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國家的未來、民族的希望。
5月30日,在“六一”國際兒童節來臨之際,最高人民法院發布《守護未來:未成年人審判工作護航成長(1978—2024年)》(以下簡稱《情況》),系統梳理了人民法院1978—2024年未成年人審判工作實踐,聚焦大力推動未成年人案件審判機構、隊伍建設,依法從嚴懲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強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權益保護,加強對下指導,健全完善未成年人特色審判工作機制,深化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改革,促推未成年人“六大保護”融合發力,加強法治宣傳等,全面展示了四十余年來未成年人審判工作走過的不平凡歷程。
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
最高人民法院在《情況》中指出,對殺害、傷害、性侵、拐賣、虐待等各類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行為,各級人民法院堅持依法從嚴懲處,絕不手軟,對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后果嚴重的,依法從嚴從重判處刑罰直至死刑,絕不姑息。
《情況》提及多起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據介紹,湖南、海南、重慶、四川、新疆等地法院與相關單位聯合,統一部署開展嚴厲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專項行動,明確有案必查、有罪必懲,堅決從重打擊。對拐賣9名兒童的張某平、周某平和拐賣17名兒童的余某英等“人販子”,對“姐弟墜亡案”的張某、葉某塵,對假借戀愛性侵多名幼女的倪某群,對線上“隔空猥褻”線下威逼強奸的王某山、孫某昌等,依法判處死刑,彰顯了人民法院堅決嚴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鮮明立場。
同時,對利用職業便利或者實施違背職業要求的特定義務,實施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人民法院依法判處刑罰的同時判處從業禁止,從源頭上預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據了解,2022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出臺《關于落實從業禁止制度的意見》,細化判處從業禁止的標準,明確各職能部門職責分工和銜接要求。意見施行當天,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審理王某猥褻兒童案,首次對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教職員工宣告禁止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在某勞動爭議案件中,因當事人有暴力犯罪記錄不適宜從事教師職業,人民法院依法支持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還在《情況》中介紹了推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源頭治理的相關工作。如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與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2020年聯合共建“成渝兩地侵害未成年人利益犯罪人員公示平臺”,納入強奸罪等13項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員信息,以便查詢;云南省昆明市五華區人民法院創立“未成年人權益保護觀察員”制度,引入社會力量開展未成年人權益觀察等。
“曾一度高發的拐賣兒童犯罪,自1992年以來,除1997至2000年出現短暫反彈之外,其余年份一直呈下降趨勢。”《情況》指出,在各地黨委領導及社會各界共同努力下,一些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突出問題得到解決,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其中,采取偷盜、拐騙等方式拐賣兒童的犯罪目前已呈零星發案態勢,極大增強了人民群眾安全感。
以專業化審判織密未成年人保護網絡
《情況》回顧了未成年人審判專門機構的探索與實踐。
1984年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成立專門審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合議庭以來,人民法院持續深化少年法庭改革創新。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出臺《關于加強新時代未成年人審判工作的意見》,進一步明確有條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未成年人審判工作需要,在機構數量限額內設立專門審判庭,審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深化綜合審判改革。2023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少年審判工作辦公室機制,負責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審判工作的監督指導。2024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全面加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及犯罪防治工作的意見》,對新時代未成年人審判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強調以刑事、民事、行政審判職能的融合履職推進未成年人審判工作實現新發展,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的獲得感。
截至2024年底,全國法院共有少年法庭2700余個,其中實現綜合審判少年法庭930余個,獨立建制少年審判機構610余個。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從事未成年人審判員額法官9100余人,法官助理6000余人。至今,北京、河北、吉林、上海、江蘇、河南、海南、四川、貴州、甘肅十家高級人民法院已經成立未成年人審判專門機構。
各級人民法院認真貫徹落實我國關于未成年人保護的方針政策,堅持特殊、優先、雙向保護原則,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出發,持續深化少年法庭改革創新,根據未成年人案件情況和未成年人身心特點開展工作,逐漸創建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特色機制做法,成為未成年人審判工作的“亮點”和“標識”。
《情況》還介紹了圓桌審判、社會調查、寓教于審、社會觀護、合適成年人到場、心理疏導、司法救助、回訪幫教、犯罪記錄封存等人民法院在未成年人審判工作中的有益探索。
如何做到對未成年人一體保護、綜合保護、全方位保護?
《情況》指出,人民法院堅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則,以最大限度消除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利因素、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為目標,聚焦刑事、民事、行政審判之間的內在聯系,力爭做實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訴訟一體保護,努力達到“1﹢1﹢1>3”的效果。
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探索實行的“首審責任制”為例,涉及同一未成年人權益的案件,均由首審法官負責審理。建立涉訴未成年人與法官“一對一”管理模式,有助于法官全面了解涉訴未成年人成長經歷、家庭關系、教育環境、人際交往等個人及家庭情況,及時發現審理案件中的敏感點、風險點,并及時干預、妥善處理。
促推未成年人“六大保護”融合發力
保護未成年人權益,需要合力共治。
針對案件審理過程中發現的家庭、學校、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在防范未成年人犯罪及遭受侵害方面存在的管理漏洞和安全隱患,人民法院依法向未成年人家長發出安全提示,向學校、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等發出司法建議,推動相關問題解決。據介紹,2019年至2024年,全國法院共計發出涉未成年人司法建議1萬余條。
《情況》介紹了人民法院以司法保護促推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網絡保護,同時協調落實政府保護的相關工作。
——妥善審理監護、撫養、探望等案件,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則確定監護、撫養、探望等問題,為未成年人依法得到家庭保護、享受親情關愛創造條件。2020年至2024年,全國法院共簽發人身安全保護令21239份。
——審理校園糾紛案件,堅決依法懲治各類“校鬧”等違法犯罪行為,為學校依法依規開展教學管理提供司法保障;在案件審理中發現存在學生欺凌的,積極聯動家庭、學校、社會和政府,及時協調處理,避免發展成惡性案件。
——建立強制報告制度落實情況分析報告機制。對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案件,發現相關部門、居委會、村委會及其他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及人員存在應當報告而未報告情形的,及時發送司法建議或將相關線索移送主管部門處理。建立相關場所法定義務落實情況分析報告機制,及時發送司法建議或將相關線索移送主管部門處理,以推動消除未成年人保護存在的漏洞、盲區。
——在依法嚴厲打擊利用互聯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時,建立網絡保護專項分析報告機制,發現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存在問題的,及時向有關網絡企業、主管部門發送司法建議或將相關線索移送主管部門處理。
——與各級人民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協作配合,支持、監督依法履行職責、完善保護措施、健全配套制度。與公安機關、教育部門等共同做好分級矯治,與民政部門共同做好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保障工作,共同把黨中央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落到實處。
少年法庭工作不僅是法律賦予人民法院的重要職責,更是人民法院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重要陣地。《情況》還對人民法院建立法治副校長工作機制、堅持以案普法等常態化法治宣傳活動進行了介紹。
最高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各級人民法院將充分認識做好新時代未成年人審判工作的重大意義,堅持寬嚴相濟、懲教結合,特殊預防與一般預防相統一,深化調查研究,堅持改革創新,勇于破解未成年人保護和犯罪預防的痛點、難點、堵點問題,全面提升未成年人審判工作能力和水平。(喬文心)
來源:人民法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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