不法侵害正在進行,尚未結束
3.主觀條件:具有防衛意識:即防衛者的主觀目的是為了保護自己或他人的利益免受不法侵害的損害
4.對象條件:針對侵害人本人的防衛(包括破壞侵害人本人的財物)
5.限度條件: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無限的防衛除外)
我們來看王某捅死胡某時的客觀狀況究竟為何。
王某對胡某連捅3刀致其當場死亡 資料圖
在王某捅死胡某之前,胡某的非法目的已然得逞。時間已經到了第二天,王某此時假意答應了胡某自己依然會順從胡某的意愿,胡某對此深信不疑。我們也能看到,此時胡某本人并未有實際對王某的不法侵害行為(既沒有捆綁王某,也沒有對王某進行言辭威脅),他對于王某即將用刀捅向自己根本沒有防備。
因此我們就可以得出結論,此時王某趁胡某不被向王某連捅三刀的行為,因為不具備正當防衛的時間條件,故其行為不構成正當防衛。她的行為是有預謀的故意殺人行為。往輕了說,也是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犯罪行為。
結 語
最終的結果是,胡某已死,故毋須追究其刑事責任;而王某本人則因故意殺人罪獲刑。
我們可以看到,正當防衛不是想當然的,而是具備極其嚴格的構成要件的。雖然我們肯定防衛人的主觀動機,但是動機是動機,行為是行為。如果不對正當防衛進行合理的規制,勢必會引起混亂。像本案這種“防衛不適時”的行為一旦增多,那么借著正當防衛之名,行故意殺人之實的行為就會如雨后春筍一般冒出來,到時候,法律的規定就變為了僵尸條款,公民最基本的人身權利也就得不到保障。
王某因故意殺人罪獲刑,圖為法槌 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