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是終身大事,男女雙方都要慎重。女人嫁錯老公,會苦一輩子;男人娶錯老婆,同樣也會苦不堪言的。
雖說現在可以離婚,但離婚終究不是什么好事,能不離婚的,還是盡量不要離婚。父母離婚,會影響孩子的成長的。
父母的婚姻是孩子成長的土壤,如果土壤不好,能結出好的果子嗎?
結婚,一定要跟人品好的人,這樣才有可能幸福。如果你找的那個人,人品不好,那即使條件很好,婚后也不會幸福的。
現在早已男女平等,結婚應該是一對男女,從各自的原生家庭中脫離出來,建立自己的小家庭。如果把結婚當成交易,只想得到,不想付出,那是沒法結婚的。
30歲的秦先生,在談婚論嫁時,女方提出要38萬彩禮錢,還要在秦先生家全款買的婚房上加名字,結果秦先生果斷分手了。下面我們來聽聽秦先生的講述。
1
我和女友是在一次產品發布會上認識的,那時彼此感覺不錯。她主動提出要加我為微信好友,我就掏出手機,讓她掃碼,然后加上好友了。
那天回家后,她在微信上給我發消息,先是聊發布會的事,后來聊各自的生活。聊得挺愉快的,感覺非常投緣,彼此都特別有好感。
后來就幾乎天天聊了,如果哪天沒聯系的話,都覺得不習慣了。我們還見面了,一起去爬山、一起去騎車、一起去吃燒烤等,感覺生活一下子變得很美好了。
兩個月后,她問我,我們倆這樣算什么關系?
我明白她的意思,她是想要確定我們之間的關系了。我就馬上向她表白了,她說只要我不變心,她一定不離不棄。
我們正式戀愛了。我跟家里人說了我和女友的事,我爸媽都沒意見,叫我自己把好關,談得差不多了就結婚。
2
我們家條件還可以,我爸媽都有正式工作,婚房前幾年就買好了,三室一廳,120平米。我暫時跟父母住在一起,等結婚后,我和妻子就住到那套婚房里,跟我父母分開住。
我媽說,現在的年輕人都喜歡單過,沒有哪個兒媳喜歡跟婆婆住在一起的。所以她和我爸早早地給我買好婚房了,為以后的生活做好安排了。
我有一輛車,是我大學畢業后第二年買的,我爸媽出錢的。我每月工資8000元,我爸媽不問我要錢的,我也沒什么大的開銷,所以8000元綽綽有余。
可跟女友在一起后,這8000元就不富裕了,因為她老要買各種奢侈品,一個包包就要一兩千塊,護膚品更貴了,動輒就要好幾千。
我跟她說,我們只是小老百姓,不能跟人家大款比的。買的東西差不多就可以了,沒必要買太貴的,那是浪費錢。
可她不聽,還跟我生氣,說我不夠愛她,才不愿意在她身上花錢的。我拿她沒辦法,只能買單了,心想可能現在的女人都這樣吧!
有時,我還要幫她還信用卡呢!她每個月工資就4600塊錢,她大手大腳地花錢,工資當然不夠的,她就刷信用卡。
我跟她在一起后,很多地方都是我花錢的,所以我也變成月月光了。
3
戀愛了兩年后,我爸媽催我們結婚了。因為我爺爺身體不好,他想要看到孫子結婚,了了心愿才能走。我爸媽怕“萬一”,不想讓爺爺帶著遺憾走了,所以開始催婚了。
我跟女友說了這事,她說要回去問問她父母。后來她回復我說,她父母沒意見,讓我安排雙方家長見面,商量結婚的事。
我把這個消息告訴我爸媽時,我爸媽挺高興的,還說看樣子親家也是通情達理的人。
我媽就問我,手頭里存了多少錢了,辦婚事時要拿一些出來的,不能全部靠父母。他們手頭里要備一些錢,萬一爺爺突然走了,得要“辦事”的。
我說,我手頭里沒存款,都花光了。
我媽很驚訝,說家里所有的開銷都是他們負擔的,就連我汽車開油的錢,都是我爸買的油卡,我怎么會沒有存款的?那工資都到哪兒去了?
我也說不清楚,反正就是沒錢了。我媽就詳細詢問了,說我之前不是銀行卡里有10萬存款的,怎么現在沒了?
我說,女友去年買車時,問我借了6萬,一直沒還。后來她爸生病住院,女友讓我掏了2萬。其實,她爸就是開個闌尾炎,可她叫我要好好表現,非要讓我掏2萬。
今年女友家買空調,女友讓我陪她去商場買,花了6000多,她讓我付的。
女友欠信用卡里的錢,我前前后后幫她還了大約1萬多。今年上半后,女友拉我去廣東旅游,花掉了7000多……
我媽的臉色越來越難看,后來就沉默了。
我看我媽的表情,明顯是對這個未來兒媳很不滿了。但因為我喜歡,又因為馬上要結婚了,她也不好說什么。
4
在我的安排下,雙方家長在酒店里見面了。
大家一邊吃飯,一邊討論婚事。說到婚禮的安排時,氣氛還挺好,雖然女方家提的要求挺高的,但我爸媽還能接受。
但說到彩禮時,我爸媽的臉色就不好看了,也不說話了。因為女方家要38萬彩禮,少一分都不行。
說心里話,我也沒想到女方會要這么多錢!在我們這里,很多人家都是沒有彩禮錢了,都是不嫁不娶了。
可女友卻覺得38萬彩禮很合理,她小聲對我說:“反正你爸媽有錢,不要白不要!如果彩禮錢要少了,你們家不會珍惜我的。彩禮錢多要一點,那你們不心疼我,也要心疼錢!”
我很意外,女友竟然會說出這種話來,我心里頓時很不爽。但因為雙方父母都在,我不好意思跟女友爭執,就沒說話。
女友的父母又提出,要在我那套婚房的房產證上加上女友的名字,說要給女友一個保障。
我媽想都沒想,當場拒絕了,說:“不行!那是我們家全款買的房子,我們只給兒子一個人。”
女方父母大概沒想到我媽會拒絕,臉上掛不住了,就看向女友。女友馬上不高興了,就瞪著我,說房產證上必須加上她的名字。
5
婚事商量到這一步,我爸媽交換了一下眼色。
然后,我爸說:“我看沒必要再談下去了。如果你們要結婚的話,彩禮錢讓我兒子付,反正是他要結婚。房產證上加名字,不行!你們想要保障,那你們自己掏錢買房子,我們不要求加名字的。”
說完,我爸給我媽使了個眼色,然后兩個人就起身走了。我一時間不知該怎么辦了。
女友立刻大發脾氣,說我爸媽是什么態度,這樣走了,算什么意思?還要不要結婚了?
我想了想,還是說:“不結了!我娶不起你,你還是另找他人吧!我借給你的那6萬塊錢,你得還給人,其他的錢,我也不問你要了,當是我為愛情買的單吧!
我也起身離開酒店,女友在身后憤怒地喊道:“回來!你還沒付今天的飯錢呢?”
我沒回去,以往都是我買單的,今天她也該買一次吧!
后來,我和女友分手了。我問她討要多次后,那6萬塊錢,她才分兩次還給了我。這段戀情,讓我損失了不少錢,也讓我很迷茫,但我并不后悔和她分手了。
結語:
一對男女在一起,如果女方把男友當成提款機,不斷問男友要錢,那男友就該明白,這樣的戀情,十有八九是不會有結果的。
姑娘真正愛男友,不會只知道索取,而不為男友付出的。真正的愛情,應該是雙向奔赴,彼此都要對方付出的。
現在男女平等,就不該再有彩禮了。以前的人有彩禮,那是男女不平等的,變相地把女性當成物品,通過彩禮的方式,由娘家賣到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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