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戀愛,一定要選對人。
愛錯了人,有時真的可能丟命。
5月28日,南通青龍港附近,一男子被打撈上來,可惜的是,人早就沒了。
現場很多圍觀群眾,一個個都在為他惋惜,為一個不值得的人丟命,值得嗎?
到底怎么回事呢?
01
24日那天,有人在江邊看到,一個女子情緒不對。
她站在那里,一直在打電話,過了沒多久,就有個小伙匆匆趕了過來。
見小伙過來,女子就開始大喊大叫,情緒非常激動,怎么勸都沒用。
吵了一會,女子突然就跳到了江水里,小伙毫不猶豫也跟著跳下去,想要把女子拖到岸邊。
這是下意識舉動,小伙到了江水里,才想起自己不會游泳。
水是無情的,尤其是滔滔江水,要不會游泳,誰敢輕易下去?
可憐小伙,在生命最后階段,還在努力向女子靠攏,想把她推到岸邊,自己卻因為不諳水性,慢慢被江水沖走。
岸邊的人也發現了問題,匆匆趕過來想救人,由于事發突然,路過的人顯然也沒多少準備,有人剛好帶了一個游泳圈,就直接丟水里了。
女子很快抓住了游泳圈,在大家的齊心協力下,把她救了上來。
她被救上來后,大口喘著氣,不知有沒有那么一絲后悔,因為自己的任性,讓一個年輕的男孩被江水卷走。
02
這件事的后續,他們很快被人認出。
有知情人透露,女子是南通本地人,35歲,有丈夫有兒子。
她也不知什么時候,認識了這個年輕男孩,男孩才23歲,老家重慶。
兩人在一起戀愛,說白了,女子就是婚外情,還不想離婚,都說紙里包不住火,她的身份,男孩又怎么能不知道呢?
男孩提出分手,女子就大鬧,堅決不肯分。
跳江那天,她打電話的對象,就是這個男孩,男孩擔心她做傻事,就不顧一切趕了過來。
他怎么也不會想到,女子其實會游泳,這一把,著實把不會游泳的他坑慘了。
評論區很多人留言。
有網友說:“誰說沒完美犯罪?女子心計太重了。”
也有網友說:“等事情調查的時候,她會有很多理由,比如不是故意的,我也不想的,我什么都不知道等,只能說,這個小伙太傻了。”
還有網友說:“這不就是《漫長的季節》嗎?劇情照進現實了。”
沒錯,這件事跟《漫長的季節》中的劇情,還真相似。
03
《漫長的季節》中。
王陽深愛沈墨,在她跳河輕生時,也毫不猶豫跳下去救她,最后因為體力不支而溺亡。
這個小伙何嘗不是如此,他一心救人,卻自身難保,這份勇敢可敬,但為了一個不值得的人,這么做實在沒必要。
首先,兩人的感情并不正常,女子對他也不是愛,而是占有欲。
其次,女子并非真的想輕生,只是想用這種方式,來控制對方,想讓小伙不敢提分手。
在心理學上,女子的行為屬于“情緒操控”。
她就是要給對方極限施壓,讓小伙因為責任感或者道德壓力,來屈服于她的安排。
只能說,女子太有心計,就算大家都能看透,卻也取證困難。
她只要不承認,死咬小伙是意外,誰也拿她沒辦法,畢竟,確實是小伙自己跳下去的。
這件事挺唏噓的,我只想說,小伙太可憐了。
他才23歲,長得又帥氣,父母把他培養大,費了多少心力啊。
可他因為一場戀愛,愛上了一個錯誤的人,就讓父母白發人送黑發人,真是讓人痛心。
也想跟朋友們說,你可以戀愛,但千萬別失去自己的主見。
你看胖貓,拼命掙錢養女友,結果又怎樣?還不是一無所有。
男孩也要自重自愛,真正的愛,不是情緒綁架,更不該讓無辜的人為沖動買單。
如果連生命都能成為要挾的籌碼,那所謂的感情,不過是殘忍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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