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日本海上保安廳在沖之鳥礁海域鬧了個大新聞。據(jù)日媒報道,5月26日,中國廈門大學的 “嘉庚號” 海洋調(diào)查船在該海域正常科考時,遭遇日本巡邏機和海保船的 “海陸空立體騷擾”。日機多次超低空掠過嘉庚號頭頂,甚至用中日雙語喊話要求 “立即離開”,但嘉庚號不為所動,硬是在日方所謂 “專屬經(jīng)濟區(qū)” 完成了5小時作業(yè)才瀟灑離去。
這場對峙堪稱 “國際法打臉現(xiàn)場”。日本官房長官林芳正事后氣急敗壞地召開記者會,宣稱已向中方提出 “外交抗議”,卻被我外交部當場懟了回去,沖之鳥是礁不是島,無權主張專屬經(jīng)濟區(qū),嘉庚號的活動完全合法。這已經(jīng)不是日本第一次在這個問題上碰釘子了——早在 2012年,聯(lián)合國大陸架界限委員會就因日本以沖之鳥礁主張大陸架 “缺乏科學依據(jù)” 而推遲審議其申請。如今中國科考船用實際行動證明,就算日本每年花2億日元給礁石澆水泥、種珊瑚,也改變不了沖之鳥礁只是兩塊 “漲潮時不足10平方米” 的破石頭的事實。
日本對沖之鳥礁非常有執(zhí)念。從上世紀80年代開始,日本就投入285億日元在礁石周圍修建鋼筋水泥防波堤,每年還要花2億日元維護,甚至不惜從沖繩運珊瑚卵來 “人工造島”,試圖讓這塊隨時可能被海水淹沒的礁石符合《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中 “島嶼” 的定義。他們的如意算盤很清楚,一旦沖之鳥礁被認定為島,日本就能以其為中心劃出 42萬平方公里的專屬經(jīng)濟區(qū),相當于本土面積的1.1倍,不僅能壟斷周邊油氣資源,還能卡住東海通往西太平洋的戰(zhàn)略航道。
但日本顯然低估了國際社會的智商。《海洋法公約》明確規(guī)定,島嶼必須 “自然形成且能維持人類居住或經(jīng)濟生活”,而沖之鳥礁既無人居住,也沒有任何經(jīng)濟活動,連日本自己都承認其 “無法供人類長期生活”。更諷刺的是,日本為了保住這兩塊石頭,不得不常年在礁石上安裝氣象站、燈塔甚至鈦合金標牌,卻始終不敢派人員駐守 —— 因為這里連淡水都沒有,駐守人員根本無法生存。這種 “自欺欺人” 的操作,連美國、韓國等盟友都看不下去,私下里多次對日本的主張表示質(zhì)疑。
面對日本的無理干擾,嘉庚號展現(xiàn)出了 “硬核” 的實力。這艘由廈門大學自主設計的3450噸級科考船,裝備了全電力靜音推進系統(tǒng)、高精度動力定位裝置和深海聲學探測設備,能在全球無冰洋區(qū)開展多學科綜合研究。此次作業(yè)中,嘉庚號釋放的纜線裝置可能涉及海底地形測繪或海洋生態(tài)監(jiān)測,這些都是公海自由科研活動的一部分。日本海保廳所謂的 “未經(jīng)許可”,完全是基于其非法主張的偽命題。
更關鍵的是,中國的立場得到了國際法的堅實支持。根據(jù)《海洋法公約》第121條,沖之鳥礁作為巖礁,不能擁有專屬經(jīng)濟區(qū)和大陸架。我外交部發(fā)言人毛寧在記者會上明確指出,日本的主張 “違反國際法”,而嘉庚號的活動是 “行使公海自由”,讓日本的抗議顯得格外蒼白無力。事實上,包括俄羅斯、澳大利亞在內(nèi)的多個國家,此前都曾在類似問題上支持中方立場,認為日本的主張 “缺乏法律依據(jù)”。
就在嘉庚號與日本周旋的同時,中國海軍的兩支 “王炸編隊” 正在附近海域巡航:遼寧艦航母戰(zhàn)斗群剛剛穿越宮古海峽進入西太平洋,075安徽艦兩棲攻擊編隊則在臺島以東展開遠洋訓練。這種組合拳,讓日本慌了神。日本媒體不得不承認,無論是硬件(遼寧艦的殲-15T艦載機、安徽艦的直-20直升機)還是軟件(中國海軍的遠洋作戰(zhàn)經(jīng)驗),日方都已無法在西太平洋與中國抗衡。
遼寧艦此次的行動尤其耐人尋味。5月25日,遼寧艦在釣魚島以北 200公里處進行了密集的艦載機起降訓練,單日起降架次高達45 次,創(chuàng)下滑躍式航母的紀錄。日本航空自衛(wèi)隊緊急出動F-15J戰(zhàn)斗機進行監(jiān)控,卻被換裝氮化鎵雷達和霹靂-15導彈的殲-15T壓制得毫無還手之力。更讓日本緊張的是,遼寧艦編隊中055萬噸大驅 “鞍山艦” 一度脫離編隊前出,其攜帶的 “鷹擊-21” 反艦彈道導彈足以對日本海上自衛(wèi)隊的任何艦艇構成致命威脅。
沖之鳥礁的這場對峙,本質(zhì)上是日本 “海洋擴張野心” 與國際法秩序的碰撞。日本試圖用混凝土和珊瑚卵堆砌出一個 “偽島嶼”,卻碰得頭破血流。而中國通過常態(tài)化的科考活動和軍事存在,不僅捍衛(wèi)了自身權益,更向世界證明,西太平洋的規(guī)則,早已不是日本可以隨意書寫的。
正如日媒所感慨的,隨著福建艦電磁彈射器的即將服役和遼寧艦、安徽艦的常態(tài)化遠洋訓練,中國海軍正從 “近海防御” 向 “遠海決勝” 大步邁進。日本若繼續(xù)執(zhí)迷不悟,妄圖以 “礁” 謀 “島”,最終只會在國際法的框架下輸?shù)酶鼜氐住.吘梗趯嵙εc法理的雙重碾壓下,任何 “圈海” 的小動作都不過是螳臂當車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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