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紀委監委公開通報4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問題,其中省農業農村廳原廳長、通榆縣委原書記李德明,被曝搞勞民傷財“形象工程”。通報顯示,2020年5月,李德明為追求個人政績,在財政吃緊的情況下,擅自變更城區新建公共衛生間項目設計方案,擴大修建面積、豪華裝修,造價相較預算翻倍,嚴重超出當地經濟發展水平。
這些公廁究竟有多豪華?從當年報道可見一斑:每座廁所110 - 140平方米不等,配備中央空調和排風系統,還有烘手器、凈化開水機、自動噴香機、洗手液、紙巾等洗漱物品,甚至裝有wifi、音箱等設備。而這僅僅是10座公廁的建設費用,就超過了1192萬元,另外6座水沖公廁配套設施又花費180余萬元。令人咋舌的是,通榆縣在2020年4月才剛剛脫貧摘帽,一個月后就開始豪擲千金修豪華公廁 。
脫貧摘帽不意味著財政狀況就突然好轉,后續還有一系列鞏固兜底工作要做,此時將大量資金投入到豪華公廁建設上,無疑是本末倒置。《政府投資條例》明確規定,“政府投資項目建設投資原則上不得超過經核定的投資概算” ,“擅自增加投資概算”要對相關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李德明擅自變更設計方案,不僅違反規定,還極有可能造成公共資金的浪費。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黨員有浪費國家資財等違法犯罪行為,將給予相應黨紀處分,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的,還會從重或加重處分。如今李德明被查,正是為其錯誤行為付出了代價。
客觀來講,提高廁所的標準和條件,對改善人居條件、提升社會文明程度有重要意義。但這并不意味著廁所改造可以不計成本,嚴重超出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實際需求。這種不顧現實條件修建的豪華公廁,不僅浪費公共財政資源,擠壓其他民生事項的資金投入,也難以真正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喪失了現實意義。
這背后反映出的是一種扭曲的政績觀。公廁建設本應從民眾實際需求和當地實際狀況出發,而不是為了制造眼球效應、刷政績。通榆縣在脫貧僅一個月后就迅速上馬豪華公廁項目,幾個月建成后還大張旗鼓宣傳,其背后急功近利追求政績的動機顯而易見。
民生事項關鍵在于扎實推進、符合實際,真正解決民眾的“急難愁盼”。而不是搞一些揮霍無度、華而不實的“形象工程”。隨著李德明落馬,這給廣大干部敲響了警鐘:政績觀不可扭曲,工作推進務必注重實效、以民生為上。同時,也為制度建設提出了新課題:如何防止個別領導干部權力過大、任性決策,怎樣建立更有效的監督約束機制,確保公共資金合理使用、民生項目真正惠民,這些都需要我們深入思考并加以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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