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費者向閔行區消保委反映其于五年前在某美容美發店辦理了5折會員卡,卡內余額2394元。近期該店將“洗剪吹”原價從58元(折后29元)上調至116元(折后58元)。消費者認為經營者未經其同意擅自漲價,拒絕接受調整后的價格,遂向閔行區消保委投訴。
01
處理過程及結果
接到投訴后區消保委聯系雙方了解情況。該消費者主張,辦理會員卡時未約定價格調整條款,經營者單方面漲價侵害其權益。經營者則表示,消費者辦理的是折扣卡,關于項目價格并未作過約定,五年來未曾調整價格,但因物價、用工成本上漲及裝修升級,現在需合理提價,自己也已經明碼標價。
區消保委結合爭議焦點,向經營者強調應當尊重消費者對原定價體系的合理預期,建議通過建立價格調整協商機制妥善處理存續會員服務。
經多次調解協商,雙方就服務定價規則進行了溝通,并提出折讓方案以平衡雙方訴求,但消費者仍希望以調整前的價格進行結算。
02
投訴點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經營者以收取預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與消費者訂立書面合同,約定商品或者服務的具體內容、價款或者費用、預付款退還方式、違約責任等事項。經營者收取預付款后,應當按照與消費者的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務,不得降低商品或者服務質量,不得任意加價。經營者未按照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還預付款。
本案中,雙方雖未簽訂書面合同,但會員卡折扣承諾構成合同關系。經營者雖未更改約定的會員卡折扣,價格上漲后也已經明碼標價,但未能在提供服務時提前告知并與消費者進行確認,因而引發糾紛。
區消保委建議,企業若需調整價格,應提前通過公告、短信等方式通知消費者,并提供協商解決方案,如按原價繼續履約、退還余額或補償差價等,同時完善會員協議內容,明確價格調整規則及消費者退出機制,避免“一刀切”漲價引發糾紛。
來源: 今日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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