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張,今兒菜還合你胃口不?”
我把燉好的排骨湯端到飯桌上,小心翼翼地問。老張抬頭看了我一眼,咧嘴笑著點頭,“香!比我頭婚那婆娘做得好。”
我笑了笑,沒接話。老張嘴碎,但心不壞,我們再婚十年,他喝點小酒、愛吹牛,有時候嘴上沒把門,我也習慣了。
我是李玉蘭,56歲,十年前和老張組成了“二婚家庭”。我們都有各自的兒女,但彼此都說好,只管過好自己的日子,孩子的事各歸各家。剛在一起那會兒,兩邊孩子也有點意見,可時間久了,老張對我挺好,什么事都想著我,誰看了都說我們這段婚姻過得穩當、踏實。
“來,喝一口。”他把酒杯遞過來,我皺眉,“你少喝點,晚上還得吃降壓藥。”
“嘖,這點酒算啥。”老張搖搖晃晃地站起身,“我跟你說啊玉蘭,人啊,就得圖個熱鬧,咱倆過日子,比我頭婚那段強多了。”
他又開始說頭婚了。我嘆了口氣,端起碗慢慢喝湯。
那天是他朋友老馬60歲壽宴,我們一塊去吃的。飯局上,老張喝了不少,還非拉著我坐他旁邊,說是“給大家看看我家那口子多賢惠”。
吃到后來,他喝得滿臉通紅,話也開始多了。
“說實話,我頭婚老婆脾氣太沖,吵架不讓人,這才離了。”他拍著桌子對一桌子人說,“玉蘭不一樣,她軟,懂事,不折騰。”
我勉強笑著低頭,不愿多言。
接著,他突然湊近我耳邊,酒氣撲面而來,低聲嘟囔:“其實你知道不,要不是那時候我兒子不讓,我根本不想再娶的。”
我一愣。
他繼續說:“再說了,你這人也好管,過日子嘛,找個順的就行。要是你也像我前頭那口子,早散了。”
我心口猛地一緊。旁邊還有人,他說得壓得低,但字字清晰。我的手微微發抖,臉上的笑已經僵住。
“你說啥?”
“我說啊……”他歪著頭看我,酒勁上來,沒個正形,“你這老婆是挺好,但說到底,也不是我非要娶,是我那會兒圖個伴兒,老了有個人給倒茶遞水。再說你也愿意啊,咱倆誰不圖個安穩?”
我端起水杯,咽了口氣,胸口像壓了塊石頭。
飯局結束,他踉蹌著走,我在一旁默默牽著他回家。
回家后,我給他換了衣服,把他安頓好,他一倒在床上就睡著了。
我坐在床邊,聽著他輕微的呼嚕聲,眼淚一滴一滴落在手背上。
我想起這十年,冬天給他熬姜湯,夏天給他擦身子,生病陪他跑醫院。他說一句“你比前頭那個強”,我就覺得值得。
可如今他告訴我——他不是愛我,而是圖個方便。
我的心涼了。
第二天早上,他醒來,揉著太陽穴,“昨天喝多了,亂說話了吧?”
我冷冷看他一眼,“你記得你說了什么?”
他笑著擺手,“哎呀,男人喝醉了哪有不亂說的。”
我點點頭,“那我也說一句:我們離婚吧。”
“啥?”
他瞪大眼,像是聽錯了。
“這十年,我以為你是把我當一家人,可你心里清清楚楚,是‘找個順的’。你說得對,我確實順,可我不傻。”
“玉蘭,你別胡來,我是說酒話……”他急了。
“你酒后吐真言。”
我很平靜地說完這句話,站起身收拾衣物。
他追著我,“你這人怎么一點玩笑都不能開?就為幾句醉話?我又沒打你沒罵你!”
我轉身看他一眼,眼神決絕:“你沒打沒罵,但你輕賤我的感情。”
那一天,我搬出了那個住了十年的家。朋友們都震驚,說“你們不是挺恩愛的嗎?”我只是笑笑,不想解釋。
離婚后的我,回到自己娘家留下的一間老房子,雖然舊,但干凈自由。
有人問我后悔嗎?我說:“不后悔。再婚不是求人施舍,是兩個人彼此尊重。我愿意好好過日子,但不能接受被人看低。”
老張后來打過幾次電話,我沒接。他的孩子說他后悔了,想讓我回去。我說:“人生后半場,不圖熱鬧,不圖依靠,只求清清白白,不帶委屈。”
人到中年,再婚本該是互相扶持,可倘若一方只圖個“順手”,一旦感情變成了理所當然的“索取”,那也就失去了繼續的意義。
不是所有傷害都需要大吵大鬧,有些一句話,就足以讓一個人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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