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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世界,無奇不有。
我從業這么多年,第一次見有企業家通過在朋友圈投廣告的方式(這條廣告也可能通過其他機構代理投放,但這不是我們討論的焦點),辟謠自己去世的消息。
事件背景簡單科普下: 5月19日,網絡流傳零跑汽車創始人朱江明去世的謠言,引發廣泛關注。5月20日,朱江明親自錄制視頻辟謠。他無奈表示,前一天收到很多朋友問候才知謠言一事。“作為創業者,以前努力證明零跑汽車活著,如今公司發展向好,卻要證明自己還活著。”
在朋友圈的這條廣告中,朱江明真心希望網絡輿論能夠更加的健康、清朗,讓他們這些企業家能在公平、有序的環境里安心做事、踏實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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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有于東來“寧愿關閉胖東來”以證清白,后有朱江明“發朋友圈廣告辟謠去世”。
看到這些新聞,我感慨萬千,不禁想問:這一切到底是怎么發生的?我們的這些優秀企業家,非得像《讓子彈飛》里的六子一樣,拿著刀子剖開了肚子,才能證明吃了幾碗粉嗎?
事實上,胖東來創始人于東來和零跑汽車創始人朱江明的遭遇不過是冰山一角。近年來,部分企業家或許因過于“好說話”,屢屢遭遇不法分子的網絡攻擊。
更早之前,聯想集團曾遭司馬南抹黑指責,名譽大損;農夫山泉創始人鐘睒睒被短視頻平臺網友惡意造謠,不惜開發布會辟謠;去年雙11前夕,京東創始人劉強東和家人被無端造謠。至于BAT等老一輩互聯網巨頭的創始人,遭受造謠、抹黑與攻擊的次數更是數不勝數。
各類網絡謠言、虛假新聞層出不窮,不僅損害了企業家的名譽權與合法權益,也給企業經營帶來極大困擾。此類案例俯拾皆是,無需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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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多年前,我就撰文提到過一個定律“領先者招黑”。
“領先者招黑”,是指行業中處于領先地位的企業或人物,因其市場份額、影響力或創新優勢,容易成為輿論焦點與競爭目標。一方面,競爭對手可能通過制造謠言、抹黑聲譽等不正當手段削弱其優勢;另一方面,公眾對“頭部”存在天然的審視心態,部分自媒體為流量刻意放大細節、曲解行為,導致領先者面臨更嚴苛的輿論環境,甚至遭遇無底線的網絡攻擊。
“領先者招黑”,實質是商業競爭失序與流量經濟畸形化的產物。近期,小米汽車以及雷軍本人遭遇的各種網絡暴力、網絡謠言攻擊,也是“領先者招黑”定律的體現。
對于零跑朱江明來說,近期頻頻被造謠,這背后也是這個定律:零跑汽車連續兩個月成為新能源汽車新勢力交付量第一,必然“樹大招風”,自然會被不法分子盯上。
不過,盜亦有道,凡事得有度,通過如此下作手段(造謠創始人去世)抹黑、侮辱企業家的人格與名譽權,實在突破底線。這些網絡不法分子,已經超越了上次抹黑雷軍、于東來、劉強東等企業家時創造的底線。
很顯然,無數企業家的遭遇都在說明,網絡暴力、網絡謠言猛于虎,已經到了不得不專業化、常態化、系統化治理的地步,已經到了不得不上升到法律層面治理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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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武器來維護企業家在網絡空間的合法權益,這一天我們等了太久。
好在,這一天也終于來了。
就在零跑朱江明錄制視頻并且通過各種渠道辟謠的同時,也就是從2025年5月20日起,中國第一部專門為民營經濟發展量身定制的基礎性法律——《民營經濟促進法》正式施行。
《民營經濟促進法》特別提到,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互聯網等傳播渠道,以侮辱、誹謗等方式惡意侵害民營經濟組織及其經營者的人格權益。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加強網絡信息內容管理,建立健全投訴、舉報機制,及時處置惡意侵害當事人合法權益的違法信息,并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人格權益受到惡意侵害的民營經濟組織及其經營者有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責令行為人停止有關行為的措施。民營經濟組織及其經營者的人格權益受到惡意侵害致使民營經濟組織生產經營、投資融資等活動遭受實際損失的,侵權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是時候了,建議朱江明和于東來等民營企業家,行動起來,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在網絡空間的合法權益。
這些企業家可以依據最新法律法規,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責令行為人停止有關行為,并且進行積極取證,要求侵權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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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營企業家是中國經濟版圖中最具活力的細胞,是社會當之無愧的寶貴財富。他們的肩膀上,不僅承載著企業員工的生計,更托舉著中國經濟轉型升級的希望。
當朱江明們不得不花費精力“自證活著”,當于東來們被迫用“關店”捍衛清白,折射出的不僅是個體權益的折損,更是整個民營經濟生態的隱憂。
可以說,在當下這個特殊的歷史節點,守護他們的合法權益,就是守護中國經濟的元氣與根基。
近期出臺的《民營經濟促進法》提到的相關法律條款真正落地生根,還需配套制度保駕護航。建議司法機關建立涉企網絡侵權案件綠色通道,對造謠誹謗企業家的違法行為實行“快立、快審、快結”,提高違法成本;網信部門應完善網絡平臺主體責任清單,將辟謠響應時效、謠言處置率納入平臺考核指標,對縱容謠言傳播的平臺實行一票否優。
當然,更重要的是社會認知的轉變,營造尊重企業家的社會生態,比單純的權益保護更具深遠意義。當公眾將企業家視為“奮斗榜樣” 而非“資本家”,當媒體聚焦創新故事而非捕風捉影,當競爭對手以產品超越替代輿論抹黑,整個商業文明才能實現質的躍升。
未來,我們國家可以設立高級別表彰機制,設立“中國民營經濟創新獎”,給予國家級榮譽,對引領產業升級的企業家給予國家級榮譽。相關黨組織、工會,也可以推動企業家精神進校園、進社區,通過紀錄片、傳記等形式,展現他們在技術攻堅中的擔當故事,扭轉“仇富”“審丑” 的畸形心態。
畢竟,一個讓創造者安心創造、讓奮斗者專注奮斗的環境,才有向上生長的力量,才會涌現出更多像朱江明、于東來這樣的優秀企業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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