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殺是一個問題,事關生死存亡。
《黑夜突如其來》主要關注自殺心理學,也將自殺視為醫學和社會問題。具體來講,本書討論自殺為什么會發生,以及如何防止自殺。
自殺是美國年輕人的第三大死因,也是美國大學生的第二大死因。
本書重點關注四十歲以下人群的自殺。1955年至1995年,美國年輕人的自殺率至少增加了兩倍。自1950年代中期以來,青少年和年輕人的自殺率急劇上升,累計死亡人數也同樣如此。
每年有3萬美國人自殺,還有將近50萬人的自殺未遂嚴重到需要急癥治療。
為什么會這樣?對此我們可以采取什么措施?這些問題就是本書的核心:理解人們為什么會自殺,并確定醫生、心理學家、學校、家長和社會能做些什么來阻止自殺。
>>內文選讀:
我們對自殺了解多少?
我們永遠無法知道,最早殺死自己的人是誰,他為什么要這么做,又是以什么方式了結自己生命的(此人是男是女我們也同樣無法知道)。但很有可能,一旦出現了自殺,而且其他人意識到了這件事,這種行為就會反復出現——部分原因是,自殺的原因和手段仍然是他們所處的心理和物理環境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還有部分原因是動物和人類在很大程度上是通過模仿來學習的。自殺有傳染性,這也令自殺格外兇險。此外對于脆弱的人來說,自殺作為沒有辦法的辦法,也有著毋庸置疑的吸引力。
對自殺的觀察和記錄當然會比歷史上最早的自殺事件要晚近得多。我們的文學作品、法律和宗教禁制中反映的社會態度,為我們了解人類社會對自殺的集體反應提供了一個窗口,也給了我們一個歷史視角,讓我們能觀察到我們對自殺的看法是怎么演變的:從我們將其視為可以接受、有價值的事情,變成視之為罪惡或犯罪,抑或是將其概念化,看成是惡劣環境或心理病態的結果。
英國作家羅伯特·伯頓有一本《憂郁的解剖》出版于1621年,傳閱甚廣,影響力甚巨。這部著作抱著同情心描繪了瘋狂、憂郁和自殺之間的關系,并提出應當寬恕那些處于這樣的絕望和痛苦中并因而自殺的人。二十五年后又出現了一篇論述自殺的里程碑之作,題為《論暴死》,作者是英國詩人約翰·多恩,也是倫敦圣保羅大教堂著名教長。多恩在這部著作中宣稱,自殺有時候也合乎情理;當然,他指出,人類對此應當也是可以理解的。在他看來,自殺是個人事務。他在這部著作的序言中承認:“無論什么時候,有什么痛苦擊中我的時候,在我看來,我監牢的鑰匙都在我自己手中,而在我心里最早出現的解救辦法,總是我自己手中的劍。”
最近有兩位作者對自殺作出了精彩論述,在追蹤英國和美國對自殺不斷變化的態度和法律時,他們也發現了類似的規律。在《痛苦在呼喊》中,馬克·威廉姆斯稱,在17世紀中期的英國,只有不到十分之一的自殺案例被判定為出于“精神不健全”,或者說精神錯亂。到1690年代,這個數字上升到30%,而到1710年,又進一步上升到40%。到1800年,基本上所有自殺案例都被認為是出于精神錯亂。
馬薩諸塞灣的清教徒和其他早期美國殖民者一般不但把那些自殺者看成罪人,甚至還會視為罪犯。不過在時光流逝中,美國公眾的態度和美國法律也出現了變化。霍華德·庫什納在《美國的自殺》中記錄道,1730年到1800年的七十年間,波士頓驗尸官委員會認定的精神不健全自殺與重刑犯自殺的比例大概是一比二到三。到1801—1828年,這個比例反過來了: 每一次重罪自殺對應的都有兩起認定為精神失常的自殺案例。到19世紀末,英國的自殺案例通常都會判定為精神不健全。(對歷史有興趣的讀者不妨了解一下,英國殖民者在馬薩諸塞灣自殺的最早案例,可能是五月花號乘客多蘿西·布拉德福德,她丈夫威廉·布拉德福德后來官居普利茅斯殖民地總督。據說多蘿西·布拉德福德在科德角海港從五月花號上“意外落水”溺水身亡。)
歐洲國家大都在18世紀到19世紀正式從法典中去除了自殺的罪名,盡管在英國和威爾士,自殺在1961年之前仍然是犯罪行為,而在愛爾蘭這個罪名還一直延續到1993年。近年來,公眾對自殺的理解當然在增加,盡管與醫學和心理學研究中取得的成果還很不相稱。多少個世紀來對自殺的嚴厲態度對今天仍然有影響,其余威既體現在社會政策中,也體現在更個人化的方面。比如我手上有一本公禱書,在講到葬禮時(這項服務既給人安慰,又古老而熟悉:“我是亡者復活,我是生命本身……死亡啊,你的毒刺在何處?”)前面有幾行小字,毫不留情地提醒人們注意古老的禁忌,以及什么人要被排除在葬禮之外:公禱書明確指出,安葬死者的規則“不得用于未受洗禮而死的人,被開除教籍的人,以及將暴力之手加諸自身的人”。
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歷史已經通過其法律和態度反映了自殺有多復雜。自殺是一種針對自身的行為,也是他人生活中一種暴虐的力量。年輕人自殺讓人沒法理解,老年人自殺也相當可怕;身體健康、事業有成的人自殺很是令人費解,而病人和失敗者自殺又太容易解釋了。沒有什么簡單的理論能解釋自殺,也沒有什么一成不變的算法能預測自殺。當然,到現在也還沒有人找到辦法,在有人自殺后,來治愈和安撫被自殺者留在身后的未亡人受傷的心靈。我們不了解的,正在大開殺戒。
然而我們對自殺的了解又多得嚇人。
比如說,我們知道很多可能會導致自殺的潛在因素——遺傳特征,嚴重的精神疾病,沖動或暴力的性情——我們也知道,生活中有些事件或環境條件會與這些容易導致自殺的弱點以特別致命的方式相互作用,比如失戀或是戀情出現劇變,經濟上或工作上遇到挫折,跟法律起了沖突,患上了絕癥或讓人虛弱無力的疾病,會帶來極大恥辱或是會被視為極大恥辱的情形,酗酒和吸毒,等等。對于什么人會自殺,我們同樣相當了解:最脆弱的年齡層是什么,自殺風險最大人群的社會背景和性別如何;我們還知道他們會怎么自殺、在哪里自殺、什么時候自殺:他們采用的方法,選定的地方、時間和季節。
但對于人們為什么會自殺,我們就沒那么確定了。心理狀態,復雜的動機,還有微妙的生理差異,在還活著的人身上很難弄清。要確定這些因素是否存在,以及在那些自殺者身上這些因素也許都起到了什么作用,又是另外一個問題。當然,關于自殺的研究文獻反映了我們對自殺的理解有多復雜、矛盾和不足,也反映了千百年來我們為了解釋無法理解的自殺行為做了多少嘗試。親身接觸過這些文獻(單是最近三十年就有15000篇科學和臨床醫學論文,外加幾百本相關著作和專著)的人,無論是誰,都會對這個問題所涉及知識的深度和廣度印象深刻。沒有哪一本書,或是哪幾本書,能總括歷史文獻中最精彩的部分,或新的科學和心理學研究中最激動人心的進展。
因為意識到這樣的現實情況,也懷著對早年作者和研究人員工作成果的極大尊重,我寫了這本書。我希望能找到辦法來闡述個人視角——盡管我還是會強調心理學對自殺的解讀,并大量運用那些真的嘗試過自殺乃至最終死于自殺的人留下來的語言文字及個人經歷;但我也會讓個人視角以精神病理學、遺傳學、精神藥理學和神經生物學等科學領域為堅實基礎。人們很容易過度關注個案中的生死,從而沒能看到科學和醫學近年來取得的巨大進步——這些進步可以讓極度痛苦得到緩解,挽救生命。同樣地,人們也很容易就會迷失在讓人極為興奮的基因搜尋、腦成像和血清素代謝途徑等研究中,因而忘了就像英國詩人、評論家阿爾弗雷德·阿爾瓦雷斯說的那樣,自殺并非只是個“非常敏感,也非常讓人困惑的問題”,也是一個“需要在神經和感官中去感受”的問題。
《黑夜突如其來:理解自殺》,[美]凱·雷德菲爾德·杰米森 著,舍 其 譯,上海譯文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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