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媒報道,歐盟各成員國已于6月2日高票通過,決定限制中國醫療器械制造商參與價值超500萬歐元的歐盟公共采購合同。這是歐盟首次依據《國際采購工具法案》(IPI)采取行動。6月3日,歐盟中國商會表示,對這一決定深表失望,對歐方將限制中企參與歐洲當地醫療采購市場表示嚴重關切。
IPI制度發布于2022年6月。歐盟認為在政府采購領域,歐盟與中國以及非歐盟國家的關系不平衡,尤其是在政府采購市場準入方面缺乏“互惠”,因此,IPI為歐盟提供了一個法律程序:允許其對非歐盟國家進行調查,評估這些國家的一些措施做法是否會導致歐盟公司在這些國家的政府采購市場準入受到損害。
發布后的兩年,IPI制度一直未被啟用,因此并未引起關注。直至2024年4月外媒報道,歐盟對中國醫療器械采購啟動IPI調查。歐盟委員會發布聲明稱,對中國采購行為的細致調查發現,中方通過一系列政策措施,如優先采購國產設備、限制進口設備采購,并在招標過程中提出“異常低廉”的報價,這些行為對歐盟制造商構成了所謂的“歧視”,使得歐洲相關企業在競爭中處于不利地位。
此前歐盟曾表示,中國對許多類別設備提出嚴格的國產要求,強調醫療設備的本地化,這一轉變使得中國在醫療設備類商品上,從2019年的逆差13億歐元變成2020年的順差52億歐元。
撰稿丨方濤之
編輯丨江蕓 賈亭
運營丨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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