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象山縣中心城區公辦初中秋季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規范象山縣中心城區(丹東街道、丹西街道、大目灣區域,下同)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初中招生入學行為,切實保障適齡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合法權益,依據省、市義務段陽光招生工作要求和《象山縣教育局關于推進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做好2025年招生工作的通知》(象教〔2025〕10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中心城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招生對象及條件
01
符合中心城區初中入學條件的適齡少年:
1.丹東、丹西街道戶籍的應屆小學畢業生;
2.已在中心城區小學就讀,要求繼續在中心城區學校就讀初中的應屆小學畢業生。
3.在中心城區持有效房產證件的家庭的應屆小學畢業生;
4.非丹東、丹西街道的象山戶籍,在中心城區經商、務工的家庭的應屆小學畢業生;
5.非象山戶籍,持《浙江省居住證》或居住登記告知單的流動人員家庭的應屆小學畢業生;
6.根據縣級及以上政策規定需在我縣入學的適齡少年,包括:
(1)符合國家、省、市有關教育優待政策的優撫優待對象的適齡兒童;
(2)符合市、縣相關文件規定優待政策的人才適齡子女;
(3)在本縣居住的港澳臺籍、外籍適齡少年。
各學校要加強宣傳,確保法定年齡的少年全部入學,接受九年義務教育。
招生學校
02
中心城區各義務段公辦初中學校。
招生辦法及要求
03
(一)全面實行網上入學報名。統一使用全市的招生管理系統,全面推行無紙化入學報名。符合入學條件、要求在我縣中心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就讀的適齡少年,均應由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以下簡稱“監護人”)在6月8日--6月12日規定的時間里,利用電腦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檢索“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入學一件事聯辦”,點擊“在線辦理”,選擇寧波市象山縣進行報名(簡稱“招生管理系統”,網址:http://nb.zjzwfw.gov.cn),或利用手機登錄“浙里辦”APP,在“城市”頻道中找到“甬有優學”應用,選擇熱門服務中“義務教育入學”進行入學報名。
監護人在“浙江政務服務網”注冊賬號,通過授權登錄招生管理系統,完成學生基本信息填寫,對照報名條件,選擇“象山縣”進入報名通道,并以“戶籍生”“有房無戶”“經商(象山縣戶籍)”“務工(象山縣戶籍)”“持居住證入學”或“持居住登記告知單入學”等身份類別選擇“中心城區”,按系統提示填寫相關信息,無須填報具體學校(具體操作辦法請關注“象山教育”微信公眾號中政策問答內容)。
每一名適齡少年只能選擇一個區域報名并入讀。擁有多套房產的家庭,只能選擇一處房產作為公辦學校入學的依據。
普通高中招生時,參與優質普通高中(象山中學)定向分配的學生須具有浙江省學籍,且在同一初中學校具有完整3年學籍,中途轉學的學生不享有定向分配資格。
(二)確保報名信息真實有效。監護人應確保在招生管理系統上所填信息真實、有效。縣教育局將協同縣相關職能部門對各類證件進行審核查驗,所有證件都必須登記在冊。
網上報名系統開放時間段內,監護人可以對報名信息進行修改,但報名系統關閉后,不能更改信息。中心城區招生辦負責對適齡少年的報名信息進行核驗。信息核驗不符合條件的,將通知監護人,監護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符合報名條件的鄉鎮(含爵溪街道)參加現場補報名。
對符合條件但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名手續,統籌安排到有學位余額的學校就讀。
錄取辦法
04
1.各公辦初中錄取嚴格根據劃分的學區,可憑戶口簿、房產證,按照“住、戶一致”優先原則,按下列先后順序安排入學:
(1)適齡少年的戶籍與父(母)的戶籍、住宅房(房產所有權為適齡少年的父(母)單獨或共同持有的份額在51%以上),三者一致,且均在該學區;適齡少年的戶籍與住宅房(房產所有權為適齡少年持有的份額在51%以上),二者一致,且均在該學區。
(2)適齡少年及其父或母的戶籍均在祖輩(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下同)處,祖輩的戶籍與住宅房(房產所有權為適齡少年的祖輩單獨完全擁有,或祖輩共同完全擁有,或祖輩共同持有份額在51%以上),二者一致,且均在該學區。
(3)適齡少年有該學區非集體戶戶籍,但不屬于上述(1)、(2)類的。
當同類情況適齡少年超過該學區學校招生計劃時,按照適齡少年戶籍申報或遷入時間順序安排,超出學額部分將統籌分流至其他中心城區學校。
2.九年一貫制學校直升辦法。公辦九年一貫制學校小學畢業生具有所在學區戶籍的,本人、父或母持有所在學區房產(份額在51%以上)的,視作直升對象,優先安排入讀初中部。安排后再根據上述方式錄取學區內其他戶籍生。
3.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適齡兒童,不視作學區生,由縣教育局視學校空余學額情況,按下列先后順序統籌安排入學:
(1)具有集體戶口家庭的,按相關證件時間順序安排。
(2)父、母或本人有住宅房,且單獨或共同完全擁有產權的,按相關證件時間順序安排。
(3)父、母或本人有住宅房,且共同持有份額在51%以上的,按相關證件時間順序安排。
(4)父、母或本人有商業房產(商鋪、辦公用房、40年產權公寓等)的,按相關證件時間順序安排。
(5)非丹東、丹西街道的象山戶籍,父或母辦企業、經商,并擔任法定代表人、持有營業執照(查驗時仍登記在冊),持有完稅證明(政策免稅對象除外)的,視持有時間長短統籌安排。
(6)非丹東、丹西戶籍的象山戶籍,父或母(持有象山戶籍)務工,并持有與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書、工資證明、用人單位為其依法繳納職工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查驗時仍在參保)參保證明的,視繳納時間長短統籌安排。
(7)非象山戶籍,本人或父或母持有有效《浙江省居住證》(IC卡式或電子式)的流動人口隨遷適齡兒童。按照《象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象山縣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義務段招生管理辦法的通知》(象政發〔2025〕10號)文件規定,根據縣居住證量化積分管理制度及中心城區教育資源承載能力,依照積分高低全部統籌安排公辦學校入學。
(8)非象山戶籍,本人或父或母持有效居住登記告知單的流動人口隨遷適齡兒童。縣教育局根據中心城區教育資源承載能力,依照按辦理時間排序全部統籌安排公辦學校入學。若申請人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可提供其他居住的證明材料或勞動合同、營業執照等,由縣教育局在相應批次招生結束后視空余學位情況統籌安排。
(9)非丹東、丹西戶籍的象山戶籍,城區小學畢業但新生監護人當前無報名條件的適齡少年,由縣教育局視空余學位情況統籌安排。
4.其他情況安排。
(1)優撫優待對象子女。對在象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和其他符合條件的優待對象,積極落實國家和省、市、縣有關教育優待政策,妥善安排入學。
(2)符合相關優待政策的人才,妥善安排其適齡子女入學。
(3)港澳同胞、臺灣同胞、華僑子女、外籍人員子女等,按有關政策予以統籌安排。
(4)二孩以上家庭優待。在堅持就近入學基本原則、符合招生入學基本條件和學位資源允許前提下,由監護人提出申請,在同類型、同批次情況下優先將二孩、三孩安排在兄(姐)同一所學校就讀。2021年三孩生育政策實行以來,戶籍在同一學區內的三孩以上家庭,經監護人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保障就近入學。允許家長向學校申請雙胞胎、多胞胎捆綁式隨機分班。
其他說明
05
1.證件辦理截止時間:上述各類有效證件截至2025年6月1日。逾期者由縣教育局統籌安排。
2.學位占用安排:2020年6月1日后購置的房產或遷入的戶籍將被限制學位,原則上一戶房產三年內只享受一個初中學位(同一家庭戶孩子除外)。同一套房子內已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該片區學校同一學段就讀的,則順序同類排后。
4.2021年3月31日前戶籍在丹城二小區域的小學畢業生可以安排丹城中學,在該日期之后落戶該區域的小學畢業生將遵照學區范圍執行。
5.象山縣實驗小學南校區小學畢業生中,戶籍在育才學校學區的,可選擇育才學校或實驗中學就讀。
6.城郊村村民視同戶籍生中的“一表生”,同類情況按時間先后順序安排。
7.學籍注冊之前,所有審核通過后的適齡少年不得更改戶籍或監護人房產信息。
8.身體原因不能繼續就學的,先根據本實施方案到相應初中注冊,再根據休學有關規定,由學生家長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到就讀學校辦理休學手續。
2025年象山縣中心城區初中招生工作時間安排表
01
6月8日—6月12日
新生網上報名:家長可以在手機端下載“浙里辦”APP,在城市頻道中搜索進入“甬有優學”應用,選擇熱門服務中的“義務教育入學”進行報名;也可以在電腦端進入浙江政務服務網(網址:http://nb.zjzwfw.gov.cn),搜索“義務教育入學”,選擇“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入學一件事聯辦”,點擊“在線辦理”進行報名。系統開放時間段為每天7:30—22:30。
02
7月4日前
完成報名資料信息核驗,家長可在“浙里辦”查詢信息核驗結果,并完成招生管理系統報名數據修正。
03
7月10日前
公示符合中心城區學校入學資格對象名單。
04
7月15日前
完成招生系統相關報名數據第二次確認。
05
7月18日前
公辦學校第一階段錄取、民辦學校錄取。
06
7月14日—7月18日
插班生現場報名。
07
8月中旬前
公辦學校第二、三階段錄取;隨遷子女量化積分入學。
08
8月中旬
下發錄取名單給各學校。
09
8月31日前
將錄取名單錄入招生管理系統。
如有疑問可咨詢象山教育熱線電話:65658847,65768100(每個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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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象山縣教育局
一審:應霞艷
二審:方子龍
三審:趙菊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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