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客戶端北京5月28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劉言)未成年人在漫畫閱讀平臺充值1400余元,閱讀漫畫書目百余篇,其中包括大量不健康內容。法院認定平臺向未成年人提供內容違背公序良俗的文化產品,合同無效,充值款項全額返還。這是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北京高院”)今天發布的未成年人網絡司法保護典型案例中的一例。
案情顯示,未成年人劉小某在父母不知情的情況下,在某網絡科技公司運營的漫畫閱讀平臺進行付費閱讀,累計閱讀漫畫書目百余篇,充值支付款項1400余元。涉案賬號閱讀過的漫畫書目中含有行政規章禁止的互聯網文化產品以及大量不健康內容。
為此,劉小某父母代為訴至法院,主張該網絡服務合同無效,并要求該網絡科技公司全額退還充值款項。
審理法院認為,涉及未成年人這一特殊群體,在判斷行為效力時,應注重對行為是否違背公序良俗的審查,并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則。某網絡科技公司作為網絡服務提供者,向未成年人提供的漫畫內容中,既包括行政規章規定的互聯網文化單位不得提供的文化產品,也包括大量刺激性、挑逗性語言、裸露的畫面以及大量不健康的內容,且該網絡科技公司對此亦缺乏顯著有效的提示。
案涉漫畫內容會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損害,對未成年人價值觀養成產生錯誤引導,誘發未成年人對漫畫內容進行模仿,對未成年人本人、所在家庭和關聯群體產生不良影響,與強化未成年人保護的社會共識明顯相悖。審理法院據此認為,涉案合同內容違背公序良俗應屬無效,最終判決某網絡科技公司向劉小某全額返還充值款項。
北京高院在發布該典型案例時指出,強化對未成年人的保護,讓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是社會共同追求的價值與目標。本案以網絡文化產品內容不健康違背公序良俗為由,認定網絡服務合同無效,強調網絡服務提供者應依法完善服務內容,對于司法實踐中如何確定“可能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及認定相關合同效力有著重要參考意義。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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