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廈門一起導游違規案件引發關注——一名導游因擅自增加景點被罰4萬元,所屬旅行社被責令停業整頓18天,而導游實際獲利僅92元。
這一“從嚴從重”的處罰案例,在展示旅游執法威懾力的同時,也折射出當前旅游市場監管面臨的深層次困境。一方面,對正規企業的處罰往往過重;另一方面,對真正危害市場秩序的“黑導游”“黑旅行社”的處罰又顯得力不從心。“嚴小過而縱大惡”的處罰結構,無助于形成健康的市場秩序。
有證者違規從重處罰,無證者管不了?
記者查詢發現,廈門導游違規案的處理結果看似從嚴從重,在文旅市場監管中卻并非孤例。今年5月上旬,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的一批旅游市場強制消費問題典型案例中,類似判罰不少。
去年5月,導游趙某受北京一旅游公司委派為旅游團提供導游服務,行程中要求游客購買價格為390元的自費項目,因游客不配合,趙某將游客滯留在停車場。根據《導游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北京市文旅局對趙某某作出罰款15000元、吊銷導游證的行政處罰,相關旅行社被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去年7月,導游黃某以虛構的“政府補貼”為噱頭誘騙游客購物,獲取不正當利益,桂林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對涉事旅行社沒收違法所得、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對直接主管人員張某罰款20000元、對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趙某、黃某分別罰款20000元和10000元,執法力度不可謂不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以下簡稱《旅游法》)第35條規定,旅行社或導游不得擅自變更旅游行程安排,違者將面臨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甚至吊銷證照等處罰。這一條款,正是以上相關判罰的法律依據。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本是執法部門應盡的職責。但在業界人士看來,旅游執法的“兩極化”現象尤為突出——對持證導游和正規旅行社,監管部門可以依法嚴懲;而面對大量無證從業人員,則往往陷入無法可依或執法不力的困境。這種“選擇性執法”不僅無法有效遏制市場亂象,反而可能催生更多規避監管的行為。
而在廈門導游被罰案中,92元獲利與4萬元罰款之間的巨大反差,也引發了業界對“過罰相當”原則的質疑。
“司兼導”和“管家”,怎么管?
《旅游法》制定于2013年,當時主要針對傳統旅行社團隊游模式設計監管框架,而如今自駕游、定制游、小包團等新業態已成為市場重要組成部分。當法律無法全面覆蓋新興業態時,執法部門只能對“可管”部分施以重拳,而對“難管”部分則往往力不從心,暴露出法律滯后性的弊端。
事實上,在新疆、四川等國內熱門旅游目的地,“司機兼導游”現象并不鮮見。司機收取200至400元一天不等的費用,在提供交通服務的同時,也承擔講解、安排行程等本應屬于導游的職能。由于這些司機大多沒有導游證,所駕駛的越野車也往往不具備營運資質,一旦出現問題,文旅部門難以依據《旅游法》進行有效監管。
在一些網紅城市出現的“旅游管家”,則是另一種規避監管的模式。這些服務人員以“管家”而非導游名義為游客提供服務,實質上履行著與導游相似的職能,且常常在社交平臺上以個人身份攬客。由于類似行為名義上不屬于導游活動,文旅部門難以介入管理;而一旦發生服務質量或安全問題,又因責任主體不明確導致游客維權困難。
這種“名實分離”的服務模式,成為旅游市場監管面臨的新挑戰。如何在不扼殺市場創新活力的前提下確保服務規范,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
“管”與“放”邊界如何界定?
作為一種相對特殊的產品,旅游活動涉及交通、餐飲、住宿、購物等多個環節,需要文旅、交通、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協同治理,這種“多頭管理”的現實困境,進一步加劇了旅游執法的難度。現實中,“七頂大蓋帽,管不了一個黑導游”的困境普遍存在。
例如,無證導游問題文旅部門可以管,但若涉及無營運資質車輛,則需要交通管理部門介入;若發生消費糾紛,又屬市場監管部門職責。這種碎片化的監管機制,不僅導致執法效率低下,也為違法者提供了逃避監管的機會。
顯然,傳統的“持證管理”思路已難以適應共享經濟、平臺經濟下的新型服務關系。當越來越多的旅游服務通過社交平臺、自駕俱樂部等非傳統渠道提供時,將倒逼相關部門構建更加靈活、有效的監管體系,同時也為市場創新留出合理空間,“管”與“放”需張弛有度。這一體系的建立,將包括法律修訂、監管創新、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等多個維度。
從立法角度而言,需擴大“導游活動”的定義范圍,將實質提供導游服務的各類人員納入監管;針對小包團、自駕游等新興業態制定專門規范。同時,應建立更具彈性的處罰機制,根據違法情節、危害后果等因素合理確定處罰力度,避免“一刀切”式的嚴苛執法等。
面對海量市場主體和多樣化服務形式,還應充分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建立旅游市場智能監測系統,對在線旅游平臺、社交媒體的旅游招徠信息進行實時掃描和分析。對于屢教不改的嚴重違法行為,如此前曝光的旅行社因游客購物未達預期而“甩團”的情況,應建立“黑名單”制度并實施聯合懲戒。
此外,進一步建立文旅、交通、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的常態化協作機制,明確各自職責邊界和銜接方式,也將是旅游執法監管需要長期努力的方向。在當前旅游產業創新驅動下,監管仍需跳出“被動應對”思維,以包容審慎態度平衡安全與創新,破解“黑導游”換裝帶來的監管困局,推動行業規范化、高質量發展。
原標題:《“七頂大蓋帽,管不了一個黑導游”?行業監管如何破局|文旅觀察》
圖片來源:AI制圖。
來源:作者:解放日報 李寶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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