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前半生,本是‘無一事可及生人,無一言可書史冊’的。但從一九五七年起,我就日益一日地想把它公之于世?!?/p>
這是溥儀自傳《我的前半生》序章中,他情真意切地袒露自己心跡的內容。
作為清朝的末代皇帝,溥儀無疑是引人關注的。
他幼年的宮廷生活令人好奇,偽滿洲國時期的自甘墮落也令人憤恨。
在和他有關的諸多內容中,最被人津津樂道的就是他的歷任妻子。
其中他的第五任妻子李淑賢據(jù)說和他感情最深,相處最好。
但恐怕沒多少人知道,李淑賢在溥儀死后為爭遺產(chǎn)打了十年官司……
溥儀的最后一任妻子
溥儀的前半生幾乎全部是被別人操縱的,包括他娶誰來做老婆。
他一生共有五任妻子。
其中皇后婉容因瘋瘋癲癲而枉死,淑妃文繡和福貴人李玉琴和溥儀離婚。
溥儀對這幾人都未付出過什么真心,只是視她們?yōu)楦接苟选?/strong>
溥儀唯一珍愛的祥貴人譚玉齡,最后卻因為疾病而香消玉殞。
可以說溥儀的感情史簡直是一場大型悲劇,傲慢的末代皇帝注定得不到真愛。
可也許是命運注定,當溥儀受到改造之后一切都不同了。
他迎來了久違的愛情,他遇到了第五任妻子李淑賢。
1962年,溥儀無意中看見了一名關廂醫(yī)院護士的照片。
照片里的女人笑得溫柔婉約,一下就撬動了他干涸已久的心。
在溥儀多方打聽后,終于打聽到了這個護士的名字——李淑賢。
而后在人民出版社編輯沙曾熙的介紹下,兩人終于正式見面。
李淑賢早就聽說過末代皇帝溥儀,但是卻從來沒見過他。
在聽說溥儀想約見自己后,她既意外又緊張。
可當見面后,她才發(fā)現(xiàn)溥儀舉止文雅,談吐不凡。
已經(jīng)離異許久的她立刻就放松了下來,再看溥儀已是越看越順眼。
而溥儀也在此時了解了李淑賢的基本情況,知道了她結過兩次婚。
可看著李淑賢本身比照片更加溫柔可人,溥儀也就沒有在意這些。
就這樣,兩人很快走到了一起。
當年4月30日,溥儀和李淑賢正式結為夫妻。
此時的溥儀已經(jīng)55歲,李淑賢不過35歲。
但是懸殊的年齡并沒有影響兩人感情,他們相處得非常甜蜜。
在結婚后,李淑賢常常因為工作而夜里才下班回家。
每當這個時候,下班更早的溥儀就會跑去醫(yī)院接李淑賢回家。
李淑賢常常打趣溥儀:“能讓皇帝接送,放幾十年前誰敢想啊?!?/p>
每當這個時候溥儀就會不好意思,囁嚅著向她解釋。
告訴她自己是個接老婆回家的普通百姓,不是什么皇帝。
有一次李淑賢值夜班卻趕上了下大雨,溥儀撐著傘在醫(yī)院門口站了一個多小時。
等李淑賢出來時溥儀太過高興,奔向她時差點掉進了沒蓋的下水道里。
從這些生活小事上不難看出,溥儀和李淑賢確實有很深的感情。
兩個人在新時代的自由戀愛,結出的愛情果實比封建婚姻要甜美得多。
可惜兩個人的幸福并沒有持續(xù)多久,1967年溥儀就去世了。
而在這之后,李淑賢再未改嫁。
這也能從側面印證,李淑賢對溥儀也確實用情很深。
可她之后做了一件事卻讓旁人對她的真心打了個問號。
她為了爭奪溥儀的遺產(chǎn)竟然打了足足十年的官司。
溥儀遺產(chǎn)風波
1967年時,溥儀是因為嚴重的尿毒癥去世的。
治療尿毒癥的花費是十分龐大的,這也導致溥儀去世后其實幾乎沒有留下財產(chǎn)。
溥儀當時做文史館員時,每月工資只有一百元。
經(jīng)過長久治療,他去世時家中所剩不過幾十塊而已了。
本來這基本算是片瓦未留了,根本不存在什么遺產(chǎn)。
可是之后發(fā)生的一件事,卻讓溥儀突然就冒出來許多財產(chǎn)。
溥儀在撫順戰(zhàn)犯管理所改造時,曾經(jīng)寫下過悔過自傳《我的前半生》。
因為書中有許多宮廷逸聞,還有溥儀身為皇帝的心路歷程,所以非常受歡迎。
為了出版此書,群眾出版社就承擔了對此書的校對、整理等工作。
出版社員工李文達曾經(jīng)就和溥儀一起,完成了對《我的前半生》的出版準備工作。
溥儀和李文達也因此共同獲得了稿酬,總計5850元。
本來這是溥儀的身前事,稿酬也早就花光了。
可之后的一部電影,卻再次讓這本書成了香餑餑。
1983年,電影《末代皇帝》正在籌備拍攝。
為了盡量還原溥儀幼年生活和心路歷程,《我的前半生》就成了電影的必需品。
可用別人的書拍電影是要給版權費的,那版權在誰手里呢?
溥儀死后,李淑賢作為妻子就順理成章地成為了《我的前半生》版權財產(chǎn)的擁有者。
但是或許是因為價格不滿意,她一直在猶豫要不要授權給《末代皇帝》劇組。
可她不給,有人給啊。
之前和溥儀共同編修《我的前半生》的李文達,繞過李淑賢和劇組簽了合同。
李文達認為自己曾經(jīng)和溥儀一起編修校對才讓此書出版,所以自己也有一部分版權。
可李淑賢認為這書是溥儀自己寫的,現(xiàn)在只有她這個妻子才有版權。
就這樣,兩個人因為都想獨吞天價版權費而開始了曠日持久的官司。
1986年,法院判決《我的前半生》著作權由溥儀和李文達共有。
溥儀去世,該書附帶的經(jīng)濟權益則由李淑賢和李文達共享。
李淑賢對此判決十分不服,再次上訴。
就這樣案子兜兜轉轉,審了停,停了審,直到1996年才有了結果。
1996年,北京高院給出了最終判決。
認為《我的前半生》由溥儀單人創(chuàng)作,李文達并沒有參與創(chuàng)作。
因此認定此書版權和經(jīng)濟權益均屬于溥儀,溥儀去世就歸屬于李淑賢。
只是李淑賢是永遠見不到判決結果了,1993年她就已經(jīng)因肺癌離世。
而她也無兒無女,從她死后《我的前半生》就成了無主之物。
溥儀沒有給李淑賢留下多少錢,只留了一本攪動風波的自傳。
而李淑賢為了把這本書的經(jīng)濟收益獨吞,這場官司持續(xù)了十年才有了結果。
可人都不在了,就算這本書的版權再值錢又有什么意義呢?
結語
李淑賢和溥儀的結合最開始并不為人看好。
但他們卻突破了年齡的限制,成為了一對令人羨慕的甜蜜夫妻。
但造化弄人,溥儀的突然離世給了她狠狠一擊。
好不容易給她留下本能大富大貴的自傳,卻又因為版權爭端而十年訴訟。
直到她死,都沒能等來案件的最終結果。
命途如此多舛,不知道她是否會后悔曾經(jīng)嫁給溥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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