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有網友留言咨詢:
網友咨詢
物業限制車位使用的投訴
尊敬的領導:
現就珠光國賓府小區物業違法限制車位使用及強制收費問題投訴,懇請政府介入調查,維護業主合法權益!
一、從2025年1月開始,物業以“未繳費為由違法限制車位使用,侵害業主權利。
1.強制“電話抬桿”刁難業主:業主們全款購買小區車位(只有使用權)后,物業以“未交車位管理費”為由,擅自關閉自動抬桿系統,導致每次進出需反復撥打物業電話。尤其在緊急情況或惡劣天氣時,車輛長時間滯留入口,嚴重干擾正常生活。
二、業主們拒繳車位管理費的直接原因,是物業未提供法定服務:
1.人員設施嚴重缺失:無專職停車場管理員、設備維護員,夜間無巡邏保安,安全隱患突出。
2.車位號標記混亂,與合同上的車位號不符合。
3.收費依據不透明:物業從未公示車位管理費的服務內容、成本構成及收費依據。
三、業主訴求:
1.恢復自動抬桿系統,保障正常使用;
2.限期按《停車場服務規范》配齊人員、修復設施,公示整改方案及驗收結果;
3.暫停車位管理費收取,整改達標后重新協商收費標準并簽訂協議。
懇請政府依法查處,督促物業回歸服務本質。
官方回復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鄆城縣房產服務中心進行了調查處理,現回復如下:
珠光國賓府小區物業服務企業對未繳納地下停車服務費的業主車輛,實行遠程監控抬桿。針對該情況,我單位要求物業企業明確一個地下出入口,安排人員值班,對不能自動識別車輛現場人工抬桿,對其它兩個地下出入口實行車輛自動識別出入。近期物業企業將公示啟用的地下車庫出入口位置,方便不能自動識別的車輛出入。同時,要求物業企業在做好日常服務基礎上,加強物業條例的宣傳,在按照《山東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鄆發改【2023】14號文件相關規定落實收費的原則上,積極引導業主合理繳納相關費用,物業企業不得采取限制業主合法權益的方式催收費用。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注和支持,歡迎多提寶貴意見建議!
來源 領導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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