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9日,成都27歲女子王某雅在家門口遭遇同小區居民梁某某持刀殺害,這起悲劇不僅讓一個年輕生命戛然而止,而在近日的庭審中,其家屬更是說出驚人言論的,直接引爆了社會輿論的怒火。
一條生命在家門口慘遭同小區兇手持刀殺害,而兇手父親在法庭上竟對受害者母親抱怨:“就因為這個事,我們全家有家不能回,只能住賓館!”
這句冷漠至極的言論,不僅刺痛了受害者家屬的心,更激起了公眾對兇手家屬態度、法律公正與社會責任的激烈討論。
悲劇的開端
這起案件發生于2024年,受害人王某雅是一名畢業于北京外國語大學、曾赴日本留學的海歸碩士,但正是這位本應在人生黃金期綻放光芒的年輕女子,卻因鄰居梁某某的暴力行為殞命。
2024年6月9日,王某雅在家中線上辦公時,突然就遭遇同小區居民梁某某的暴力襲擊,監控顯示,梁某某當日下午無故敲門、吐痰挑釁,王某雅通過貓眼發現異常后,通知母親聯系物業。
但誰能想到的是,在65歲的保安到場勸離梁某某時,王某雅開門質問,隨即被對方持刀捅刺十余刀,致其當場死亡。
而在這之后,兇手甚至是其父母都表現出了異常冷漠的態度,幾人在梁某某行兇后竟與之一同駕車就醫的,仿若行兇之人不是自己的孩子一樣,這樣冷漠的態度也引發了輿論嘩然。
更值得關注的是,梁某某并非首次滋事,檢方起訴書披露,她曾因“精神異常”多次無故敲門、辱罵鄰居,2023年8月更因滋擾他人被警方警告。
然而其父母未采取任何約束措施,放任危險行為持續,雖然在此次的悲劇中,物業保安老齡化、門禁管理疏漏等問題亦暴露社區安全短板,但這其中監管者的問題顯然是更大的。
對家屬的二次傷害
而不僅是兇手家人的失職之錯,在此次的事件發酵后,兇手父親的一句“就這事害我們有家不能回,還得花錢住賓館”引發眾怒,這看似輕描淡寫的抱怨,實則暴露了施害者家庭對生命的漠視與責任推卸。
在2025年5月27日的庭審現場,兇手父親面對悲痛欲絕的母親,毫無同理心地展示著自己的酒店訂單,仿佛在計算“人命與麻煩”的得失。
這種將受害者生命輕描淡寫為“干擾自家生活”的態度,讓無數人直呼“冷血”,網友憤怒質問:“殺人者家屬連基本的人性愧疚都缺失,法律豈能縱容?”
兇手父親在事后非但未表歉意,反而將矛頭指向受害者家屬,抱怨因案件影響“有家不能回”,甚至暗示“花錢住賓館”是對方的責任。
這種將自身困境歸咎于受害者的態度,暴露了其對生命的漠視、對責任的逃避,更在受害者家屬本已破碎的心上,再度劃下深痕。
王某雅母親痛失獨女,兇手家屬卻將“住賓館”的經濟損失置于他人喪女之痛之上,這種“加害者反扮受害者”的姿態,加劇了公眾的道德憤慨。
對王某雅的母親而言,失去獨生女兒的打擊已如滅頂之災,而兇手父親的抱怨,無異于將“受害者有錯論”的陰影投射在她身上,仿佛女兒的遇害是因家屬“揪著不放”所致。
這種扭曲的邏輯,不僅否定了受害者無辜受害的事實,更將家屬推入“為何追究兇手責任反而成錯”的道德困境。
心理學研究表明,創傷后的二次傷害(如指責、冷漠)會加劇受害者家屬的心理應激反應,使其陷入更深的絕望與憤怒,而兇手父親的言行,正成為壓垮家屬精神世界的又一重負。
監護人的“失守”之罪
因此此言一出,社交媒體瞬間沸騰,公眾的憤怒不僅聚焦于兇手家屬的冷漠,更延伸至對“精神病免責”的懷疑,據透露,兇手被家屬主張患有精神疾病,試圖以此逃避刑責。
然而網友紛紛指出:若兇手真有病,家屬長期監護失職難辭其咎;若僅為借口,則更是對法律的公然挑釁,更有人痛斥:“連家中惡犬傷人都要擔責,兇手家屬豈能以‘精神病’為擋箭牌,逃避道德與法律的雙重審判?”
法律層面,梁某某確實是被鑒定為“部分刑事責任能力的精神分裂癥患者”,但檢方仍以故意殺人罪起訴,而社會爭議的核心正是在于:監護人的責任能否因“精神病”標簽而豁免?
在這起案件中,兇手家屬總會以兇手的精神問題為借口的妄圖進行逃避,但是根據《民法典》第1188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致人損害,監護人需承擔侵權責任。
檢方起訴書顯示,梁某某早有精神異常表現(無故敲門滋擾、攜帶刀具、辱罵住戶),其父母卻未采取有效約束或治療措施,即便梁某某被評定為“部分刑事責任能力”,其監護人的民事賠償責任無法免除。
更令人質疑的是,梁某某父母是否在案發前知情其危險行為,是否放任其危害公共安全?同時若監護人長期失責,又豈能以“受害者”姿態逃避追責?
因此案件引發公眾對精神病人管理體系的審視,案件中梁某某多次滋擾鄰居、攜帶刀具,警方曾對其警告,但后續監管是否到位?監護人是否履行看護義務?若其父母早帶其就醫或限制外出,悲劇能否避免?
另一方面,兇手父親的抱怨折射出社會對精神病人家屬的共情缺失,當“精神病”成為免責盾牌,監護人的責任邊界何在?社會如何在保障患者權益與公共安全間尋求平衡?這些問題亟待制度完善與全民思考。
結語
面對兇手家屬的冷漠與可能的“免責操作”,受害者母親以顫抖的聲音喊出:“我只要真相!”她的堅持不僅是對女兒生命的告慰,更是對法律公正的叩問。
社會大眾亦同聲呼吁,司法不應被家屬的“表演”干擾,必須徹查兇手精神狀態、作案動機與家屬責任,唯有嚴正審判,方能告慰逝者,安撫民心,維護法治尊嚴。
悲劇已無法逆轉,但正義不容拖延,唯有通過法律追責、制度完善與全民共識的凝聚,才能避免下一個“王某雅”的消失,讓安全與良知真正回歸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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