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摔倒的話,媽媽會開心嗎?”網紅萌娃“瑤一瑤小肉包”被絆倒后困惑地發問。
在今年2月一則引起爭議的視頻中,擁有數千萬粉絲的4歲小網紅“瑤一瑤小肉包”被旁邊的小男孩突然用腳絆倒,隨即嚎啕大哭。“瑤一瑤小肉包”的母親因此被網友質疑為博流量而擺拍。
如今的網絡平臺上,許多以“記錄孩子生活”為名的萌娃賬號悄然興起。然而,在流量的驅動下,網紅兒童的視頻內容逐漸偏離正軌,“曬娃”與“啃娃”的界限日趨模糊。
今年1月,國家網信辦起草的《網絡信息內容多渠道分發服務機構相關業務活動管理規定(草案稿)》強調,MCN機構不得利用“網紅兒童”牟利,包裝、炒作未成年人,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在六一國際兒童節到來之際,5月28日舉辦的南都數字經濟治理論壇第18 期,聚焦“被流量裹挾的網紅兒童”。多位來自法學、心理學、教育學界的專家,就“萌娃視頻”爆紅原因、“曬娃”與“啃娃”的界限、網絡曝光給兒童帶來的潛在風險等展開探討。
“萌娃視頻”為何爆紅?
論壇上,北京聯合大學師范學院心理學系副教授何麗援引研究資料介紹,18-23歲的年輕人占據了萌娃短視頻觀眾的八成。此外,都市白領及銀發族老年人群體也是萌娃視頻的忠實觀眾。
何麗進一步解釋,萌娃視頻廣受歡迎,這是人的本能,與進化心理學有關。圓臉、大眼、大頭等特征,能夠激發人類保護欲和親密感。在現實壓力之下,成人觀眾通過觀看兒童的童真表現,還可以獲得情緒療愈。學生等觀看群體可能還會對萌娃視頻進行二次創作加以變現。
何麗認為,萌娃視頻的流行,體現出育兒已從私領域轉向公共展示領域,孩子的穿著打扮、才藝表演,成為家庭社會經濟資本的象征。從現實角度看,部分女性在承擔育兒任務、難以外出工作時,可能通過邊帶孩子邊直播帶貨的方式維持經濟收入。此外,母嬰產品、早教機構、藝術培訓機構等也推動了“曬娃”的商業化進程。
北京聯合大學師范學院心理學系副教授何麗
徐珊是北京師范大學中國公益研究院副院長,她從觀眾的視角補充說,萌娃視頻受歡迎,或許也是城市人群為了彌補自己的社交局限性。人們在缺乏現實社交的城市生活中,可以通過刷萌娃視頻尋找情感共鳴,建立與同類網絡社群的聯系。
“曬娃”和“啃娃”的邊界在哪?
如何區分 “曬娃”和“啃娃”?徐珊提出三項判斷標準:
首先,看是否出于謀取經濟利益的目的。如果只是“曬娃”,父母和孩子之間仍然是監護與被監護的關系;若是為了謀取經濟效益,雙方可能演變為雇傭和被雇傭的關系。這種情況下,二者在利益上存在沖突:監護者應以孩子的意愿為先,而雇傭關系中則更易出現剝削傾向。
其次,看是否尊重了兒童的真實意愿。通常情況下,孩子并非主動參與拍攝,而是被動配合。外界可以通過諸多細節觀察父母是否給予孩子拒絕的權利:比如孩子累了是否可以休息?拍攝多次后表現出不耐煩是否可以拒絕繼續?吃播中孩子吃飽后能否停止?
再次,看是否侵犯了兒童的權利。例如,是否暴露隱私、故意丑化孩子形象、影響學業、剝奪睡眠、壓縮了從事其他興趣愛好的時間等。
北京師范大學中國公益研究院副院長徐珊
中國傳媒大學文化產業管理學院法律系主任鄭寧認為,如果父母上傳未成年人視頻無營利目的、未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則無大礙;但若有牟利目的,甚至安排劇本取悅網友,可能危害兒童身心健康。對于8歲以上具有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父母更應征求其是否愿意出鏡的意愿,而非強迫。
如何判斷是否有牟利性質?鄭寧提出,一是可以看出鏡頻率,設定每日、每周或每月出鏡時長的標準,一旦超標,平臺可以限制流量、提現或推薦;二是從內容上判斷,若明顯通過違法違規手段博眼球,偏離正常親子記錄范疇,需引起警惕;三是看是否有商業化跡象,若存在明顯帶貨行為,應對賬號重點審查,防止將未成年人變為“數字勞工”。
中國傳媒大學文化產業管理學院法律系主任鄭寧
“曬娃的比較多,啃娃的實際是極少數現象。”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提醒,雖然是家長拍攝,但視頻能否爆火,平臺的流量分發機制起了決定性作用。他認為平臺必須對“啃娃”視頻建立嚴格的推薦和曝光機制。
儲朝暉還強調,“曬娃”和“啃娃”的判斷核心應在于“自然表達”還是“人為操控”。父母在拍攝時,一方面要防止兒童因為傳播受到侵害;另一方面,又要維護兒童正常的表達權利和自我實現的權利,讓小孩通過媒介來傳播自己的想法。但如果小孩自身用特別做作的方式來表達,也應得到規范。
儲朝暉說,兒童是否被當作流量密碼,背后牽涉到把兒童視為目的還是工具,主體還是客體的深層觀念。
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
“網紅兒童”聚光燈下的風險
媒介形式變化帶來不同時代童星的差異。何麗指出,傳統的童星更多被影視公司挖掘,有相對專業的團隊來制作影視廣告內容,曝光頻率有周期性。而網紅兒童則依賴社交媒體與算法推薦,日常生活幾乎無時不被記錄,如同現實版的《楚門的世界》。
雖然同樣置身聚光燈下,傳統的童星和當前網紅兒童面臨的壓力源也有差異。何麗分析,行業淘汰、媒體輿論、狗仔隊等,是過去的童星直面的考驗;算法流量以及對未成年人的網絡暴力,則讓如今的網紅兒童承受壓力。
何麗認為,兒童長期的網絡曝光,會帶來心理依戀、人格發育偏差、親子關系異化三重風險。當孩子從小就習慣于通過點贊數感知自己的價值,會發展出對鏡頭的“數字依戀”,削弱了其在真實世界建立親密關系的能力。同時,兒童也可能發展出“表演型人格”,為了博得觀眾關注將情感工具化,使鏡頭前的人設與真實自我割裂。在親子關系中,父母一旦轉變為“經紀人”或“老板”,孩子便容易被工具化,甚至留下童年的心理創傷。
徐珊補充指出,相對低齡的孩子,其本能通常是配合和討好家長,以獲得父母的積極正向反饋。如果家長或MCN機構為了打造網紅而引導孩子表演,這可能背離健康人格的發展方向。
“網紅兒童是產業鏈上最弱勢的人,當他受到一些剝奪侵害,哪怕只是有一些不適、不愿意配合,也無法和別人一樣平等地發聲。”徐珊說,聚光燈下承受的壓力,尤其是評論區的互動留言,很容易引發孩子的偏差行為甚至極端行為,使其成為潛在的高風險人群。
出品:南都數字經濟治理研究中心
采寫:南都記者 楊柳
攝影:南都記者 王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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