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江蘇省蘇州市公安局接到報案,花卉街蘇苑新村小區內,有兩名年逾七旬的老人在家中遇害。
警方隨即趕往現場并展開調查,推開大門的那一刻,所有民警都被眼前這一幕震撼到了。
只見一具女尸倒在客廳的地面上,內里的臥室床邊地板上還躺著一具男性尸體,房間里到處都是血跡,現場慘不忍睹。
據查,死亡的女性名叫張金珠,68歲,男性叫做郭伯安,72歲,兩人是夫妻關系。
經過初步的檢查,兩名死者之間距離5米。張金珠面部朝下,在她的旁邊是一把沾滿鮮血的藤椅,身上的三處致命傷也都分布在脖頸和后背,所以嫌疑人大概率是在張金珠于藤椅上休息時進行的突然襲擊。
同時,根據張金珠鞋底上的血跡能夠推斷,應該是張金珠老人被兇手割脖后感到疼痛,站了起來并跌倒在地,隨即兇手在其后背處猛戳了兩刀。
相似的,郭伯安的死亡狀態也是趴在地面,身上還穿著睡衣睡褲,床上的被褥也是揭開的。
經過法醫鑒定,郭伯安的手臂、前胸以及后背均有刀傷,棉被也有多處破洞。
經過情景模擬,郭伯安的遇害過程應該是在床上睡覺時突然遇害,出于自衛心理抬起手臂反擊,最后滾落下床被兇手補刀。
從兩名死者的傷口來看,兇器很大可能是一把尖銳的水果刀,但警方并在現場找到相應的刀具。
由此可見,嫌疑人在行兇后不僅刻意帶走了作案兇器,還鎮靜地打掃了現場,具有一定的反偵察能力。
兩位老人的死亡時間都超過24小時,他們最后一次出現在小區大門口的監控是在兩天前的上午。
在監控錄像中,有一位身形模糊的老太太進入小區,經過被害人女兒郭芳的辨認,她確定是自己的母親張金珠。
究竟是誰會對兩名手無縛雞之力的老人痛下殺手呢?經過深入仔細調查,警方推斷出大概率是熟人作案。
警方從附近居民口中了解到,死者張金珠與郭伯安是多年前從上海移居到蘇州的,雖然在蘇州定居多年,但一直還保持著上海的生活習慣,平日里獨來獨往,鮮少邀請鄰居來家中做客,人際關系十分簡單。
能夠悄無聲息、光明正大進入兩名死者家中的,只有他們的兒女與親戚。并且隨著案情的推進,警方后來還在案發現場采集到一枚不屬于兩名死者的腳印。
通過對比,發現這枚腳印的大小和花紋來自于老人家中的一雙拖鞋。
這個發現再一次證明,兇手與兩位老人之間存在信任關系,并且非常熟悉,否則他絕不會輕車熟路地換上拖鞋。
根據這些線索,警方整理得到:一、兩名老人的死亡時間應該是張金珠兩天前出門買菜的上午之后,晚上之前。二、能夠打消老人顧慮,順利進入家門的嫌疑人有女兒郭芳、前女婿何孝雨、二兒子郭小強。
得到這些信息,警方接下來要做的,就是對這些嫌疑人進行逐一排查,除了死者的女兒郭芳之外,其他人基本都沒有作案時間和動機。
這時,警方產生一個大膽且讓人難以接受的推測,那就是郭芳殺害了自己的親生父母。
為了找出證據,警方悄悄對郭芳展開調查。時年36歲的她,曾離過一次婚,經濟條件不是太好,現在有個感情不錯的男朋友,對方名叫蔣月華,兩人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
據了解,郭芳還曾把蔣月華帶去給父母認識,然而郭伯安與張金珠都認為這個男人不可靠,認為蔣月華另有所圖,極力反對二人的婚事。
所以,會不會是郭伯安與張金珠的反對讓蔣月華很氣惱,于是產生殺人的想法呢?
可就在警察對嫌疑度直線上升的蔣月華展開調查時,案情再一次發生了反轉。蔣月華的經濟條件不好,常常是拆東墻補西墻,日常生活中,他脾氣暴躁,并且還有過打架斗毆的前科。
但因為社會閱歷較為豐富,情商不低,所以郭芳對他一直死心塌地,本來就不富裕的郭芳還經常主動補貼。郭芳對蔣月華的付出毋庸置疑,可就在案發的前三個月,蔣月華竟然與前妻秘密復婚!
三天時間過去,那幢本來被清掃過、濕淋淋的房子逐漸被風干,一些被忽略的蛛絲馬跡慢慢浮出水面。
在郭伯安老人遇害的臥室門框上,警方提取到一枚指紋。通過比對,這枚指紋不屬于郭伯安或者張金珠,那么必然是犯罪分子留下的。
技術比對后確認,指紋竟然就是郭芳的。起初郭芳還狡辯,稱門框帶血的指紋是在左手拇指做飯時不小心割傷,而在自己家留下指紋不是最平常的事嗎?
可經過法醫的檢驗,作為證據的指紋上的血跡并非郭芳的,而是郭伯安的。
在進入現場之前,警方讓郭芳嚴格按照標準佩戴了手套等防護工具,所以不可能是在指認現場時留下的,唯一的機會,就是在行兇時留下!
鐵證面前,郭芳不再狡辯,承認自己就是殺害親生父母的兇手。
既然郭芳落網,那么她的不在場證明與張金珠最后的監控錄像又該如何說明呢?
郭芳講,在與蔣月華處朋友期間,蔣月華主動向她求婚,這讓郭芳很心動。但是郭芳考慮到兩人的經濟條件都不好,還沒有房子,便拒絕了。
她沒想到的是,蔣月華居然把注意打到了她父母身上,蔣月華告訴她:等你父母死了后,他們的房子和錢就都是你的了,那房子賣了可值幾十萬呢!
蔣月華或許是隨口一提,但沒想到郭芳居然真的聽進去了,萌發了殺害父母的念頭。
案發前幾天,她事先買好了安眠藥和一把水果刀。并在案發當天中午,給父母送去混有安眠藥的手抓飯,隨后離開家門。
等估摸著時間差不多了,走到半路的郭芳折返回到家中,發現張金珠與郭伯安都在安眠藥的促使下休息,便從口袋中拿出水果刀進行殺害。
行兇過程中,郭芳也感到害怕,水果刀拿起又放下好幾次,可一想到自己窘迫的現狀和美好的未來,郭芳最終還是決定痛下殺手。
鑒于郭芳并沒有精神疾病,能夠為自己的犯罪事實負擔刑事責任,水落石出后,她被判處死刑。
但由于親人對被告人從輕發落的請求,最后郭芳的死刑是緩期兩年執行。讓警察覺得十分不可理喻的是,在承認罪行后,郭芳的嘴角還掛著云淡風輕的微笑,簡直泯滅人性。
對于該案件,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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