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下午5時30分,陜西西安兵馬俑景區三號坑內突發驚心一幕:30歲男子孫某翻越遺址坑護欄及防護網跳至三號坑內,在眾目睽睽下推拉陶俑,導致兩尊鎧甲武士俑(二級文物)不同程度損壞。
現場目擊者小林回憶:“他先跳到中間一層,再跳進俑坑。我們全傻了,沖他喊‘你要干嘛?’”該男子推倒陶俑后竟躺地捂臉,游客怒罵聲中,博物館緊急封館疏散人群。
三號坑距游覽高臺約3米,雖設圍欄防護,卻未能阻止這場破壞。有目擊者質疑:“欄桿很高,醉酒都難翻過去。他摔在坑中央,不像意外!”。警方次日凌晨通報:孫某患有精神疾病,已被控制。
推倒的不僅是陶俑,更是文明尊嚴
兩尊鎧甲武士俑的裂痕,撕開的是文物保護之痛。今年3月1日,新修訂的《文物保護法》剛施行,明確“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守護文化遺產。可新法落地不足三月,二級文物竟在防護網后遭此劫難——再嚴的法條也需執行力筑牢防線。
精神疾病絕非免責金牌
30歲成年男子進入公共場所,監護責任何在?當破壞發生,法律需厘清:若監護缺失,誰該為千年之殤買單?網友憤慨直指核心:“監護人必須負責!”。文物安全無小事,法律必須堵住“人禍”漏洞。科技護俑半世紀,難防一雙手的摧毀。
兵馬俑發現50年來,文保工作者用抗皺縮劑留住彩繪、用超景深顯微鏡捕捉秦匠指紋。可再精妙的“文物急診室”,也救不了野蠻推倒的傷害。當防護欄形同虛設,升級安防就是最緊迫的“文物修復”——加裝防闖入警報、增派巡查崗,刻不容緩!
我們每個人都是文物的“編外守護者”。目擊游客的驚呼未能阻止破壞,卻留下重要證據。新《文物保護法》強調“文物由人民創造、為人民享有”,而“享有”的前提是共同捍衛。下次遇見翻越護欄者,一聲勸阻、一次舉報,或許就能守住文明的火種。
三號坑的裂痕陶片已被收存,修復之路漫長如50年前初代考古人拼合陶俑的日夜。兩千年的兵馬俑靜立如初,它們見證過秦帝國的鐵騎,也承受著現代社會的疏忽之痛。新文物保護法利劍已出,但再鋒利的法律也需公眾覺醒的土壤:當圍欄內外皆站滿文明的守衛者,歷史的脈搏才能繼續跳動。
你說,下一次,我們能做得更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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