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媒體曝出廣東汕頭耗資數億元的“英之園”項目將被強拆的消息,引發廣泛關注。
“英之園”也被稱之為“大觀園”,由當地陳姓三兄弟共同出資建設。占地面積57畝,建筑面積10321平方米。于2013年開始動工,具有典型的潮汕建筑風格,采用潮汕地區特有的“駟馬拖車”格局。包含四棟北京四合院風格的建筑、七棟后歐式別墅、五座老式厝、牌坊、建筑雕梁畫棟、圍墻和涼亭等設施。
但是,該建筑群未經有權批準機關批準,是擅自占用集體土地建設的違法建筑。
項目基本完工后,當地政府就“英之園”違建一案先后舉行了至少5次聽證會。2025年5月9日,當地政府發文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拆除違建部分,否則將依法予以強制拆除。
拆除違建,這是我國這幾十年來極為頻繁的現象,一直都是社會熱點。因為這涉及到民生與法律法規的沖突,甚至引發數不勝數的暴力沖突和犯罪悲劇。
人們關注的主要問題在于,該項目的確違建了,但堪稱近現代中國傳統建筑風格的經典傳承巨作,也將是留給后人的中華文化遺產。
想一想的確如此。比如著名的?山西晉中市喬家大院,比如廣州市區的陳家祠堂,比如云南省建水縣城內的朱家花園等等,不就是過去建起來,如今成為中華建筑文明歷史的經典代表之作嗎?
只不過,那時候沒有土地管理法,沒有城市規劃法,也沒有環保法,并不需要審批,所以就沒有強拆的現象,否則我們今天就看不到了。
強拆的結果是不僅數億元投資打了水漂,政府還要花費大量資金用于強拆;而且強拆后要恢復為耕地也要好耗費巨大的開支。即便恢復了也沒幾人會去從事每畝年利潤幾百塊甚至虧本的農作物耕種。
很多人提出了這樣的主張:能不能將其變成該村的一個文旅項目,不僅能夠避免損失,還能帶來旅游收入,增加集體經濟收益,為國家創造稅收并解決不少人的就業崗位?至于產權和利潤分配的問題肯定可以解決。
關于強拆問題,其實我更關注的是樓盤之類涉及幾百、幾千甚至上萬人利益的案例。面對投資幾十上百億的重大項目,不管開發商怎么違建,但沒有當地政府相關領導和部門的多方式的許可甚至鼓勵,沒有哪個開發商會敢開建。甚至有的項目也是獲得了用地和規劃許可之后才建設的。但卻因為來自種種壓力而變成了“違法”項目,于是就被強制停工甚至強拆了。
這導致的損失有多大?導致多少購房人的利益嚴重受損?他們一輩子辛辛苦苦攢下來的錢,就是為了買一套房子。大多數人還是貸款。這下可好,房子住不上,貸款卻必須每月償還。
因此,關于強拆,我們需要思考并解決三個問題:
第一個,當已經建設成型,但后來發現存在種種違章問題的樓盤類公共性建筑群,是以民生為上還是法規至上?如何在兩者之間找到一個合理的、人性的并且科學的解決辦法?
法律法規的根本作用不是為了法規至高無上的地位,而是為了保障國家和人民的權益。
第二個:所有的大型違章建筑都需要很長時間建設。在國土、環保、城管等部門都普遍使用衛星監測的當今時代,在管理進入社區化的時代,等差不多都建設好了甚至是投入使用了,才來宣布那是違建,全部強拆,這樣做合理嗎?有關機構和人員是否應該承擔監管不力導致損失的責任?
我們還是應該堅持我黨實事求是的根本原則立場,去解決現實問題。
第三個:關于環評,可能有的人并不清楚,美西方國家針對中國有一種手段,那就是用“極端環保主義”阻撓中國的發展。比如“巴黎氣候協定”,就是美國、英國、法國、意大利等幾個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炮制出來試圖阻撓發展中國國家發展,并試圖通過收取“超標排放稅”搞新型的“合法掠奪”。
長江黃河出海口的陸地每一天都在快速“長大”,足以說明,填海項目真對海洋環境產生嚴重破壞嗎?
總之,制定法規,執行法規,必須堅持我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而不能從擴大部門權力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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