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印發《山西省2025年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工作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鼓勵提前報廢老舊營運貨車,引導更新新能源貨車和符合國六排放標準的低排放貨車,并予以補貼。補貼時間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細則》明確,對提前報廢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貨車、提前報廢并更新購置國六排放標準貨車或新能源貨車、僅新購符合的新能源貨車予以分檔補貼。提前報廢車輛所有人需持有《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注銷證明》、新購置貨車《機動車行駛證》和《道路運輸證》等相關證件,并且所持證件日期均應在政策實施期內。
據悉,申請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補貼資金的貨車所有人,應當在政策實施期內向其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交通運輸部門會同公安、生態環境、商務、審批服務管理等部門按照屬地政府確定的審核流程,在受理申請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按照報廢車輛類型、提前報廢時間和新購置車輛動力類型等,實施差別化補貼標準。提前報廢老舊營運貨車補貼標準是1萬元/輛至4.5萬元/輛之間。新購營運貨車補貼標準、新購國六排放標準營運貨車(包括柴油、甲醇、燃氣貨車)補貼標準為2.5萬元/輛至6.5萬元/輛之間;新購新能源營運貨車(包括純電動、插電式混合動力、氫能貨車)補貼標準為3.5萬元/輛至9.5萬元/輛之間。
山西經濟日報全媒體記者 張劍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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