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持續推進城市更新行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到2030年,城市更新行動實施取得重要進展。5月20日,國新辦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了《意見》有關情況。
住房城鄉建設部副部長秦海翔在會上介紹,當前,我國城市發展從大規模增量建設轉向存量提質改造和增量結構調整并重,進入了城市更新的重要時期,人民群眾的需要從“有沒有”轉向“好不好”。實施城市更新行動,就是要推進城市結構優化、功能完善、文脈賡續、品質提升,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同時,能夠有效拉動投資和消費,擴大內需,不斷滿足人民群眾美好生活需要,對于促進經濟增長、進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義。
《意見》圍繞促進城市結構優化、功能完善、文脈賡續、品質提升,打造宜居、韌性、智慧城市,部署了8個方面主要任務。“在任務安排上,《意見》部署推進好房子、好小區、好社區、好城區‘四好’建設,具有很強的系統性。”秦海翔說。
具體來看,好房子建設,主要是大力建設安全、舒適、綠色、智慧的好房子,同時加強既有建筑改造利用,努力把老房子、舊房子也改造成好房子。穩妥推進危險住房改造,加強老舊廠房、低效樓宇、傳統商業設施等存量房屋的改造利用,推動建筑功能轉換和混合利用。好小區建設,主要是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整治改造,更新改造老化管線管道,整治小區及周邊的環境,加強改造的質量安全監管,完善長效的管理機制,來持續提升老舊小區居住環境、設施條件、服務功能和文化價值。好社區建設,主要是推動建設安全健康、設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社區,推進老舊街區功能轉換、業態升級、活力提升,盤活利用老舊廠區,積極推進城中村改造。好城區建設,主要是完善城市功能,建立健全多層級、全覆蓋的公共服務網絡,加強城市基礎設施的建設和改造,修復城市生態系統,保護傳承城市歷史文化,推進歷史文化街區修復和不可移動文物、歷史建筑修繕,探索合理利用文化遺產的方式路徑,讓歷史文化與現代生活融為一體,相得益彰。
城市更新需要大量資金資源要素的投入,如何保障?
“城市更新項目投資額較大,單靠政府的投入是遠遠不夠的,必須建立多元化、多層級的資金投入機制。要圍繞完善投入機制、提高投入效率,調動各方力量積極參與。”國家發展改革委固定資產投資司負責人趙成峰說,國家發展改革委將穩步有序推進城市更新重點工程實施,持續加大中央投資支持力度。2025年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門設立城市更新專項,支持城市更新相關公益性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在已支持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城中村改造等項目的基礎上,擴圍支持城市危舊住房、老舊街區(廠區)轉型提質等工程。
財政部經濟建設司司長郭方明表示,中央財政立足于探索新模式、城市更新重點任務、財政金融政策協同等“三個聚焦”來支持城市更新。積極探索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全社會參與的可持續城市更新投融資模式,鼓勵民營企業參與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吸引社會資本、社區、居民等各方面積極參與城市更新工作。
“金融機構應該充分考慮城市更新項目特點,在全面測算項目綜合收益和風險基礎上,開展授信審批和風險管控,做好專款專用和資金封閉管理。”金融監管總局統計與風險監測司司長廖媛媛表示,金融監管總局將研究出臺專門的城市更新項目貸款管理辦法,明確貸款條件標準,滿足城市更新行動金融需求,提高金融服務的及時性和有效性。
文/廖睿靈
編輯/倪家寧
(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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