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證鄧穎超嚴守紀律的三封信
鄭 亮
鄧穎超是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婦女運動先驅。鄧穎超一生嚴于律己,關心身邊的朋友、告誡從事財務工作的同志遵守工作紀律,是始終如一、嚴守紀律的典范。
1942年11月28日,鄧穎超在國統區的中共黨報《新華日報》上發表一篇文章,題目叫《論黨的紀律》。文章這樣寫道:“共產黨不僅給全黨黨員以紀律的教育,養成自覺性以維持紀律,同時,亦推及于社會秩序,集體生活,國家法紀之遵守的自覺性的教育,并須建立以身作則的模范作用。”本文從寫她給友人的三封書信,看鄧穎超是如何嚴以律己、恪守黨的紀律。
1942年11月28日,鄧穎超在《新華日報》上發表文章《論黨的紀律》。
一封退款信背后的廉潔紀律
在通信還不發達的革命戰爭年代,書信是人們溝通情感和工作的重要載體。在重慶市檔案館珍藏著這樣一封信。信的內容是:
“仰山兄,承贈奠儀,殊深感謝!惟先母此次逝世,除花圈挽聯外,余均不敢領,故仍將原款奉還,千祈原諒為幸。”
鄧穎超致潘仰山的信
仰山兄是何人?鄧穎超先是表示感謝,但為何“堅持原款奉還”呢?
原來這封信的背后有著這樣的故事。1940年11月18日,鄧穎超的母親楊振德在重慶的八路軍辦事處不幸病逝,終年65歲。為了祭奠母親,鄧穎超和周恩來在《新華日報》頭版刊登訃告:通知親朋好友,母親的安葬儀式19日在紅巖村舉行。
在國民黨統治區重慶,以周恩來、鄧穎超為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結識了很多好朋友,他們紛紛來到紅巖村吊唁鄧穎超的母親。潘仰山就是其中之一。潘仰山是周恩來在南開中學時期的同班同學,當時是重慶著名的裕豐紗廠的總經理。他得知鄧母去世消息,也參加了吊唁,并按照習俗送來了花圈、挽聯。
鄧穎超在辦完母親的喪事之后,清點物品時,發現了潘仰山送來的禮金。于是立刻給他寫了一封信:一方面對潘仰山表示感謝;另一方面表示除花圈挽聯外均不敢領,仍將原款奉還。
原來鄧穎超謹記母親生前的教誨“要清正廉潔、不麻煩別人”。實際上,鄧母的喪事一切從簡,“第十八集團軍新四軍駐渝辦事處同志謹以香花敬奠”,對于親朋好友送來的禮金都一一退還。
廉潔紀律就是要不拿群眾一針一線,不給群眾添麻煩。這封信背后的故事,便是鄧穎超廉潔自律、嚴守黨紀的直接體現。
一封慰問信背后的群眾紀律
抗戰時期的曾家巖50號周公館是周恩來、鄧穎超在國統區重慶工作和生活的地方。他們在這里開展統一戰線工作、團結各界人士,以真誠的態度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展示了中國共產黨人的光輝形象。
為什么曾家巖50號叫周公館,它的主人究竟誰呢?先從鄧穎超的一封慰問信說起。信的內容如下:
陳長蘅先生轉趙佩珊太太:
承蒙賃租曾家巖住宅數年于茲,甚為欣感。近聞尊處經濟困難,茲隨函附奉法幣拾萬元聊作補助之需,敬希收用并望函復為禱!專此順頌
冬安!
鄧穎超謹啟
十二月二十四日
鄧穎超致曾家巖50號房東趙佩珊的信
此時正值國共合作時期,中國共產黨在重慶秘密設立了中共中央南方局,對外的公開機構是八路軍駐重慶辦事處。為了解決辦事處的住房緊張的問題,1939年初,鄧穎超便以周恩來的私人名義,找到了曾家巖50號。曾家巖50號的房東是趙少龍與其夫人趙佩珊。當時曾家巖50號租給了趙少龍的朋友,時任國民政府立法委員的陳長蘅。鄧穎超就從陳長蘅手中轉租了曾家巖50號主樓和三樓的全部以及二樓東邊的三間房屋,作為中共中央南方局部分機構的辦公地點,對外則稱為“周公館”。
然而到了1944年,當時戰局膠著。這一年國統區經濟凋敝,重慶地區的物價飛漲,加上趙少龍已病逝。雖然周公館的房租幾經調整,但仍然遠遠跟不上物價上漲的速度,趙佩珊一家的生活變得困難。鄧穎超得知這個情況后,便寫了這封慰問信,附上法幣十萬元,請陳長蘅轉交給趙佩珊,以解其燃眉之急。鄧穎超在信中,首先對趙佩珊長期將曾家巖50號住宅供其居住表示感謝。同時,得知趙家目前“經濟困難”,為了幫助趙家渡過難關,“茲隨函附奉法幣拾萬元聊作補助之需”。鄧穎超派南方局總務科科長楊繼干將這封信和10萬元法幣交給趙佩珊。
這封信從側面展現出以鄧穎超為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濃濃的人情味。危難之中見真情,這也是中國共產黨人在國統區堅持統一戰線,嚴守群眾紀律的真實體現。
一封告誡信背后的工作紀律
王輝,廣東潮安人,1937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抗戰時期,王輝在桂林、重慶十八集團軍辦事處、中共中央南方局等處從事黨務工作、財務工作和會計工作。
1940年12月,王輝來到八路軍駐重慶辦事處工作,擔任南方局會計兼出納,在辦事處機要、電臺所在的三樓辦公。南方局經費的來源絕密,財務賬絕密,因此,王輝的工作也是絕密。由于王輝保管的現金數目相當大,周恩來再三囑咐她,黨的錢來之不易,要絕對保密,如果暴露,就會追查迫害捐款人。然而有一次,年底清查賬目時,王輝發現少一萬元。王輝以為是自己的失誤給黨帶來損失,于是加班加點增加收入,變賣衣物,補齊了這一萬元。后來周恩來告訴她:少的一萬元找到了,是有人捐款少捐了一萬元。王輝如釋重負,并表示她的錢就當交黨費,是給黨的禮物。
1944年3月,重慶八路軍辦事處接到中央通知,要調部分同志到延安學習,南方局派遣王輝去中央黨校三部學習。1945年王輝從延安中央黨校畢業后,調晉察冀邊區銀行總行工作。1947年,王輝被組織派到石家莊接收舊銀行。鄧穎超得知這個消息,給王輝寫下這封告誡信,希望她遵守工作紀律,繼續做好銀行工作。
鄧穎超在信中寫道:“你仍在石家莊搞銀行工作,這樣很好。在我們黨里,還十分缺乏熟練的經濟建設人才,在女同志方面尤其少。形勢日益開展,全國勝利在望,我們要建設新的國家,很需要各方面的專門人才。”對于工作的具體要求,鄧穎超指出:“希望你不僅在這方面專門化,掌握業務之外,進一步提高有關政策及理論水平”。在工作紀律上,要求“克服個人主義,杜絕享樂主義思想”。
鄧穎超致王輝的信
收到這封熱切的鼓勵信,王輝感動得流下了熱淚。多年來,她一直牢記著鄧穎超的囑托。她先后工作在石家莊邊區銀行、北京人民銀行總行、香港中資銀行和廣東省人民銀行,始終兢兢業業、誠誠懇懇。鄧穎超愛惜人才,時時提醒身邊的同志嚴守工作紀律、提高本領、努力工作。
寫給潘仰山的退款信,表明鄧穎超恪守廉潔紀律、不給群眾添麻煩。寫給房東趙佩珊的慰問信,體現鄧穎超關心朋友和堅持群眾紀律。寫給王輝的告誡信,可以看出鄧穎超要求同志恪盡職守、嚴守工作紀律。正如鄧穎超在《論黨的紀律》中,指出:“我黨的紀律,既不寬下,而亦嚴上的,是所有黨員應該遵守的。”這三封寫給友人的書信,很好地詮釋了鄧穎超始終是嚴守紀律的典范。
來源:中國政協文史館
作者:鄭 亮(重慶紅巖革命歷史博物館館員)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