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檢網5月21日消息,中國建設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章更生涉嫌受賄、違法發放貸款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山東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違法發放貸款罪對章更生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章更生(資料圖)
2024年11月8日消息,章更生被查;今年4月23日消息,章更生被開除黨籍。
經查,章更生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接受旅游活動安排和宴請,公款吃喝;無視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職工錄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職權為親友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靠貸吃貸,將黨和人民賦予的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銀行授信、貸款審批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造成特別重大損失。
章更生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違法發放貸款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章更生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公開信息顯示,章更生出生于1960年。
他長期在建行系統工作,歷任:建行三峽分行副行長、行長,建行營業部副總經理,建行營業部、集團客戶部總經理,客戶部總經理兼北京市分行副行長,建行高級管理層成員等職。
2013年,他任建行副行長,后兼任建信人壽保險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2020年辭去副行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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