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反映,煙臺科技學院現任校長馬某某,2007年在南昌大學法學院獲得碩士學位的論文涉嫌嚴重抄襲,復制比高達90%。媒體求證時,南昌大學工作人員表示進行了調查復核,確認該論文存在學術不端行為,在2024年1月撤銷了其碩士學位。
被撤銷碩士學位一年多后,煙臺科技學院官網仍顯示馬某某為現任校長,未免有點荒誕。雖說“人類的悲歡并不相通”,然而,難道兩個學校的信息也互不相通?在如此重大的事務上,竟也有如此差池?
學術不端行為嚴重損害學術公平競爭,嚴重敗壞學術研究領域的風氣,危害深重,對此絕不能等閑視之。
長期以來,對于學術不端的懲治,已經制度化、規范化。2009年,《教育部關于嚴肅處理高等學校學術不端行為的通知》明確指出,高等學校對學術不端行為必須進行嚴肅處理。2016年9月起施行的《高等學校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強調:高等學校黨委和行政部門要根據學術不端行為的性質和情節輕重,依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學術不端行為人作出通報批評、辭退或解聘等處理,同時,可以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警告、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開除等處分。觸犯國家法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此外還規定,查處結果要在一定范圍內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據此,相關學校和部門當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序對其進行嚴肅處理,以儆效尤。
盡管相關規則并沒有規定校長抄襲必須被撤職,但是,在學術不端行為已被認定且當事人也被撤銷了碩士學位的情況下,繼續擔任一校之長,還合適嗎?愛惜羽毛者,想來已經含羞辭職了。
多年來,多名高校校長事涉學術不端行為,引發強烈爭議。盡管一些事件的處置頗為延宕,但總體說來,涉事校長多受到嚴肅處理,例如,2009年,安徽一高校副校長的論文涉嫌“拷貝”,其被免除副校長職務。2012年4月,廣州體育學院原院長因抄襲被撤職。2025年4月,華南師范大學通報“副校長論文抄襲”稱:存在學術不端行為,將嚴肅處理。
最新消息,媒體記者致電山東省教育廳時,工作人員表示,“馬某某因論文存在學術不端行為,其碩士學位已被原畢業院校撤銷”這一情況已被掌握,對于相關問題,將依法依規妥善處理。有了這一明確態度,想來此事不難有下文出來。
高校校長本該是本校學術倫理的堅定守護者。一個高校校長連“正人先正己”的基本要求都做不到,遑論其他?
學術研究領域不斷爆出抄襲、代名丑聞,原因多樣化,不過,個別把關者先自失守,或者說一些學術不端者“帶病提拔”,形成反向“示范”,可謂重要原因。
面對此類亂象,是時候打出“快拳”了。
現代快報/現代+首席評論員 戴之深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