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河北省紀委監委5月24日消息:日前,經河北省委批準,河北省紀委監委對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李建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建立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游安排;無視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通過民間借貸和從事營利性活動等方式獲取大額回報;違反工作要求,接受案件當事人請托,安排下屬過問案情;私欲膨脹,甘于被“圍獵”,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案件辦理、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李建立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河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河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李建立開除黨籍處分;由河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保定市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公開簡歷顯示,李建立,男,漢族,1969年10月生,任縣人,1996年1月入黨,1990年8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在職大學學歷。
他長期任職政法系統,歷任邢臺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黨組成員,邢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正處級干部,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第三庭庭長等職,2020年任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代院長,2021年2月當選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2024年12月31日,李建立辭去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
今年4月28日,河北省紀委監委通報,李建立違規收受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游活動安排等問題。2013年至2024年,李建立借年節之機,先后16次收受7名私營企業主所送禮金共計13萬元;2015年至2019年,先后6次接受某公司客戶經理安排的宴請;2016年11月,接受某公司河北區域負責人安排到上海、蘇州旅游,相關費用由該名負責人支付。
這也是官方首次披露,李建立已被查。
來源:政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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