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人才生態,方便人才子女辦理入學(轉學)手續,市教育局在需求較為集中的6月1日—6月20日,在莆田市行政服務中心一層全科綜合窗口提供便利服務。請有子女入學(轉學)需求的高層次人才按照《中共莆田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 <莆田市高層次人才認定和支持辦法(試行)> 的通知》(莆委人才辦〔2024〕7號)《莆田市教育局關于高層次人才子女就學有關事項的通知》(莆教〔2025〕8 號)文件規定,向莆田市行政服務中心一層全科綜合窗口B10提交子女入學(轉學)相關申報材料。
中共莆田市委人才辦
市教育局
2025年5月21日
莆田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
(轉學)申請服務指南
設定依據
《中共莆田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 <莆田市高層次人才認定和支持辦法(試行)> 的通知》(莆委人才辦〔2024〕7號)和《莆田市教育局關于高層次人才子女就學有關事項的通知》(莆教〔2025〕8號)。
適用范圍
1.本服務指南適用于莆田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轉學)申請。
2.禁止性要求:無
3.數量限制:無數量限制
申請條件
經審核確認并在管理服務期內的第一類至第五類人才適齡子女。
事項類型
便民服務
實施機構
1.收件窗口:莆田市行政服務中心一層全科綜合窗口B10
2.決定機構:莆田市、縣區(管委會)教育局(事務局)
辦理時間
集中受理時間:
每年6月1日—6月20日
統籌安排時間:
每年7月下旬—8月中旬
莆田市行政服務中心一層全科綜合窗口B10在6月25日前將《莆田市引進人才子女信息匯總》和《莆田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轉學)申請表》收集后移交給市教育局相關科室,相關教育行政部門在8月中旬將統籌安排結果告知申請人。
特殊情況,如新引進高層次人才超過申請就學集中受理時間的,在完成人才認定后的,將協調相關單位按照人才政策予以安排就學。
申請材料
1.莆田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轉學)申請表
2.申請在居住地入學(轉學)的須提供人才本人房產證明或居住證和戶口本。
3.高層次人才子女通過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申請就讀的,須提供《莆田市級高層次人才認定申報表》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如在職就讀全日制博士的還須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全天在校學習方式(即全脫產學習)證明并加蓋單位公章。
聯系方式
辦公時間和地點
1.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令時),下午14:30-17:30(非夏令時)(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2.地址:莆田市城廂區荔城中大道1998號3號樓行政服務中心一層全科綜合窗口B10。
監督投訴渠道
中心管委會投訴電話:0594—12345
1.申請人在申請行政審批過程中,依法享有陳述權、申辯權;
2.申請人的申請被駁回的有權要求說明理由。
注意事項
1.申請材料中提供的復印件,應簽字確認或加蓋單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對;若電子證照庫能調用的,可不提供復印件。
2.委托他人辦理的,應提供授權委托書或單位介紹信。
掃碼下載附件1:
莆田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轉學)
申請表
附件2:莆田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轉學)政策待遇
來源:莆田教育微門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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