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巴空戰之后,殲-10CE一戰成名,巴境內媒體及網民對于巴空軍增購殲-10CE的呼聲日益高漲,甚至要求中方向巴方轉讓生產線,以便可以在巴境內快速大量生產這種優異的戰斗機以及外銷。
那么中國會不會把殲-10生產線給巴基斯坦,或者和它們合作生產?
答案是不會!
此前中方其實與巴方在戰機領域合作已有先例,就是JF-17(中方叫“梟龍”),由中巴雙方合資共同制造并生產,且生產線放在了巴方境內,為巴方培養并初步具備先進戰機生產技術和能力提供了良好契機。
但是梟龍戰機與殲-10戰機有代差,且事件本身有不同背景。
梟龍是成飛為緩解資金壓力推出的"超級殲七",屬低端機型,合作生產僅限非核心部件,且外銷優勢明顯,巴方有長年使用殲七的經驗基礎,所以在此基礎上升級而來的梟龍用起來相對得心應手,技術實施難度不是太大,且目前也已持續升級到了JF-17 block3型,與殲-10CE戰機已可以共享數據鏈及PL-15空空導彈,對于巴空軍現役裝備是個有力補充,并且已經成功實現外銷。
而殲-10是三代機里程碑,本質與蘇系殲七系列有巨大差異,歷經蘇俄發動機到完全國產化蛻變,說它是中國實現戰斗機自主轉型第一機也不為過,技術相對梟龍更為復雜且先進,轉移生產線存在技術外泄的可能。
目前成飛已將該生產線轉移至貴飛,成飛自己則全力沖刺更加先進的五代機殲20的制造生產。
印巴空戰后,殲10實戰口碑飆升,潛在訂單機會巨大,此時轉讓生產線無異于"割肉飼人"。雖然國際軍售市場未來極有可能出現"搶購潮",多國排隊求購,中國因為自身戰機升級換代等任務繁重,產能已經飽和,但也預示著軍工外銷的潛在貿易潛力巨大,收益可觀。
不排除為了應對未來包括巴方在內的多國需求,中國有可能傾向緊急調撥現役裝備以滿足外銷的可能,以便騰出時間與產能給自身裝備五代機,畢竟對于中國而言,殲-10的三代半機型已經并非空軍當下主力裝備了,而殲20、殲16等的加快換裝更能突現先進裝備構建的空中戰略威懾力。
而從巴方這些年的外在軍事合作形勢來看,也不是沒有風險。巴基斯坦這些年與土耳其軍事合作日益加深,且土耳其軍事仿制能力較強,存在軍事技術外溢可能,且巴方財政對西方有依賴,技術泄密的隱患也有潛在可能。
中國秉持"防人之心不可無"原則,寧可自留技術優勢,也不冒機密外流風險。未來,殲-10生產線大概率仍將牢牢握于中方手中,專注服務國家戰略需求。或許等到殲36、殲50等六代機開始裝備部隊,再談殲-10生產線的轉移可能更為現實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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