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風掠過河北康保縣屯墾鎮西井子村的荒地,65歲的張先生站在一片廢墟前,攥緊泛黃的判決書。這里曾是他的家,1985年他傾盡積蓄買下橋東南頭道巷11號的房院,翻修后經營旅館,卻在不知情中被“易主”。三十余年的行政訴訟、信訪、強制執行,5份判決書,3次地方法院審理,至今他仍未拿回完整的土地使用權。這場跨世紀的產權拉鋸戰,折射出基層歷史遺留問題的復雜性與解決機制的困局。
房產“消失”之謎:從公證書到焚毀廢墟1987年,張先生將房產公證出租給同村村民賈某,未料此后房產與宅基地被登記至戈某、賀某名下。1993年起,他踏上維權之路,但康保縣法院多次以“訴訟主體資格不符”駁回其確權請求。2013年,他雖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但房屋早已化為灰燼,僅剩的宅基地因通道被堵無法重建。
司法程序中的漫長跋涉2017年,張先生起訴康保縣政府要求確認土地使用權,案件拖延兩年未開庭。2018年,張家口中院裁定移交沽源縣法院審理。2019年,沽源法院以“非本集體成員”為由駁回訴求,直至2020年二審判決才認定縣政府應依法處理其申請。然而,終審判決后的強制執行申請再度陷入停滯。張先生描述,他輾轉于居委會、土地局、房管局、發改委、東關村委會、青龍村委會、康保鎮政府、司法局、自然資源局等部門之間協調,問題卻像皮球般被反復傳遞。
懸而未決的三大訴求如今,張先生僅要求:拆除周邊違建,恢復宅基地通行權、落實土地使用證、補償三十年維權損失。但判決書上的“責令行政行為”尚未落地。2009年,他曾因信訪被康保縣公安局關押三個月,而眼下他最迫切的疑問是:“法律給了公正的判決,為何執行卻遙遙無期?”
一樁舊案背后的制度叩問這起橫跨改革開放初期的產權糾紛,暴露出歷史遺留問題中權屬確認的模糊性、司法與行政銜接的縫隙,以及執行環節的惰性。當法律文書與現實解決之間橫亙著無形壁壘,公眾的信任該如何安放?截至發稿,康保縣相關部門未予回應,而那片焦土仍在無聲詰問:一個公民的合法權益,究竟需要多少個三十年來兌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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