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司法局始終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中的第一道防線作用,不斷探索有益做法、積累成功經驗,繪就為企為民解紛新“楓”景。
堅持共建共享,織密組織網絡。依托縣鎮兩級綜治中心等平臺,推動調解組織或調解員采取“進駐式”“派駐式”等方式,積極參與矛盾糾紛化解,提供法律咨詢服務。今年以來,推動縣級綜治中心入駐調解組織16個,調解員34人;推動鎮級綜治中心入駐調解組織77個,調解員119人。
堅持優選優培,優化隊伍結構。加強人民調解員的選聘,目前全市共有專兼職人民調解員3160人。針對易發多發的矛盾糾紛類型,已開展各類業務培訓100余次;開展人民調解案件評查,隨機抽查調解卷宗,重點審查調查筆錄、談話筆錄、協議制作等文書,進一步提升調解實效。
堅持改革創新,深化涉企服務。打造海事調解平臺,共受理法律咨詢34件,涉及海商海事、民事糾紛、勞動權益等多領域問題,受理調解矛盾糾紛案件1件,累計服務群眾40余人次。全市人民調解組織共調處合同糾紛398件,勞動糾紛185件,生產經營糾紛166件,消費糾紛522件,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堅持宣傳引導,提升工作質效。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普法宣傳。持續做好蕪湖司法行政微信公眾平臺“調解‘楓’采”專題,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加強人民調解工作宣傳,提升人民調解工作宣傳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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